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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城管”是狭义的,老百姓望文生义条件反射般想到的,是专门对付街边巷尾地摊或游动小贩(广州话“走鬼”)的那种“大盖帽”。
狭义的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像有些媒体所言是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80年代初,笔者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工作时,区市政建设科就下设有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
“城管”发展到今天,已成为与“强拆”并列的两大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的事件发生。
这些事件若以戏剧为喻,大体有三类。一是悲剧:沈阳下岗工人、街头摆摊卖烧烤的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队员案二审,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事双方的家庭都由此陷入困境。
二是悲喜剧或正剧:如这些天被传为佳话的,成都街头,一个卖杨梅的老大爷,杆秤被城管折断。杨梅也撒了一地,一群美女路见不平,挺身上前挡住执法车,坚持要城管协管员向老大爷道歉。谁说中国人冷漠呢?
三是喜剧:城管与摊贩的猫与老鼠游戏,每天都在上演。通常城管人员奉行“穷寇勿追”的原则,吓跑就收手;“走鬼”互相关照“打游击”;路人也有帮他们通风报信的。这两天网上在热炒“法国小贩卖烧饼,遇到城管照样跑”,说的是“上海同济大学几个法国留学生在学校门口推着三轮车摆了个小摊卖法式薄饼,在遇上城管后落荒而逃,围观的同学把此事写成帖子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法国薄饼摊一夜之间在网上爆红,很多网友都表示要去尝一尝“大战城管的法国烧饼”。
所谓“人心向背”是不言而喻的。何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却不领情,这帮大学生还跟着起哄?
由法国留学生小贩,想起我在几年前的巴黎所见。埃菲尔铁塔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那里既有端冲锋枪的反恐特警三人一组在巡逻,也有供人观赏的帅哥骑警,同时也有摆地摊的小贩。在我们住的卫星镇上,更有学生早上卖花的地摊。没有见到“城管”模样的制服出现过,这种自发秩序是怎么形成的呢?
还有,去年在印度首都新德里,正逢英联邦运动会开幕前夕,我们乘坐的汽车遇红灯停下来,我看身边挑担的游动小贩神情极其轻松,一对老友一样的人相遇,聊得很开心。
今年3月28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参观“世遗”景点斯瓦扬布拉佛寺,见到一个挑鸟笼的男子在景区跟随我们,一位女记者给他钱他不要,原来他不是要钱而是卖鸟供人放生的,也不见景区的工作人员撵他。更有,也是“世遗”景点的加德满都王宫广场,里面熙熙攘攘,简直就是一个集市,卖什么的摊点都有,除了卖古董的摆在一起,卖蔬菜水果米面的好像根本就没人管。但是,他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祖祖辈辈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这样的场景,使我想到城市的“市”,本来就是集市,水陆码头给人们做交易谋生形成的。至于“城”,除了皇上住的紫禁城,也应该是有市坊的;集市固然没有“城管”,那么《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首都开封城里,有“城管”吗?
好像也没有。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如果用成龙大哥关于“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为“城管”的存在辩护,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并没有“城管”。
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单位制、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时代过来,已经没有了社会自治,没有了对社会自治的信仰?是不是因为我们被文化批评家朱大可所说的“权力美学”浸染得太久,太过看重整齐划一和表面秩序,而将“看上去很美”看得高于底层人的生存权?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社会自治的思路(并不排斥政府作用,黑帮占“码头”收保护费之类就要靠政府强力取缔)被否定了,那就尽快出台《行政强制法》,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吧。
狭义的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像有些媒体所言是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80年代初,笔者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工作时,区市政建设科就下设有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
“城管”发展到今天,已成为与“强拆”并列的两大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的事件发生。
这些事件若以戏剧为喻,大体有三类。一是悲剧:沈阳下岗工人、街头摆摊卖烧烤的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队员案二审,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事双方的家庭都由此陷入困境。
二是悲喜剧或正剧:如这些天被传为佳话的,成都街头,一个卖杨梅的老大爷,杆秤被城管折断。杨梅也撒了一地,一群美女路见不平,挺身上前挡住执法车,坚持要城管协管员向老大爷道歉。谁说中国人冷漠呢?
三是喜剧:城管与摊贩的猫与老鼠游戏,每天都在上演。通常城管人员奉行“穷寇勿追”的原则,吓跑就收手;“走鬼”互相关照“打游击”;路人也有帮他们通风报信的。这两天网上在热炒“法国小贩卖烧饼,遇到城管照样跑”,说的是“上海同济大学几个法国留学生在学校门口推着三轮车摆了个小摊卖法式薄饼,在遇上城管后落荒而逃,围观的同学把此事写成帖子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法国薄饼摊一夜之间在网上爆红,很多网友都表示要去尝一尝“大战城管的法国烧饼”。
所谓“人心向背”是不言而喻的。何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却不领情,这帮大学生还跟着起哄?
由法国留学生小贩,想起我在几年前的巴黎所见。埃菲尔铁塔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那里既有端冲锋枪的反恐特警三人一组在巡逻,也有供人观赏的帅哥骑警,同时也有摆地摊的小贩。在我们住的卫星镇上,更有学生早上卖花的地摊。没有见到“城管”模样的制服出现过,这种自发秩序是怎么形成的呢?
还有,去年在印度首都新德里,正逢英联邦运动会开幕前夕,我们乘坐的汽车遇红灯停下来,我看身边挑担的游动小贩神情极其轻松,一对老友一样的人相遇,聊得很开心。
今年3月28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参观“世遗”景点斯瓦扬布拉佛寺,见到一个挑鸟笼的男子在景区跟随我们,一位女记者给他钱他不要,原来他不是要钱而是卖鸟供人放生的,也不见景区的工作人员撵他。更有,也是“世遗”景点的加德满都王宫广场,里面熙熙攘攘,简直就是一个集市,卖什么的摊点都有,除了卖古董的摆在一起,卖蔬菜水果米面的好像根本就没人管。但是,他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祖祖辈辈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这样的场景,使我想到城市的“市”,本来就是集市,水陆码头给人们做交易谋生形成的。至于“城”,除了皇上住的紫禁城,也应该是有市坊的;集市固然没有“城管”,那么《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首都开封城里,有“城管”吗?
好像也没有。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如果用成龙大哥关于“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为“城管”的存在辩护,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并没有“城管”。
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单位制、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时代过来,已经没有了社会自治,没有了对社会自治的信仰?是不是因为我们被文化批评家朱大可所说的“权力美学”浸染得太久,太过看重整齐划一和表面秩序,而将“看上去很美”看得高于底层人的生存权?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社会自治的思路(并不排斥政府作用,黑帮占“码头”收保护费之类就要靠政府强力取缔)被否定了,那就尽快出台《行政强制法》,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