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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新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在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实践中,发现了以下三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1.损失类贷款尺度的把握 与1998年《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和1999年《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一样,《原则》中损失类贷款的标准为“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由于损失类贷款要100%计提准备金,对金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