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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刑事影像技术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刑事视频图像侦查工作中得到广泛的普及和應用,可以帮助侦查人员迅速获取案件的线索并有效缩小侦查目标,有效提高侦查工作效率,相关视频客观真实的记录下来当时情况,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为物证鉴定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为案件分析提供演示资料,为技术检验鉴定提供条件,为法庭诉讼提供证据支持。
[关键词]公安 影像技术 视频侦查
中图分类号:DF7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359-01
1 前言
刑事影像技术是运用影像方法对案发地点和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位置,按照现场勘查的有关规定,把现场情况及痕迹物证的位置等,客观真实的记录下来,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为物证鉴定提供客观依据。近年来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数码光学技术、电子监控技术的迅速发展,刑事技术影像专业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刑事视频侦查工作之中。一般来说,影像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数码照相技术、数字化数据传输技术以及数字化图像处理技术等等。影像专业技术以其独特的优势,给视频监控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2 影像技术的优势
2.1 影像技术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中提供有利保障
影像技术人员在开展案件侦查过程中应当熟练掌握刑事影像技术和各种数码电子影像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此外还要学会使用各种数码图像编辑和处理软件,通过电脑软件的帮助,有效地分析出图像信息中包含的案件线索,有效缩小侦查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有利保障。此为影像技术可以提高数码图像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刑事影像技术在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优势。当前公安机关已经初步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的数码图像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和图像信息数据库,通过采集的影像资料整合各类犯罪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内储存的影像资料进行数据碰撞和比对,方便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调取与案件相关的图像信息。
2.2 影像技术为证实犯罪行为提供证据支持
影像技术结合视频侦查可以在刑事案件勘查中提供诸多便利,可以为痕迹专业提供大量准确清晰的图像痕迹,通过侦查人员的分析和比对,找到现场痕迹中包含的线索和物证证据。在刑事痕迹检验工作中运用刑事影像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图像信息的采集,通过分析和比对,结合现场勘查及实验室物证检验的各种仪器,使物证的提取率、检出率和显现成功率大大提高。此外影像技术可以服务于物证、指纹等痕迹的比对,笔迹真伪特征识别,票据真伪鉴定,印章真伪鉴定,人像照片对照认定等工作,丰富了刑事技术工作的手段和技战法,加强了合成作战的密切度。
此外在法庭诉讼过程中,影像技术作为视听资料为法庭诉讼服务,视听资料作为独立的一种证据,清晰记录了犯罪现场以及侦查过程中采集的各种证据,从而在法庭上发挥效力,为司法全面审查证据提供有力帮助和科学依据。
3 影像技术在视频侦查应用的新问题
3.1 数码影像的证据力度
数码影像图像易于修改是不可争辩的事实,这使它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动摇。数码影像在后期制作时能够通过图像处理软件轻易地进行修改,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益和影像质量,但由于少数不良用心的人对视频数码文件进行修改,影响了数码图像技术的证据力度。从目前技术来看,事实情况是做假容易尔去伪存真的鉴别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因此研究和探讨数码影像图像鉴别技术和方法是未来影像专业的重点方向。
3.2 专业人员素质
影像专业和视频侦查技术都是新型的高技术技术。在处理日常影像专业案件和视频侦查活动中必然会接触计算机设备、相关图像编辑软件及输出设备等知识和技术。这涉及许多数字技术和电子技术的新知识,还时还需要相关的英文水平要求。从目前公安基层队伍的现状来看,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提高刑事技术人员的高科技新型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已刻不容缓。
4 采取的对策
4.1 培养高素质全面科技人才
在新的形势下形事影像技术人员应该勇敢地面对新的挑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型的电脑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针对运用数码技术和视频侦查中遇到的难题,逐一分析研究研究解决的方法,把影像技术在视频侦查的运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4.2 确保证据性
首先要加强对刑事影像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其次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流程。如刑事影像技术人员录入、审查、考核方面的制度,再如视频侦查时工作记录登记表等规范工作流程。再次加强技术防范力度。选择和使用正版授权的专业影像处理软件,限制使用通用影像处理软件,并记录使用时间及案件,以防止对影像的非法修改。
随着科技的进步,影像技术在公安机关视频侦查的运用将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刑事技术影像人员一定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以解决关键问题、疑难问题,更好地为刑事侦查服务,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参考文献
[1] 喻焕红.试论图像数码技术拍摄处理痕迹物证的科学性与合法性[J].刑事技术.2002,(1):48-49.
[2] 陈鹏.刑事图像数字化可行性探讨.刑事技术[J].2001,(6):36-37.
[3] 何家弘,刘晓丹.论科学证据的采纳与采信[J].中国司法鉴定,2002,(1):14-18.
作者简介
杨树玉(1979-)男,山东人,新疆塔城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工程师,主要从事声像资料检验工作。
李涛(1985-),男,山东藤县人,新疆巴州塔里木公安局,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影像检验工作。
[关键词]公安 影像技术 视频侦查
中图分类号:DF7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359-01
1 前言
刑事影像技术是运用影像方法对案发地点和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位置,按照现场勘查的有关规定,把现场情况及痕迹物证的位置等,客观真实的记录下来,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为物证鉴定提供客观依据。近年来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数码光学技术、电子监控技术的迅速发展,刑事技术影像专业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刑事视频侦查工作之中。一般来说,影像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数码照相技术、数字化数据传输技术以及数字化图像处理技术等等。影像专业技术以其独特的优势,给视频监控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2 影像技术的优势
2.1 影像技术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中提供有利保障
影像技术人员在开展案件侦查过程中应当熟练掌握刑事影像技术和各种数码电子影像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此外还要学会使用各种数码图像编辑和处理软件,通过电脑软件的帮助,有效地分析出图像信息中包含的案件线索,有效缩小侦查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有利保障。此为影像技术可以提高数码图像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刑事影像技术在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优势。当前公安机关已经初步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的数码图像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和图像信息数据库,通过采集的影像资料整合各类犯罪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内储存的影像资料进行数据碰撞和比对,方便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调取与案件相关的图像信息。
2.2 影像技术为证实犯罪行为提供证据支持
影像技术结合视频侦查可以在刑事案件勘查中提供诸多便利,可以为痕迹专业提供大量准确清晰的图像痕迹,通过侦查人员的分析和比对,找到现场痕迹中包含的线索和物证证据。在刑事痕迹检验工作中运用刑事影像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图像信息的采集,通过分析和比对,结合现场勘查及实验室物证检验的各种仪器,使物证的提取率、检出率和显现成功率大大提高。此外影像技术可以服务于物证、指纹等痕迹的比对,笔迹真伪特征识别,票据真伪鉴定,印章真伪鉴定,人像照片对照认定等工作,丰富了刑事技术工作的手段和技战法,加强了合成作战的密切度。
此外在法庭诉讼过程中,影像技术作为视听资料为法庭诉讼服务,视听资料作为独立的一种证据,清晰记录了犯罪现场以及侦查过程中采集的各种证据,从而在法庭上发挥效力,为司法全面审查证据提供有力帮助和科学依据。
3 影像技术在视频侦查应用的新问题
3.1 数码影像的证据力度
数码影像图像易于修改是不可争辩的事实,这使它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动摇。数码影像在后期制作时能够通过图像处理软件轻易地进行修改,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益和影像质量,但由于少数不良用心的人对视频数码文件进行修改,影响了数码图像技术的证据力度。从目前技术来看,事实情况是做假容易尔去伪存真的鉴别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因此研究和探讨数码影像图像鉴别技术和方法是未来影像专业的重点方向。
3.2 专业人员素质
影像专业和视频侦查技术都是新型的高技术技术。在处理日常影像专业案件和视频侦查活动中必然会接触计算机设备、相关图像编辑软件及输出设备等知识和技术。这涉及许多数字技术和电子技术的新知识,还时还需要相关的英文水平要求。从目前公安基层队伍的现状来看,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提高刑事技术人员的高科技新型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已刻不容缓。
4 采取的对策
4.1 培养高素质全面科技人才
在新的形势下形事影像技术人员应该勇敢地面对新的挑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型的电脑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针对运用数码技术和视频侦查中遇到的难题,逐一分析研究研究解决的方法,把影像技术在视频侦查的运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4.2 确保证据性
首先要加强对刑事影像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其次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流程。如刑事影像技术人员录入、审查、考核方面的制度,再如视频侦查时工作记录登记表等规范工作流程。再次加强技术防范力度。选择和使用正版授权的专业影像处理软件,限制使用通用影像处理软件,并记录使用时间及案件,以防止对影像的非法修改。
随着科技的进步,影像技术在公安机关视频侦查的运用将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刑事技术影像人员一定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以解决关键问题、疑难问题,更好地为刑事侦查服务,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参考文献
[1] 喻焕红.试论图像数码技术拍摄处理痕迹物证的科学性与合法性[J].刑事技术.2002,(1):48-49.
[2] 陈鹏.刑事图像数字化可行性探讨.刑事技术[J].2001,(6):36-37.
[3] 何家弘,刘晓丹.论科学证据的采纳与采信[J].中国司法鉴定,2002,(1):14-18.
作者简介
杨树玉(1979-)男,山东人,新疆塔城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工程师,主要从事声像资料检验工作。
李涛(1985-),男,山东藤县人,新疆巴州塔里木公安局,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影像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