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1994年税制改革,由于考虑到当时的税负水平,及抑制投资过热问题,我国采取了生产型增值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束缚企业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的弊端日益突出。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成为必然。文章就增值税转型及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
一、增值税及其转型
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对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不同,增值税有三种类型:生产型、消费型和收入型。我国1994年推进税制改革时,为了配合当时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保持税负的基本稳定,采用了生产型增值税制,这对于抑制投资过热、增加税收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束缚企业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的弊端日益突出。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成为必然。
增值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主要表现在税基的缩减,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增值税转型试点首先是被作为支持东北振兴的优惠政策而加以运用的。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决定在东北地区“三省一市”的八个行业实行试点增值税转型。试点当年。东北三省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继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之后,又在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12 000多户企业进行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至2007年底,共为这些企业抵退增值税34.5亿元。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担负着支持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与探索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任,终极目标是为今后进一步在全国推进增值税转型、建立规范化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积累宝贵经验。同时。使之由一种优惠政策转化为一种制度安排,以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真正实现纳税人税负公平。纵观国内外的增值税实践,只有实行全面抵扣的消费型增值税,消除重复征税。才能真正体现增值税的公平及中性,保护纳税人权益。所谓全面抵扣,意味着对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实行这一制度,并允许将纳税人外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金进行彻底扣除。
尽管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中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推动这些地区的振兴与崛起,但是,这只是对部分纳税人的优惠,如果这一局面长期存在,必然带来其他地区不同纳税人的不平等的竞争,侵害大部分纳税人的利益。为避免改革的消极效应,保护纳税人平等负担税收的权利,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2006年至2010年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并尽可能地缩短试点的时间。
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当前已有的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增值税转型是以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为标志的。而现行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原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的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都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总体范畴内,执行相同的政策。即不再按照增值税税收增量计算退税,直接计算抵扣,所留存的尚未退税的部分进项税额从当前“待抵扣”状态变成“可抵扣”状态。
二、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是基于对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处理不同而异,因此,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自然就可以集中到转型后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上来。
转型前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1.生产型增值税,对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消费性增值税允许单独核算实施抵扣。
2.生产型增值税购进货物改變用途(即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其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必须转出。消费性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就和一般生产或销售领用一般货物的会计处理一样,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生产型增值税销售固定资产一般免增值税,所以在会计处理时候,只涉及“固定资产清理”没有涉及增值税. 消费性增值税销售固定资产就理应与销售一般货物一样计算并交纳增值税。
例如:丙公司销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5000元,款项收讫。则会计处理为:
生产型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消费型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8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综上分析可见,其转型势必影响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1]刘凤娟郜维良: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初探.科技咨询导报,2007(25).
[2]陈曦: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效果谈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商品储运与养护,2007(03).
[3]周 芳:关于增值税转型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时代经贸,2007(08).
一、增值税及其转型
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对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不同,增值税有三种类型:生产型、消费型和收入型。我国1994年推进税制改革时,为了配合当时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保持税负的基本稳定,采用了生产型增值税制,这对于抑制投资过热、增加税收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束缚企业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的弊端日益突出。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成为必然。
增值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主要表现在税基的缩减,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增值税转型试点首先是被作为支持东北振兴的优惠政策而加以运用的。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决定在东北地区“三省一市”的八个行业实行试点增值税转型。试点当年。东北三省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继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之后,又在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12 000多户企业进行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至2007年底,共为这些企业抵退增值税34.5亿元。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担负着支持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与探索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任,终极目标是为今后进一步在全国推进增值税转型、建立规范化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积累宝贵经验。同时。使之由一种优惠政策转化为一种制度安排,以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真正实现纳税人税负公平。纵观国内外的增值税实践,只有实行全面抵扣的消费型增值税,消除重复征税。才能真正体现增值税的公平及中性,保护纳税人权益。所谓全面抵扣,意味着对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实行这一制度,并允许将纳税人外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金进行彻底扣除。
尽管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中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推动这些地区的振兴与崛起,但是,这只是对部分纳税人的优惠,如果这一局面长期存在,必然带来其他地区不同纳税人的不平等的竞争,侵害大部分纳税人的利益。为避免改革的消极效应,保护纳税人平等负担税收的权利,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2006年至2010年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并尽可能地缩短试点的时间。
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当前已有的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增值税转型是以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为标志的。而现行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原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的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都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总体范畴内,执行相同的政策。即不再按照增值税税收增量计算退税,直接计算抵扣,所留存的尚未退税的部分进项税额从当前“待抵扣”状态变成“可抵扣”状态。
二、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是基于对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处理不同而异,因此,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自然就可以集中到转型后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上来。
转型前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1.生产型增值税,对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消费性增值税允许单独核算实施抵扣。
2.生产型增值税购进货物改變用途(即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其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必须转出。消费性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就和一般生产或销售领用一般货物的会计处理一样,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生产型增值税销售固定资产一般免增值税,所以在会计处理时候,只涉及“固定资产清理”没有涉及增值税. 消费性增值税销售固定资产就理应与销售一般货物一样计算并交纳增值税。
例如:丙公司销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5000元,款项收讫。则会计处理为:
生产型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消费型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8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综上分析可见,其转型势必影响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1]刘凤娟郜维良: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初探.科技咨询导报,2007(25).
[2]陈曦: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效果谈我国的增值税改革.商品储运与养护,2007(03).
[3]周 芳:关于增值税转型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时代经贸,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