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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及改革措施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随后结合相应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改革措施,希望能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改革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金融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商业银行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做到内外兼修。除了做好市场开拓、服务延伸,还必须修炼内功,提升管理质效,以支撑不断发展壮大的经营规模和日趋复杂的金融业务。同时,还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监督的第三道防线,及时发现经营管理和业务产品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前进行纠正和完善,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决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到位,推动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
1.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内部审计独立性有待提高
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重发展轻管理观念根深蒂固。部分商业银行管理者仍以内部审计与业务发展相冲突的观念看待审计工作,不能正确对待内部审计对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因此不能给予审计工作部门过高独立性,否则会阻碍业务发展。二是内部审计组织没有做到准确定位。比如内部审计相关管理者以及报告路径不够清晰,在管理层,报告人难以掌握实权,很容易受董事会、监事会干扰影响,导致内部审计机构很难行使应有的审计监督职责,无法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是内部审计组织体制尚不成熟。国内的商业银行一般在省市设置分行,各个商业银行分行实施的是审计部门派驻制,一般受总行审计部门统一管理,但部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相关薪酬福利没有与所在分行进行有效隔离,派驻审计部门的相关费用也没有与分行预算分开,导致审计报告经常受到分行管理者的影响,难以发挥出应有的审计功能效果。
1.2内部审计权限不足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依然缺乏相关的权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审计方法有限,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实际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掌握的信息有限,审计工作人员往往要依靠被审计机构的支持配合开展工作,但出于局部利益考量,被审计单位往往并没有完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涉及的敏感问题,往往会隐瞒信息、材料,甚至有意误导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导致审计人员难以获得完整信息、材料。二是审计工作模式僵化。很多被审计单位已经熟悉了审计工作开展“套路”,提前做好了应对方案,最终限制了审计工作开展效果。三是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有效的问责权限,,审计工作开展缺乏威慑力。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工作部门缺乏独立问责权限,只能向被审计机构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由被审计机构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开展追责,但被审计机构出于各种考量,对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多为应付式追责,往往就低不就高,难以形成震慑。这也导致问题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1.3审计队伍建设难以满足实际工作开展需求
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有着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涉及范围广,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审计理论知识,还必须具备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此外还必须具备较为扎实的业务知识,熟悉本行的主要业务,并在审计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并总结提升。然而,目前的现状是部分商业银行审计队伍建设的速度要远远落后于商业银行规模扩张的速度,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局限,由于年龄偏大,部分审计人员在工作上不够认真负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措施
2.1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探索在组织架构上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成效。严格落实《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与职责必须明确,形成“三会一层” 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权利和职责范围,力争做到职责的精准化落实。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专门负责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沟通汇报,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以此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有效开展。同时,强化监事会权限,对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银行内部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监事会权力薄弱的问题,有效强化对内部管理者的约束,实现商业银行各部分权力职能的科学合理划分,建立一个更加优质的内部审计环境,更加便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2.2推行组织架构改制改革,改由总行向各地分行派驻审计队伍,提升审计工作独立性
探索由总行审计部门对各地分行审计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各地审计部门可作为总行审计部门的分部,独立对各地分行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在人员编制、人事考核任免、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皆由总行统一管理,摆脱分行对审计人员工作的制约,提升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必将有利于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2.3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压实被审计机构整改责任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派出审计组织的商业银行应强化追责问责,提升审计工作震慑力,压实被审计机构整改责任,力争取得实效。一是要对被审计机构的高管人员进行严厉问责。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与违规事项中各主体的责任大小相统一;要权责对等,切不可完全照搬被审计机构制定的制度文件,对于被审计机构制定的不符合权责对等规则、一味加重基层人员责任,高管人员责任畸轻的规则,应按照正确的权责划分规则进行纠正,提高高管人员违规成本。二是督促被审计机构对违规事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如对于违规办理信贷业务造成损失的问题,应按照各个环节的责任大小对最终审批人、審批小组成员、风险评价人员、贷后管理人员、支付审核和调查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审计部门要与组织人事、政治巡察、纪检监察等各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对严重违规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别开来”,准确进行责任追究,决不能大事化小,息事宁人。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提高违规操作成本,倒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
2.4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针对当下商业银行审计人员数量少、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的问题,应该从对外招聘、内部调整、培训提升等三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审计队伍素质与业务发展相脱节的问题。一是对外招聘方面。要加强高素质人员招聘工作,除了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把关,还要求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和工作经验,带动内部审计人员成长。二是内部调整方面。要从现有人力资源中筛选出具备审计教育背景、专业职称且熟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的员工充实审计队伍,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培训提升方面。要结合请进来和带出去的方式,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升审计队伍素质和水平。
3.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进而终将制约商业银行稳健发展。因此,必须多调查研究,多出谋划策,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推动商业银行经营实现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泓池.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版,2019, 023(025):84-88.
[2]刘轶冰.金融科技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转型策略探寻[J].商讯,2020, 225(35):74-75.
[3]张耸.宏观经济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管理探究[J].中国市场,2020,1033(06):143-144.
作者简介:黄承东(1987—)男,壮族,广西河池人,民商法硕士,任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审计工作方法研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改革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金融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商业银行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做到内外兼修。除了做好市场开拓、服务延伸,还必须修炼内功,提升管理质效,以支撑不断发展壮大的经营规模和日趋复杂的金融业务。同时,还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监督的第三道防线,及时发现经营管理和业务产品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前进行纠正和完善,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决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到位,推动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
1.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内部审计独立性有待提高
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重发展轻管理观念根深蒂固。部分商业银行管理者仍以内部审计与业务发展相冲突的观念看待审计工作,不能正确对待内部审计对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因此不能给予审计工作部门过高独立性,否则会阻碍业务发展。二是内部审计组织没有做到准确定位。比如内部审计相关管理者以及报告路径不够清晰,在管理层,报告人难以掌握实权,很容易受董事会、监事会干扰影响,导致内部审计机构很难行使应有的审计监督职责,无法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是内部审计组织体制尚不成熟。国内的商业银行一般在省市设置分行,各个商业银行分行实施的是审计部门派驻制,一般受总行审计部门统一管理,但部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相关薪酬福利没有与所在分行进行有效隔离,派驻审计部门的相关费用也没有与分行预算分开,导致审计报告经常受到分行管理者的影响,难以发挥出应有的审计功能效果。
1.2内部审计权限不足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依然缺乏相关的权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审计方法有限,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实际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掌握的信息有限,审计工作人员往往要依靠被审计机构的支持配合开展工作,但出于局部利益考量,被审计单位往往并没有完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涉及的敏感问题,往往会隐瞒信息、材料,甚至有意误导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导致审计人员难以获得完整信息、材料。二是审计工作模式僵化。很多被审计单位已经熟悉了审计工作开展“套路”,提前做好了应对方案,最终限制了审计工作开展效果。三是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有效的问责权限,,审计工作开展缺乏威慑力。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工作部门缺乏独立问责权限,只能向被审计机构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由被审计机构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开展追责,但被审计机构出于各种考量,对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多为应付式追责,往往就低不就高,难以形成震慑。这也导致问题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1.3审计队伍建设难以满足实际工作开展需求
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有着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涉及范围广,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审计理论知识,还必须具备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此外还必须具备较为扎实的业务知识,熟悉本行的主要业务,并在审计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并总结提升。然而,目前的现状是部分商业银行审计队伍建设的速度要远远落后于商业银行规模扩张的速度,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局限,由于年龄偏大,部分审计人员在工作上不够认真负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措施
2.1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探索在组织架构上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成效。严格落实《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与职责必须明确,形成“三会一层” 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权利和职责范围,力争做到职责的精准化落实。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专门负责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沟通汇报,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以此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有效开展。同时,强化监事会权限,对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银行内部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监事会权力薄弱的问题,有效强化对内部管理者的约束,实现商业银行各部分权力职能的科学合理划分,建立一个更加优质的内部审计环境,更加便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2.2推行组织架构改制改革,改由总行向各地分行派驻审计队伍,提升审计工作独立性
探索由总行审计部门对各地分行审计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各地审计部门可作为总行审计部门的分部,独立对各地分行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在人员编制、人事考核任免、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皆由总行统一管理,摆脱分行对审计人员工作的制约,提升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必将有利于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2.3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压实被审计机构整改责任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派出审计组织的商业银行应强化追责问责,提升审计工作震慑力,压实被审计机构整改责任,力争取得实效。一是要对被审计机构的高管人员进行严厉问责。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与违规事项中各主体的责任大小相统一;要权责对等,切不可完全照搬被审计机构制定的制度文件,对于被审计机构制定的不符合权责对等规则、一味加重基层人员责任,高管人员责任畸轻的规则,应按照正确的权责划分规则进行纠正,提高高管人员违规成本。二是督促被审计机构对违规事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如对于违规办理信贷业务造成损失的问题,应按照各个环节的责任大小对最终审批人、審批小组成员、风险评价人员、贷后管理人员、支付审核和调查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审计部门要与组织人事、政治巡察、纪检监察等各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对严重违规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别开来”,准确进行责任追究,决不能大事化小,息事宁人。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提高违规操作成本,倒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
2.4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针对当下商业银行审计人员数量少、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的问题,应该从对外招聘、内部调整、培训提升等三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审计队伍素质与业务发展相脱节的问题。一是对外招聘方面。要加强高素质人员招聘工作,除了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把关,还要求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和工作经验,带动内部审计人员成长。二是内部调整方面。要从现有人力资源中筛选出具备审计教育背景、专业职称且熟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的员工充实审计队伍,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培训提升方面。要结合请进来和带出去的方式,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升审计队伍素质和水平。
3.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进而终将制约商业银行稳健发展。因此,必须多调查研究,多出谋划策,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推动商业银行经营实现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泓池.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版,2019, 023(025):84-88.
[2]刘轶冰.金融科技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转型策略探寻[J].商讯,2020, 225(35):74-75.
[3]张耸.宏观经济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管理探究[J].中国市场,2020,1033(06):143-144.
作者简介:黄承东(1987—)男,壮族,广西河池人,民商法硕士,任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审计工作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