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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妊娠期糖尿病(GDM)不同诊断标准与妊娠结局的关系,评价新诊断标准在GDM中的适宜性.方法 回顾性分析4 193例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孕妇临床资料.按照2011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实施的诊断标准(新标准)和我国教科书诊断标准(旧标准)对孕妇进行GDM诊断.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符合新标准而不符合旧标准,确诊为GDM的164例孕妇,按照是否进行临床干预分为治疗组(85例)与未治疗组(79例),对两组的母儿妊娠结局进行比较.结果 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2 072例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