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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立法过程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行政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立法程序主要应包括组织起草、调查听取意见、协商协调、审查审议、公布等环节。本文提出了在每个环节上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作者认为,编制行政立法规划是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基础性阶段,是行政立法程序的“前奏”;对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则是行政立法程序的后续性阶段。二者是同行政立法程序紧密相联的两个重要环节,但不属于行政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