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那是明武宗正德五年八月间的一天:我没有考证出到底是哪一日。反正,那天是一个人承受凌迟之刑的日子。史书明明白白记着那人承受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甚至记了他第一天受了三百五十七刀后还能喝下两碗稀粥——以证明这次剐刑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也记了他那几千片剐下的、如“指甲片”大小的肉,被仇家以每片一文钱的价格抢着购去,生生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