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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思维下被迫制定的中国商标法律法规对于商标权的本源含义有着诸多误解。商标权的权利范围至少包含商标专有使用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投资权、商标融资权、商标续展权以及商标禁用权。商标权的刑法保护应结合商标法学的新发展,重塑保护商标所有权的观念。商标犯罪核心要素(客观要件下的施指混淆化法理以及由商誉保护所决定的主观要素),是认定商标犯罪成立的主要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