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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排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强化应急管理和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在“一案三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就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而言,预案编制和修订进度还没有跟上全国的步伐,尤其是旗县和大中型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尽快建立覆盖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全砸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全国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