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住宅小区管理有小区行政管理、小区自治管理、小区物业管理之分。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是从事小区管理的两个主要组织。这两个组织由于在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和管理方法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而在实施住宅小区的共同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协调和解决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对于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改善小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共建和谐社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