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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雪芳,就读于西安电大直属一分校,工作单位: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期货市场也随之蓬勃发展,但金融期货市场中,风险不可避免,因此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市场监管进行强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市场监管的角度,以分析金融期货的市场风险这一客观事实基础上,来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相应问题进行阐述,并根据国外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现状,从而提供相应对策。
关键词: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相应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性大为增加,并且我国金融金融期货市场的自由程度也随之加深,而这些因素都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造成影响。因此降低金融期货市场的金融交易风险,减轻金融期货市场的不确定因素,提高金融效率是具有重要意义。而在这个过程中建立并健全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的市场监管制度最为关键。金融期货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其发展过程,对我国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制并不健全,所以导致金融期货的交易风险随之增加,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了不理印象,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律体系,并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关风险问题加以分析研究,从而降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以此提高金融效率,并在促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也能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持续增长,而日益增长的国民财富更是加强了金融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需求。而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自2010年4月,中国正式推出沪深300股指2期货合约开始建立,为我国金融资产提供了有效的避险保值工具,并且健全了我国的资本市场立体结构,为我国更好的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随着美国的“次贷危机”出现,加深了人们对金融期货市场的质疑。因此需要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进一步弥补监管漏洞,并完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质,降低金融期货风险,以此促进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世界各国对这一问题都进行了相应重视,并从不同的方面对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加以完善,而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建立的时间不长,为了适应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必须加强对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但我国的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体系仍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加深对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问题的认识,并根据国外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经验的运用,结合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现状,采取相应对策,并组建成一个高效、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我国金融期货发展的积极意义
金融期货市场具有高度的灵活适应性,并且建立在利率、外汇、债券、股票等基本资金市场之外,并且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和使用,是全球金融的革命性进程,也是金融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和象征。并且金融期货市场凭借着独有的特点,能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者的利益驱动,提高了金融衍生市场的正面影响。而发展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积极意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金融期货市场不仅能加强国际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并且还具有风险管理效用。并且金融期货市场作为实际的资产负债之外的金融衍生工具,能有效的提高国际金融市场的效率。比如在金融衍生交易所的衍生合约,其本身职能就是通过降低成本,增强迅速转移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一个具有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具有完整的交易清算系统和交易保证金制度的交易所内,其交易市场之间的竞争,既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还能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降低,其自身的风险管理效用,能够有效的提高国际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并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效率进行相应提升。
(二)、满足投机性需求
由于金融市场其自由程度的加强,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加深,利率、债券、汇率及股价指具备强烈的风险性,很容易出现大幅度变动。而金融衍生工具能够最大程度的为投资者避免这种风险,并对其资产进行保值。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充分有效的通过以杠杆买卖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让投资者能够降低对冲、分割和重新组合的风险,从而对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对基础货币的风险管理需求加以满足,增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并且其自身特点,能够充分的满足投资者的投机性需求。
(三)、提供拓展业务的机会
自20世纪60年代初爆发的国际债务危机开始,国际许多大企业纷纷摆脱了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而转向资本市场,开始直接筹集资金,而融资证卷化的发展以及全球金融放松管制,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因此商业银行开始向资本市场进行开拓,并设计了资本市场的衍生金融业务。通过对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帐外交易的利用,能够在不增加资产的情况下,增加相应的手续费用,因此吸引了大量的客户,这种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利用,为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起到了开拓作用,使得金融机构在对资本市场的开拓之中,具有更多业务机会。
二、金融期货发展过程中实施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性增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自由化程度更为加深。而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对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风险进行相应降低,才能进一步提高金融效率。而金融期货作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发展能够对我国的金融市场起到重要的影响做哟好难过,但由于目前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质不健全,因此金融期货的交易风险较大,并不能够为金融市场提供稳定性的支持。因此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关风险问题加以研究,并构建合理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而通过建立并健全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有效的降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交易风险,并对金融效率进行提升,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而对金融期货市场实施监管的必要性如下: (一)、金融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广泛性
在近些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时序发展,并发展了繁多的合约种类,在更多个人、湍急及金融机构的参与之中,这些不断增加的参与者使得金融期货的市场交易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而随着金融期货市场国际化趋势的增强,过度的市场交易,很容易导致投机过度,从而增强金融期货市场的危机,一旦金融期货市场失控,成为了投资者的赌场,将无法对交易者的利益进行保障,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阻碍。因此在金融期货市场广泛参与者的情况下,只有对金融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市金融监管,才能保障金融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并即使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让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增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性。
(二)、金融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
在金融期货交易的过程中,目前保证金式是主要运用的交易方式。这也就导致巨额交易的过程之中,只需要对少量资金进行调动就可以达成。这种交易方式很容易对人们以小投入获取大利益的投机性需求进行引发,而这种保证金式的交易模式,进一步扩大投资者收益和损失。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交易不断转化进入到了高投机性层次,而对保证金这一制度的运用,则进一步扩大的市场风险,市场价格一旦出现某种变动,哪怕这种变动再微妙,也会对投资者的账户资金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并且金融期货交易市场存在集中程度较高的特点,一旦一方的交易者违约草早,再加上日益加深的过度投机趋势,很容易对整个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性进行破坏,并为整个市场造成强烈危机。因此根据金融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应对分散风险机制进行有效建立,并有效的运用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实施。
(三)、金融期货市场的竞争性和开放性
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通常是金融产品的交易,并且市场成交量越来越大。而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方式更多为电子交易,再加上金融期货市场其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很多交易所的竞争因此更为激烈。这种竞争不收过节限制,并且表现在金融市场之中,有更加繁多的期货品种,并且仍在创新发展之中in个。而交易所为了获得其他国家的交易资源,通过对其他国家的蔓延和发展,得到了与其他国家的合作联网或者合并,并有效的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实力,而金融期货市场自身的开放性,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市场规模的扩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对金融期货市场起到了发展作用,但也加剧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竞争性,因此面对不断扩大的金融期货交易市场,需要严格的监管要求,才能有效的降低交易所的竞争性,实现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金融期货市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在金融期货的交易过程中,所有交易都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这三大基本原则。因为金融期货交易具备高风险、高投机和高回报的主要特点。因此参与者很容受到相应利益的趋势,而进行不正当的交易,比如违背客户意愿,擅自对客户的保证金进行诺荣,并为客户提供虚假情报,以此对交易价格进行操纵等。为了对这些不正当交易进行有效遏制,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制度,才能更好的发挥保证金在金融期货市场中的作用,并对参与者的利益进行切实保障,并加剧金融期货市场的活力,更好的对金融期货交易过程中公平、公开、公正这三大基本原则进行维护,因为强化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相应问题
(一)、分工不明确
金融期货市场的自身特征便是跨机构和跨市场,但以我国目前的情况,并没有对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建立,从而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管理。而我国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并没有相应的交流与合作,无法发挥出原本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得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更为规范和科学,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变导致了监管机构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这种监督管理工作的不到位,进一步加强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不稳定性,而相应的监管机构,并不能结合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对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体系加以完善。各大监管机构合作的不到位,分工的不明确,使得这些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无法加强相应的交流与合作,因此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从而使得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目前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管理交易所的管理层面,并不能对各大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进行有效的区分。在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且出现了更多的金融衍生产品,而根据这种,各大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机构发挥出的作用更加重要,因此各大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充分明确自身的职责,并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对分工的明确,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从而更好的完成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管与创新的矛盾
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自2010年4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在我国的推出,从而开始正式发展,与其他发达国家的金融期货市场相比,我国的金融期货在创新方面仍处于落后状态。在近些年来,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外汇管制普遍呈放松趋势,并且利率的变动更具自由性。这位企业的发展过程,带来许多风险性,因此导致了金融衍生品需求的扩大。但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间,所以使得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时间无法得到确定。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其金融衍生品的审批时间无法得到相应明确,并且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并不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因此在对我国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进行完善的同时,还应提高立法部门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应重视,在行政部门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创新性的培养,才能更好的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三)、法律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之中,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应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并没有从国家角度上制定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法律,以及与金融衍生品教育有关的法律。也没有以法律形式对金融衍生品的种类进行有效划分。而且一些不再使用的规定和制度的存在,也不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中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发展。而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应法律法规也并没有立足于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在法律法规中对金融衍生品所征收的税种及各项税收的征收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四)、金融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的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之中,但金融期货品种的上市机制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开店没有进货全”所导致的一些列问题,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因目前金融期货品种的上市并不适用于传统期货上市的相应规则,所以导致了金融期货品种呈现非市场化的局面。这种非市场化的金融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具有不利的影响,在降低金融期货市场自由程度的同时,还降低了金融期货的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并不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
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对策分析
(一)、官方监管方面
在世界各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经验,我们可以得出金融业务在多元化进程之中,需要进行集中化管理,才能更好的对监管盲区进行消除,避免多头监管所带来的分工不明确的混乱局面,因此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应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具有绝对权威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机制。虽然以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现状来看,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并具备这种条件,但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可以通过加强官方监管,来维持分业监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各大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功能加以强化。并且在金融衍生品领域中,我国应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监管,让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放心参与到金融期货交易之后总,并应进一步使得证监会和银监会的双头管理的分工明确,培养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同意的规则,并通过监管机构与经营机构的联网,从而实现对风险检测的规范化、电子化和程序化,加强度各类金融期货业务经营状况的变化分析,提高监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并在加强金融风险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快速反应能力中,实现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行业自律
美国的监管体制是包括官方监管、行业监管及交易所在内的三及监管体制,我国也具有相应的行业监管机构,其主要目的是在于加强行业内部的协调、联系和合作,并对市场的不合理行为加以约束。但是这种行业监管机关并没有发挥出自身的积极作用,并且也无法再法律法规中找到明确的定位,其相应的监管职权也没有明确划分,因此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这种行业内部监管机构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因此我国应从立法的基础上,对金融期货的自律性组织或社会团体法人进行明确规定,并通过让其他专门从事金融期货的相应机构,加入到这种行业监管机构之中,从而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
(三)、市场退出制度
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缺乏相应的推出机制,很容易导致期货公司处于亏损边缘时,继续经营并铤而走险,引发系统性市场风险事件和支付危机。并且这话总推出机制的缺乏容易计划同业竞争,扭曲经营行为。因此应建立我国的金融期货经营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退出程序,并确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根据其重点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本充足性和资产流动性。并建立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通过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等措施,及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建立完善的金融期货市场推出机制,防止金融风险的扩散。
结语:
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对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进行降低,需要明确认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积极意义,以及市场监管的必要性,从而建立并健全市场的监督管理体系,为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作者单位: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丽楠.我国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问题浅谈[J].中国商贸,2014(03):115-117.
[2]高景磊.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1(01):173.
[3]刘翔峰.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J].国际贸易,2012(07):52-53.
[4]李英.世界主要期货市场监管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4):52-55.
[5]彭青秀.我国发展金融期货市场问题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04):65-67.
[6]连英祺;陈旭光.论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01):01-04.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期货市场也随之蓬勃发展,但金融期货市场中,风险不可避免,因此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市场监管进行强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市场监管的角度,以分析金融期货的市场风险这一客观事实基础上,来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相应问题进行阐述,并根据国外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现状,从而提供相应对策。
关键词: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相应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性大为增加,并且我国金融金融期货市场的自由程度也随之加深,而这些因素都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造成影响。因此降低金融期货市场的金融交易风险,减轻金融期货市场的不确定因素,提高金融效率是具有重要意义。而在这个过程中建立并健全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的市场监管制度最为关键。金融期货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其发展过程,对我国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制并不健全,所以导致金融期货的交易风险随之增加,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了不理印象,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律体系,并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关风险问题加以分析研究,从而降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以此提高金融效率,并在促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也能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持续增长,而日益增长的国民财富更是加强了金融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需求。而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自2010年4月,中国正式推出沪深300股指2期货合约开始建立,为我国金融资产提供了有效的避险保值工具,并且健全了我国的资本市场立体结构,为我国更好的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随着美国的“次贷危机”出现,加深了人们对金融期货市场的质疑。因此需要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进一步弥补监管漏洞,并完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质,降低金融期货风险,以此促进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世界各国对这一问题都进行了相应重视,并从不同的方面对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加以完善,而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建立的时间不长,为了适应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必须加强对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但我国的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体系仍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加深对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问题的认识,并根据国外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经验的运用,结合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现状,采取相应对策,并组建成一个高效、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我国金融期货发展的积极意义
金融期货市场具有高度的灵活适应性,并且建立在利率、外汇、债券、股票等基本资金市场之外,并且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和使用,是全球金融的革命性进程,也是金融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和象征。并且金融期货市场凭借着独有的特点,能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者的利益驱动,提高了金融衍生市场的正面影响。而发展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积极意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金融期货市场不仅能加强国际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并且还具有风险管理效用。并且金融期货市场作为实际的资产负债之外的金融衍生工具,能有效的提高国际金融市场的效率。比如在金融衍生交易所的衍生合约,其本身职能就是通过降低成本,增强迅速转移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一个具有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具有完整的交易清算系统和交易保证金制度的交易所内,其交易市场之间的竞争,既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还能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降低,其自身的风险管理效用,能够有效的提高国际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并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效率进行相应提升。
(二)、满足投机性需求
由于金融市场其自由程度的加强,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加深,利率、债券、汇率及股价指具备强烈的风险性,很容易出现大幅度变动。而金融衍生工具能够最大程度的为投资者避免这种风险,并对其资产进行保值。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充分有效的通过以杠杆买卖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让投资者能够降低对冲、分割和重新组合的风险,从而对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对基础货币的风险管理需求加以满足,增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并且其自身特点,能够充分的满足投资者的投机性需求。
(三)、提供拓展业务的机会
自20世纪60年代初爆发的国际债务危机开始,国际许多大企业纷纷摆脱了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而转向资本市场,开始直接筹集资金,而融资证卷化的发展以及全球金融放松管制,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因此商业银行开始向资本市场进行开拓,并设计了资本市场的衍生金融业务。通过对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帐外交易的利用,能够在不增加资产的情况下,增加相应的手续费用,因此吸引了大量的客户,这种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利用,为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起到了开拓作用,使得金融机构在对资本市场的开拓之中,具有更多业务机会。
二、金融期货发展过程中实施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性增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自由化程度更为加深。而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对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风险进行相应降低,才能进一步提高金融效率。而金融期货作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发展能够对我国的金融市场起到重要的影响做哟好难过,但由于目前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质不健全,因此金融期货的交易风险较大,并不能够为金融市场提供稳定性的支持。因此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关风险问题加以研究,并构建合理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而通过建立并健全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有效的降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交易风险,并对金融效率进行提升,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而对金融期货市场实施监管的必要性如下: (一)、金融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广泛性
在近些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时序发展,并发展了繁多的合约种类,在更多个人、湍急及金融机构的参与之中,这些不断增加的参与者使得金融期货的市场交易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而随着金融期货市场国际化趋势的增强,过度的市场交易,很容易导致投机过度,从而增强金融期货市场的危机,一旦金融期货市场失控,成为了投资者的赌场,将无法对交易者的利益进行保障,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阻碍。因此在金融期货市场广泛参与者的情况下,只有对金融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市金融监管,才能保障金融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并即使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让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增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性。
(二)、金融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
在金融期货交易的过程中,目前保证金式是主要运用的交易方式。这也就导致巨额交易的过程之中,只需要对少量资金进行调动就可以达成。这种交易方式很容易对人们以小投入获取大利益的投机性需求进行引发,而这种保证金式的交易模式,进一步扩大投资者收益和损失。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交易不断转化进入到了高投机性层次,而对保证金这一制度的运用,则进一步扩大的市场风险,市场价格一旦出现某种变动,哪怕这种变动再微妙,也会对投资者的账户资金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并且金融期货交易市场存在集中程度较高的特点,一旦一方的交易者违约草早,再加上日益加深的过度投机趋势,很容易对整个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性进行破坏,并为整个市场造成强烈危机。因此根据金融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应对分散风险机制进行有效建立,并有效的运用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实施。
(三)、金融期货市场的竞争性和开放性
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通常是金融产品的交易,并且市场成交量越来越大。而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方式更多为电子交易,再加上金融期货市场其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很多交易所的竞争因此更为激烈。这种竞争不收过节限制,并且表现在金融市场之中,有更加繁多的期货品种,并且仍在创新发展之中in个。而交易所为了获得其他国家的交易资源,通过对其他国家的蔓延和发展,得到了与其他国家的合作联网或者合并,并有效的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实力,而金融期货市场自身的开放性,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市场规模的扩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对金融期货市场起到了发展作用,但也加剧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竞争性,因此面对不断扩大的金融期货交易市场,需要严格的监管要求,才能有效的降低交易所的竞争性,实现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金融期货市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在金融期货的交易过程中,所有交易都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这三大基本原则。因为金融期货交易具备高风险、高投机和高回报的主要特点。因此参与者很容受到相应利益的趋势,而进行不正当的交易,比如违背客户意愿,擅自对客户的保证金进行诺荣,并为客户提供虚假情报,以此对交易价格进行操纵等。为了对这些不正当交易进行有效遏制,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制度,才能更好的发挥保证金在金融期货市场中的作用,并对参与者的利益进行切实保障,并加剧金融期货市场的活力,更好的对金融期货交易过程中公平、公开、公正这三大基本原则进行维护,因为强化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相应问题
(一)、分工不明确
金融期货市场的自身特征便是跨机构和跨市场,但以我国目前的情况,并没有对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建立,从而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管理。而我国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并没有相应的交流与合作,无法发挥出原本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得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更为规范和科学,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变导致了监管机构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这种监督管理工作的不到位,进一步加强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不稳定性,而相应的监管机构,并不能结合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对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体系加以完善。各大监管机构合作的不到位,分工的不明确,使得这些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无法加强相应的交流与合作,因此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从而使得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目前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管理交易所的管理层面,并不能对各大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进行有效的区分。在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且出现了更多的金融衍生产品,而根据这种,各大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机构发挥出的作用更加重要,因此各大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充分明确自身的职责,并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对分工的明确,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从而更好的完成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管与创新的矛盾
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自2010年4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在我国的推出,从而开始正式发展,与其他发达国家的金融期货市场相比,我国的金融期货在创新方面仍处于落后状态。在近些年来,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外汇管制普遍呈放松趋势,并且利率的变动更具自由性。这位企业的发展过程,带来许多风险性,因此导致了金融衍生品需求的扩大。但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间,所以使得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时间无法得到确定。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其金融衍生品的审批时间无法得到相应明确,并且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并不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因此在对我国金融期货的市场监管进行完善的同时,还应提高立法部门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应重视,在行政部门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创新性的培养,才能更好的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三)、法律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之中,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应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并没有从国家角度上制定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法律,以及与金融衍生品教育有关的法律。也没有以法律形式对金融衍生品的种类进行有效划分。而且一些不再使用的规定和制度的存在,也不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中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发展。而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应法律法规也并没有立足于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在法律法规中对金融衍生品所征收的税种及各项税收的征收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四)、金融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的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之中,但金融期货品种的上市机制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开店没有进货全”所导致的一些列问题,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因目前金融期货品种的上市并不适用于传统期货上市的相应规则,所以导致了金融期货品种呈现非市场化的局面。这种非市场化的金融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具有不利的影响,在降低金融期货市场自由程度的同时,还降低了金融期货的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并不利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
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对策分析
(一)、官方监管方面
在世界各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经验,我们可以得出金融业务在多元化进程之中,需要进行集中化管理,才能更好的对监管盲区进行消除,避免多头监管所带来的分工不明确的混乱局面,因此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应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具有绝对权威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机制。虽然以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现状来看,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并具备这种条件,但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可以通过加强官方监管,来维持分业监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各大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功能加以强化。并且在金融衍生品领域中,我国应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监管,让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放心参与到金融期货交易之后总,并应进一步使得证监会和银监会的双头管理的分工明确,培养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同意的规则,并通过监管机构与经营机构的联网,从而实现对风险检测的规范化、电子化和程序化,加强度各类金融期货业务经营状况的变化分析,提高监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并在加强金融风险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快速反应能力中,实现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行业自律
美国的监管体制是包括官方监管、行业监管及交易所在内的三及监管体制,我国也具有相应的行业监管机构,其主要目的是在于加强行业内部的协调、联系和合作,并对市场的不合理行为加以约束。但是这种行业监管机关并没有发挥出自身的积极作用,并且也无法再法律法规中找到明确的定位,其相应的监管职权也没有明确划分,因此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这种行业内部监管机构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因此我国应从立法的基础上,对金融期货的自律性组织或社会团体法人进行明确规定,并通过让其他专门从事金融期货的相应机构,加入到这种行业监管机构之中,从而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
(三)、市场退出制度
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缺乏相应的推出机制,很容易导致期货公司处于亏损边缘时,继续经营并铤而走险,引发系统性市场风险事件和支付危机。并且这话总推出机制的缺乏容易计划同业竞争,扭曲经营行为。因此应建立我国的金融期货经营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退出程序,并确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根据其重点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本充足性和资产流动性。并建立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通过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等措施,及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建立完善的金融期货市场推出机制,防止金融风险的扩散。
结语:
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对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进行降低,需要明确认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积极意义,以及市场监管的必要性,从而建立并健全市场的监督管理体系,为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作者单位: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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