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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举措,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就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以供类似研究工作参考。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现状;问题;对策措施
1 前言
随着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之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等作用,同时也为农村提供了可靠的防洪保证和水资源保障。但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效率低下、设施建设工程标准低、管理维护组织力度不足和工程水费收取困难等,并且作为小规模经营的农民,没有搞农田水利的紧迫意识,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带来了诸多的难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当前存在的问题,创新管理体制,寻找有效的处理措施来促进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 科学分析农田水利建设存在问题
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受当时建设条件限制,存在工程标准低、配套差、后续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发生了变化,建设管理模式与当前的农业生产方式不配套,导致建设管理滑坡,投入下降,农田水利设施服务农业和抗灾的能力不强。根据调查分析,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农民自筹受“一事一议”政策实施困难。现有农田水利建设组织群众投入需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村民每年每人筹资最高不超过15元(属国家和市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最多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这个标准不仅包括投入水利项目的投劳筹资,也包括所有投入村内的公益设施建设,如交通、卫生、教育等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需要群众完成50%的工程量,“一事一议”的上限规定满足不了项目建设的需要。严格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来筹,投入不够,完不成项目建设任务。按任务建设需要来筹资筹劳,群众不愿意,政策不允许,组织难度大。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农民投入已超过了“一事一议”的上限规定。
(2)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农民建设小农水项目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农业属弱势产业,农民建设水利设施的积极性不高。农民种植一亩稻田的纯收入不到500元,而农民在城里随便打一个月工,就把一年的粮食问题解决了。
(3)建后管护组织难落实,运行困难。农田水利建设呈现小、散、多的特点,其建后管理难落实。集体管理,由于工程量多、分布面广很难管理到位;单户管理,由于项目和设施的受益大多为集体受益,单户也不原意管理;联户形式管理,如果政府不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由于管理机构和运行方式得不到落实,运作不规范,管理责任难全面落实。加上由于农业产出效益低、水价定位低,水费收缴困难,工程的运行维护经费很难保证,运行起来也很艰难。
(4)工程水费收取困难。农村水费改革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施种粮补贴并逐步扩大补助范围,并提高了标准。基层干部、群众在应不应该继续收缴水费上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正是由于没有认识到灌溉水费是农业生产成本这一性质,造成全市水利工程水费收取率相比税费改革前大幅度下滑。
(5)工程建后管理跟不上,人为破坏严重。首先,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人员缺乏,农田水利设施保护不善、破坏严重。如农民在渠道两边垦地种植蔬菜等,不仅破坏了渠道断面,影响边坡稳定,还造成渠道淤积、坍塌。全市各地的固定提灌设施被盗时有发生。
3 对策措施
水利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管理水平、服务抗灾能力直接影响着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影响着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新形势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求实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机制,促进农田水利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可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从根本上解决建设管理政策问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村专业灌溉管理组织,属于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非营利的民间社团组织。用水户合作组织有管理和使用合作组织渠系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权利,也有自主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与改造的决策权、工程规划的参与权、工程建设的实施权。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建设管理政策问题。一是解决建设任务需要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规定的矛盾问题。用水合作组织在筹集劳务时,其实施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再由村民委员会以行政程序进行组织,而是群众自发组织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已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上限规定。只要群众愿意,只要工程维护与改造需要,投工多少都行。二是解决建后管护组织落实难、运行难的问题。合作组织主席和执委由农民选举产生,是农民自已的组织,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和愿望,能真正让农民参与灌溉管理,自觉维护灌溉工程。由合作组织向会员收取水费,减少了中间环节和支出,减少了农民的水费支出,促进了工程的良性运行和管理。
(2)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首先,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资金投入机制。财政补助资金以“民办公助”的方式,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这些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增加专项资金的资金规模,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工程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工程建设的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补助50%,省级财政补助10%~15%的比例,对群众自发筹资筹劳开展的农田水利建设给予补助。其次,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组织群众筹资筹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为更好地组织和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必须强化农民议事功能,建立议事组织,坚持“协会组织、村民自愿、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决策、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议事原则,通过协会和村组联合议事政策,履行民主程序,坚持议事公开,严格管理筹集的资金和劳务,提高“一事一议”的议事效率,通过“一事一议”,组织和引导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3)进一步整合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把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阶段,每个县每年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部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多为部门分割使用,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理想。若以水利部门做规划、设计为依托,其他部门资金整合,农民自主建设,则可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4)加大对小农水项目的宣传和监管,引起全社会重视。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宣传标语、广告牌、公示牌等媒介,对小农水项目的政策、建设内容、投入规模、效益目标、受益范围等进行宣传、公示,建立全社会重视水利、参与水利、监管水利的氛围。一是要加
大对小农水项目建设与管理政策的宣传。计划经济建立起来的小农水项目建管模式,很难适应现行农村生产方式的需要。当前,党和政府以及各级水利部门都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改革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的政策,这些政策一定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级政府、社会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使农民知道政策、明白政策,按照政策来解决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问题。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民这个主体利用政策和执行政策的作用。二是要加对大小农水项目的公示、监督力度。全社会监督农田水利建设。对新上马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国家补助范围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业主、规模、投入资金、发挥的效益、受益人口等内容要对社会公示,对群众“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及国农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受益区农民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并建立村民代表监管制度、党员代表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制度、政府部门监督制度。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内容、效益、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督。三是要加大对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和项目效益的宣传、推介力度。对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些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组织有关媒体、新闻单位和政府部门进行专题报道,表彰奖励、全面推广。对小农水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要通过图片、文字、电视等多途径进行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知道小农水项目小、效益大、农民受益好,是一项惠及农民、惠及子孙、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好事、实事。
4 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命脉。当前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农业投资成本和缓解农村旱情方面发挥着大中型水利设施所不能代替的作用。因此,国家应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第21期
[2]吉剑锋;金鑫;丁华.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第23期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现状;问题;对策措施
1 前言
随着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之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等作用,同时也为农村提供了可靠的防洪保证和水资源保障。但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效率低下、设施建设工程标准低、管理维护组织力度不足和工程水费收取困难等,并且作为小规模经营的农民,没有搞农田水利的紧迫意识,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带来了诸多的难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当前存在的问题,创新管理体制,寻找有效的处理措施来促进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 科学分析农田水利建设存在问题
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受当时建设条件限制,存在工程标准低、配套差、后续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发生了变化,建设管理模式与当前的农业生产方式不配套,导致建设管理滑坡,投入下降,农田水利设施服务农业和抗灾的能力不强。根据调查分析,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农民自筹受“一事一议”政策实施困难。现有农田水利建设组织群众投入需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村民每年每人筹资最高不超过15元(属国家和市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最多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这个标准不仅包括投入水利项目的投劳筹资,也包括所有投入村内的公益设施建设,如交通、卫生、教育等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需要群众完成50%的工程量,“一事一议”的上限规定满足不了项目建设的需要。严格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来筹,投入不够,完不成项目建设任务。按任务建设需要来筹资筹劳,群众不愿意,政策不允许,组织难度大。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农民投入已超过了“一事一议”的上限规定。
(2)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农民建设小农水项目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农业属弱势产业,农民建设水利设施的积极性不高。农民种植一亩稻田的纯收入不到500元,而农民在城里随便打一个月工,就把一年的粮食问题解决了。
(3)建后管护组织难落实,运行困难。农田水利建设呈现小、散、多的特点,其建后管理难落实。集体管理,由于工程量多、分布面广很难管理到位;单户管理,由于项目和设施的受益大多为集体受益,单户也不原意管理;联户形式管理,如果政府不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由于管理机构和运行方式得不到落实,运作不规范,管理责任难全面落实。加上由于农业产出效益低、水价定位低,水费收缴困难,工程的运行维护经费很难保证,运行起来也很艰难。
(4)工程水费收取困难。农村水费改革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施种粮补贴并逐步扩大补助范围,并提高了标准。基层干部、群众在应不应该继续收缴水费上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正是由于没有认识到灌溉水费是农业生产成本这一性质,造成全市水利工程水费收取率相比税费改革前大幅度下滑。
(5)工程建后管理跟不上,人为破坏严重。首先,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人员缺乏,农田水利设施保护不善、破坏严重。如农民在渠道两边垦地种植蔬菜等,不仅破坏了渠道断面,影响边坡稳定,还造成渠道淤积、坍塌。全市各地的固定提灌设施被盗时有发生。
3 对策措施
水利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管理水平、服务抗灾能力直接影响着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影响着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新形势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求实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机制,促进农田水利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可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从根本上解决建设管理政策问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村专业灌溉管理组织,属于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非营利的民间社团组织。用水户合作组织有管理和使用合作组织渠系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权利,也有自主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与改造的决策权、工程规划的参与权、工程建设的实施权。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建设管理政策问题。一是解决建设任务需要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规定的矛盾问题。用水合作组织在筹集劳务时,其实施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再由村民委员会以行政程序进行组织,而是群众自发组织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已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上限规定。只要群众愿意,只要工程维护与改造需要,投工多少都行。二是解决建后管护组织落实难、运行难的问题。合作组织主席和执委由农民选举产生,是农民自已的组织,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和愿望,能真正让农民参与灌溉管理,自觉维护灌溉工程。由合作组织向会员收取水费,减少了中间环节和支出,减少了农民的水费支出,促进了工程的良性运行和管理。
(2)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首先,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资金投入机制。财政补助资金以“民办公助”的方式,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这些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增加专项资金的资金规模,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工程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工程建设的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补助50%,省级财政补助10%~15%的比例,对群众自发筹资筹劳开展的农田水利建设给予补助。其次,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组织群众筹资筹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为更好地组织和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必须强化农民议事功能,建立议事组织,坚持“协会组织、村民自愿、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决策、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议事原则,通过协会和村组联合议事政策,履行民主程序,坚持议事公开,严格管理筹集的资金和劳务,提高“一事一议”的议事效率,通过“一事一议”,组织和引导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3)进一步整合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把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阶段,每个县每年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部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多为部门分割使用,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理想。若以水利部门做规划、设计为依托,其他部门资金整合,农民自主建设,则可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4)加大对小农水项目的宣传和监管,引起全社会重视。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宣传标语、广告牌、公示牌等媒介,对小农水项目的政策、建设内容、投入规模、效益目标、受益范围等进行宣传、公示,建立全社会重视水利、参与水利、监管水利的氛围。一是要加
大对小农水项目建设与管理政策的宣传。计划经济建立起来的小农水项目建管模式,很难适应现行农村生产方式的需要。当前,党和政府以及各级水利部门都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改革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的政策,这些政策一定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级政府、社会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使农民知道政策、明白政策,按照政策来解决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问题。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民这个主体利用政策和执行政策的作用。二是要加对大小农水项目的公示、监督力度。全社会监督农田水利建设。对新上马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国家补助范围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业主、规模、投入资金、发挥的效益、受益人口等内容要对社会公示,对群众“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及国农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受益区农民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并建立村民代表监管制度、党员代表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制度、政府部门监督制度。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内容、效益、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督。三是要加大对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和项目效益的宣传、推介力度。对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些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组织有关媒体、新闻单位和政府部门进行专题报道,表彰奖励、全面推广。对小农水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要通过图片、文字、电视等多途径进行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知道小农水项目小、效益大、农民受益好,是一项惠及农民、惠及子孙、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好事、实事。
4 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命脉。当前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农业投资成本和缓解农村旱情方面发挥着大中型水利设施所不能代替的作用。因此,国家应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第21期
[2]吉剑锋;金鑫;丁华.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