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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交方式引发新一轮的热潮。由此产生的网络主播职业,数量更是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各领域对其研究多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笔者试图、用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对其进行社会学分析。
关键词:网络直播 网络主播 社会行动
一、网络直播和网络主播的背景和界定
网络直播,顾名思义,区别于电视直播,它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来进行现场直播的直播方式,目前国内网络直播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例如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的直播,这类直播原理是将电视信号通过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实时上传网站,相当于“网络电视”;而另一种是在现场架设信号采集设备(麦克和摄像头)导入导播端再通过网络上传服务器,发布至网址即可观看,这种才是接下来笔者要用来分析的“网络直播”。总体来说,网络直播吸取了互联网的优势,利用视训的信息将你表现的内容实时的发布到互联网上,它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交方式,也是近几年来互联网行业中最火的。
早在2006年,“魔兽世界”这款游戏的爆火催生了YY语音的产生,使得游戏的组队更加方便,彼此间的指挥更助于游戏的配合。然而这时YY发现有的玩家会在打游戏期间通过唱歌、聊天来缓解心情,于是YY顺势推出了唱歌房间供玩家使用。接下来到2011年《英雄联盟》的开发成为全球火热的游戏,他的大热直接推动了整个直播行业的发展,YY直播率先推出了支持电竞直播的插件,随后几年,一大批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游戏类的斗鱼TV、虎牙直播、熊猫TV、龙珠直播……到现在大热的花椒、快手、映客、抖音等争相竞技,其中还有一些企业类的云视互动、咪咕直播,社交类的now直播,电商类的淘宝,体育类的章鱼等等云云。由此衍生的网络主播也已逐步成为一种职业。笔者身边就有这种一毕业便投身于直播行业无法自拔的朋友。
网络主播是网络直播中担当主持工作的人,一般分为两种人:公众人物和非公众人物。非公众人物,他/她可以不与任何公司签约,自己担任本人直播的策划、编辑、制作以及运营等,然后自己买电脑、手机、麦克风等设备进行直播;也可是签约某些经纪传媒公司,总体由公司负责策划、编辑、制作、运营等工作,主播本人可参与也可不参与到这一系列的工作中,当然公司为你做的一系列工作不是免费提供而是在与你签约时便约定会收取部分费用,会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公众人物一般都有自己的公司或者团队。
最早的网络直播平台是电竞游戏主播,因为游戏玩家的一大习惯就是观看其他玩家的直播,主播可以是直播解说其他玩家的游戏过程,也可是游戏玩家自己解说自己的游戏过程,根据观看者的喜好来对主播进行刷礼物(刷礼物就是观看者在平台充值人民币,然后购买相应的游艇、飞机等虚拟商品作为礼物,赠送给直播间主播)。在泛娱乐化的影响下,接下来就有花椒、映客、秀色秀场等娱乐类型的直播,形式不变,依旧是受众进行刷礼物,然后主播与平台按相应的比例分,然后与经纪传媒签约的再与公司按相应的比例分,观看的人数越多,刷礼物的人数越多,即主播的收入越高。
二、网络主播的研究现状
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以及庞大移动用户规模产生的今天,线上模式开启,全民直播的时代已悄然来自我们身边,直播平台互动性强,传播速度极快,从出现最早专业网络主播的2005年至2016年,网络主播数量呈井喷式发展,依托于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的全职主播为10万人左右与网络演艺平台签约的固定主播为15万左右,各类网络主播人数已达25万人以上。
据艾媒咨询2016年4月发布的《2016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分析报告》统计,“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直播的内容大概分为娱乐直播、生活直播、电竞直播、体育直播、新闻直播、在线教育直播等几类。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根据CNNIC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直播市场的火热带动了网络主播职业的迅速发展,当下,90后占多数且以女主播为主,因此网络主播行业,亦被称为“宅男经济”催生出来的新兴产业,引发了“女主播”经济热。
目前,很多领域开始对网络主播这一职业进行研究。关于它的学术文章大多数关注的是在传媒、经济或者法治领域出现的问题及现象,并据此提出他们认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在日常生活中,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做起了主播,我所认识的朋友闺蜜中就有好多人成为了主播,无论是无聊的消遣还是为了挣些外快,她们都很乐于在直播间展示自己,爱好或是才艺。正是由于此新兴职业的井喷式发展令笔者产生了进一步了解的想法,笔者试图利用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对网络主播进行社会学领域的分析。
三、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
韦伯的社会学是理解社会学,它定义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的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最早把理解当作一种方法来加以使用,在强调社会学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性的同时,又把社会学规定为研究社会行动者赋予行动的主观意义。他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它的社会行动理论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要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他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他认为并非人的任何行动都叫做社会行动,首先要有具有某种动机的行动者个人,这是社会行动的前提,其次社会行动须以他人的行动为取向,即行动者的行动必须和行动者以外的他人发生某种联系。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目的合理的行动,这种行动把外界对象或他人的期待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并以此为最有效的途径;第二类是价值合理的行动,它主要表现为对自身价值的所持的自觉信仰,并不考虑有无现实的成效;第三类情感或情绪的行动是由于感情冲动或感情状态而引起的行动;第四类是传统的行动,就是通过习惯而进行的行动。
四、网络主播的社会行动理论分析
网络主播进行直播的这个行为从根本上来讲,是满足社会行动的两个基本前提,首先网络主播开直播一定是具有某种动机的,或是因为自我本身需要他人的认可,或是因为直播可以给他\她带来相应的收入,或是可以为他\她日后的其他行为做铺垫种种,皆满足第一个前提。而第二个前提就是以他人的行动为取向,网络主播在直播的过程中是要与观看者进行互动,需要观看者来关注或者“送礼物”给他\她,那么他\她就会满足一些观看者在屏幕下方留言区的留言要求,所以由此可得,网络主播的直播行为可作社会行动分析。
笔者认为,网络主播的直播行为 一般来说满足韦伯在社会行动分类的前两种类型,即目的合理的行动和价值合理的行动。从目的合理的角度来说,网络主播的行动目的大概分为这几类:
第一个是以解决就业问题为目的,以解决就业问题为目的的这类人群大部分是由于当前就业形式比较严峻,根据自己的专业择业则比较难选择好的工作,直播对于拥有一定才艺的他们来说进入行业门槛低并且相对自由。通常来说他们的职业仅此一个,所以会将所有的精力以及时间都投入到这里,以获取他们的“工资”。第二个是以高收入为目的,这类人群可能自身就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网络主播的真实职业为教师、学生、模特、音乐人、主持人、健身教练、医护人员、股票分析师、工厂工人等多种。直播带来的不菲利润无时无刻不吸引着他们,机缘巧合的从直播中获取过不低的利润则尝到甜头,驰骋在主播的舞台上不肯停歇。有研究表明这个目的下的直播人群有以处于法律边缘的地带为赚取利润的方式,也常常作为各领域的研究点被探讨。第三个是以增长被关注度为目的,一般该类人群都有自己所属的经纪公司,他们增长被关注度的目的往往不只是为了当前的“工资”,更多的是希望借直播平台出道来获取名声;另一种以此为目的的人群为公众人物,无论名气大的还是名气小的都想凭借直播来炒作,将自己推到观众粉丝的面前,被大家所牢记。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交友,此类交友有以寻找恋爱对象甚至是结婚对象为目的的主播,也有因孤单而寻找聊天朋友为目的的,因此而形成各种社群。
从价值合理的角度来讲,对自身价值所持有的特殊信仰既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为赚取利润亦不为出名,很多的游戏男主播是为了兄弟们更加了解LOL等相关游戏,内心处深信自己的解说可为兄弟们带来很大的作用,以便于他们更好的“开黑”、“打团戰”。还有的主播人群则是对自身抱有高期望值,内心深处认为自己应该是被关注的,而恰恰生活中缺少此方面的关注,借直播以实现自己内心的所定位的价值。比较典型的就是网络主播进行自杀以及自残的直播,因一些事情而进行的极端行为。笔者认为这种事情发生的本质是由于主播缺少关爱而产生的。
五、结语
本文利用社会行动理论对网络主播的行为进行了讨论,将网络主播行为按目的合理的行动和价值合理的行动划分并进行了分析。可能由于社会学领域的相关文献较少,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希望为分析网络直播的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
参考文献
[1]潘娣.网络主播热度化下的冷思考[J].今传媒,2016,24(06):47-48.
[2]黄艺.泛娱乐化时代网络直播平台热潮下的冷思考[J].新闻研究导刊,2016,7(02):106.
[3]郝君怡.热门网络主播的身份特征分析[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8(02):70-74.
[4]王蕾,贡宏云.围观女主播:网络直播场域中的权力博弈[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7,29(05):47-51.
[5]吴宝捷,梁美英.网络女主播生存状态的理性透视[J].当代青年研究,2017(03):35-38.
[6]廉思,唐盘飞.社会安全阀视域下的网络直播功能探析——基于北京网络主播青年群体的实证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8(01):48-55.
[7]司凯威.直播分享网站节目监管策略研究[J].数字传媒研究,2016,33(04):47-49+75.
[8]胡欣. 新媒体时代我国社交直播App研究[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
[9]穆盼盼.韦伯社会行动理论视角下的大学生消费白领化[J].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2(04):40-42+55.
[10]金思汉.我国热门网络主播直播内容分析[J].新媒体研究,2016,2(24):9-11+38.
[11]张旻.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记者,2016(05):64-65.
[12]王子龙.直播APP下的全民网络主播初探[J].新闻研究导刊,2016,7(04):142.
关键词:网络直播 网络主播 社会行动
一、网络直播和网络主播的背景和界定
网络直播,顾名思义,区别于电视直播,它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来进行现场直播的直播方式,目前国内网络直播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例如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的直播,这类直播原理是将电视信号通过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实时上传网站,相当于“网络电视”;而另一种是在现场架设信号采集设备(麦克和摄像头)导入导播端再通过网络上传服务器,发布至网址即可观看,这种才是接下来笔者要用来分析的“网络直播”。总体来说,网络直播吸取了互联网的优势,利用视训的信息将你表现的内容实时的发布到互联网上,它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交方式,也是近几年来互联网行业中最火的。
早在2006年,“魔兽世界”这款游戏的爆火催生了YY语音的产生,使得游戏的组队更加方便,彼此间的指挥更助于游戏的配合。然而这时YY发现有的玩家会在打游戏期间通过唱歌、聊天来缓解心情,于是YY顺势推出了唱歌房间供玩家使用。接下来到2011年《英雄联盟》的开发成为全球火热的游戏,他的大热直接推动了整个直播行业的发展,YY直播率先推出了支持电竞直播的插件,随后几年,一大批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游戏类的斗鱼TV、虎牙直播、熊猫TV、龙珠直播……到现在大热的花椒、快手、映客、抖音等争相竞技,其中还有一些企业类的云视互动、咪咕直播,社交类的now直播,电商类的淘宝,体育类的章鱼等等云云。由此衍生的网络主播也已逐步成为一种职业。笔者身边就有这种一毕业便投身于直播行业无法自拔的朋友。
网络主播是网络直播中担当主持工作的人,一般分为两种人:公众人物和非公众人物。非公众人物,他/她可以不与任何公司签约,自己担任本人直播的策划、编辑、制作以及运营等,然后自己买电脑、手机、麦克风等设备进行直播;也可是签约某些经纪传媒公司,总体由公司负责策划、编辑、制作、运营等工作,主播本人可参与也可不参与到这一系列的工作中,当然公司为你做的一系列工作不是免费提供而是在与你签约时便约定会收取部分费用,会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公众人物一般都有自己的公司或者团队。
最早的网络直播平台是电竞游戏主播,因为游戏玩家的一大习惯就是观看其他玩家的直播,主播可以是直播解说其他玩家的游戏过程,也可是游戏玩家自己解说自己的游戏过程,根据观看者的喜好来对主播进行刷礼物(刷礼物就是观看者在平台充值人民币,然后购买相应的游艇、飞机等虚拟商品作为礼物,赠送给直播间主播)。在泛娱乐化的影响下,接下来就有花椒、映客、秀色秀场等娱乐类型的直播,形式不变,依旧是受众进行刷礼物,然后主播与平台按相应的比例分,然后与经纪传媒签约的再与公司按相应的比例分,观看的人数越多,刷礼物的人数越多,即主播的收入越高。
二、网络主播的研究现状
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以及庞大移动用户规模产生的今天,线上模式开启,全民直播的时代已悄然来自我们身边,直播平台互动性强,传播速度极快,从出现最早专业网络主播的2005年至2016年,网络主播数量呈井喷式发展,依托于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的全职主播为10万人左右与网络演艺平台签约的固定主播为15万左右,各类网络主播人数已达25万人以上。
据艾媒咨询2016年4月发布的《2016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分析报告》统计,“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直播的内容大概分为娱乐直播、生活直播、电竞直播、体育直播、新闻直播、在线教育直播等几类。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根据CNNIC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直播市场的火热带动了网络主播职业的迅速发展,当下,90后占多数且以女主播为主,因此网络主播行业,亦被称为“宅男经济”催生出来的新兴产业,引发了“女主播”经济热。
目前,很多领域开始对网络主播这一职业进行研究。关于它的学术文章大多数关注的是在传媒、经济或者法治领域出现的问题及现象,并据此提出他们认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在日常生活中,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做起了主播,我所认识的朋友闺蜜中就有好多人成为了主播,无论是无聊的消遣还是为了挣些外快,她们都很乐于在直播间展示自己,爱好或是才艺。正是由于此新兴职业的井喷式发展令笔者产生了进一步了解的想法,笔者试图利用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对网络主播进行社会学领域的分析。
三、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
韦伯的社会学是理解社会学,它定义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的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最早把理解当作一种方法来加以使用,在强调社会学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性的同时,又把社会学规定为研究社会行动者赋予行动的主观意义。他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它的社会行动理论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要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他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他认为并非人的任何行动都叫做社会行动,首先要有具有某种动机的行动者个人,这是社会行动的前提,其次社会行动须以他人的行动为取向,即行动者的行动必须和行动者以外的他人发生某种联系。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目的合理的行动,这种行动把外界对象或他人的期待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并以此为最有效的途径;第二类是价值合理的行动,它主要表现为对自身价值的所持的自觉信仰,并不考虑有无现实的成效;第三类情感或情绪的行动是由于感情冲动或感情状态而引起的行动;第四类是传统的行动,就是通过习惯而进行的行动。
四、网络主播的社会行动理论分析
网络主播进行直播的这个行为从根本上来讲,是满足社会行动的两个基本前提,首先网络主播开直播一定是具有某种动机的,或是因为自我本身需要他人的认可,或是因为直播可以给他\她带来相应的收入,或是可以为他\她日后的其他行为做铺垫种种,皆满足第一个前提。而第二个前提就是以他人的行动为取向,网络主播在直播的过程中是要与观看者进行互动,需要观看者来关注或者“送礼物”给他\她,那么他\她就会满足一些观看者在屏幕下方留言区的留言要求,所以由此可得,网络主播的直播行为可作社会行动分析。
笔者认为,网络主播的直播行为 一般来说满足韦伯在社会行动分类的前两种类型,即目的合理的行动和价值合理的行动。从目的合理的角度来说,网络主播的行动目的大概分为这几类:
第一个是以解决就业问题为目的,以解决就业问题为目的的这类人群大部分是由于当前就业形式比较严峻,根据自己的专业择业则比较难选择好的工作,直播对于拥有一定才艺的他们来说进入行业门槛低并且相对自由。通常来说他们的职业仅此一个,所以会将所有的精力以及时间都投入到这里,以获取他们的“工资”。第二个是以高收入为目的,这类人群可能自身就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网络主播的真实职业为教师、学生、模特、音乐人、主持人、健身教练、医护人员、股票分析师、工厂工人等多种。直播带来的不菲利润无时无刻不吸引着他们,机缘巧合的从直播中获取过不低的利润则尝到甜头,驰骋在主播的舞台上不肯停歇。有研究表明这个目的下的直播人群有以处于法律边缘的地带为赚取利润的方式,也常常作为各领域的研究点被探讨。第三个是以增长被关注度为目的,一般该类人群都有自己所属的经纪公司,他们增长被关注度的目的往往不只是为了当前的“工资”,更多的是希望借直播平台出道来获取名声;另一种以此为目的的人群为公众人物,无论名气大的还是名气小的都想凭借直播来炒作,将自己推到观众粉丝的面前,被大家所牢记。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交友,此类交友有以寻找恋爱对象甚至是结婚对象为目的的主播,也有因孤单而寻找聊天朋友为目的的,因此而形成各种社群。
从价值合理的角度来讲,对自身价值所持有的特殊信仰既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为赚取利润亦不为出名,很多的游戏男主播是为了兄弟们更加了解LOL等相关游戏,内心处深信自己的解说可为兄弟们带来很大的作用,以便于他们更好的“开黑”、“打团戰”。还有的主播人群则是对自身抱有高期望值,内心深处认为自己应该是被关注的,而恰恰生活中缺少此方面的关注,借直播以实现自己内心的所定位的价值。比较典型的就是网络主播进行自杀以及自残的直播,因一些事情而进行的极端行为。笔者认为这种事情发生的本质是由于主播缺少关爱而产生的。
五、结语
本文利用社会行动理论对网络主播的行为进行了讨论,将网络主播行为按目的合理的行动和价值合理的行动划分并进行了分析。可能由于社会学领域的相关文献较少,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希望为分析网络直播的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
参考文献
[1]潘娣.网络主播热度化下的冷思考[J].今传媒,2016,24(06):47-48.
[2]黄艺.泛娱乐化时代网络直播平台热潮下的冷思考[J].新闻研究导刊,2016,7(02):106.
[3]郝君怡.热门网络主播的身份特征分析[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8(02):70-74.
[4]王蕾,贡宏云.围观女主播:网络直播场域中的权力博弈[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7,29(05):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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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胡欣. 新媒体时代我国社交直播App研究[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
[9]穆盼盼.韦伯社会行动理论视角下的大学生消费白领化[J].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2(04):40-42+55.
[10]金思汉.我国热门网络主播直播内容分析[J].新媒体研究,2016,2(24):9-11+38.
[11]张旻.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记者,2016(05):64-65.
[12]王子龙.直播APP下的全民网络主播初探[J].新闻研究导刊,2016,7(0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