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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合作社,引导土地向合作社流转(一)出台奖补政策,吸引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县里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合作社吸引农户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获得市级认定的,由县财政补助其5000元,同时县农业局筹资10万元,从有30年种菜历史的孝敬镇留村聘请3名技术全面的土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