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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了解一国法律制度的人,不可能真正认识本国的法律制度。当今世界,无论是实行"侦检分离"的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实行"侦检一体"的大陆法系国家,侦检关系不再是绝对的"分离"或"一体",而都强调侦检双方的协助与合作。针对我国现行侦检关系的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以检警双方的"适当结合"为核心,建立一种"检察引导侦查"新型侦检关系,于理有据,于实有利,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