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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年末,面对中国鞋企在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中的集体沦陷,中国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奥康集团向欧盟法院递交了反倾销起诉书,决定用法律手段应对欧委会的不公正判决。
之前,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接近16.5%的高额反倾销税让中国鞋企出口欧盟的“航母舰队” 遭受重创,温州鞋产品对欧盟出口也由此减少了三分之一,很多中小企业已经无法接到订单。
奥康集团的壮举,重新点燃中国鞋企的出口希望。
遗憾的是,国内1600多家民营制鞋企业却只有三家企业选择与奥康站在一起,福建300家民营制鞋企业已经完全放弃诉讼。面对99%的中国民营制鞋企业的空前沉默,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和他的战友进京发表联合宣言,大声疾呼国内民营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洋官司”扑面而来,中国企业选择沉默,无外乎出于三种原因。
一是不敢打。涉外官司成本高,程序多,周期长。一旦官司缠身,则旷日持久,有的需要十年八年的时间才见分晓。所以一般中国企业在“洋官司”面前望而却步,退避三舍,不敢积极应诉,结果被外方来个缺席判决。
二是不愿打。面对洋官司,企业消极逃避的案例也依然存在。2006年10月,欧盟宣布对我国出口冷冻草莓征反倾销税,全国一共只有五家企业应诉,形不成合力。
三是不会打。很多企业不敢打“洋官司”是因为不会打,实质上就是不了解国际规则,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比如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不知道如何出具有利于自己的价格、成本等证据,甚至不了解反倾销的基本程序,这是一件很让人忧虑的事情。
因此,面对“洋官司”,很多企业便选择了作壁上观:我们企业即便丢掉了这个市场,如果影响不大,我们就不应诉,因为应诉投入不小、花费精力太多,投入产出划不来;再说应诉成功,成果也会被国内同行分享。有些企业甚至认为,同行本来就是冤家,正好借此机会出出气,看看别人的笑话。
企业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也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在此次事关鞋业整体利益的应诉中,最应该“有所作为”的行业协会,却找不到它应有的声音,着实“缺席”了一把。尽管中国皮革协会在此次反倾销战役里扮演了一定的组织角色,但是最后的作用依然微乎其微。毕竟,在关乎整个行业兴亡的大事中,行业协会不应仅仅扮演配角。
通过对近年来的倾销与反倾销事件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行业协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台阶,并不断与国际惯例接轨,将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反倾销工作中,由于行业协会具有民间组织性、利益公共性、平等性和开放性等一些重要特征,作为企业的代言人,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发挥着政府和单个企业所难以达到的行业管理和组织协调的特殊功能。
在国外,有很多事例都证明,行业协会是针对外国的反倾销案件的提起人或者实际组织者,他们往往以行业整体的角度参与反倾销案件的全部活动。如日本对中国出口的草菇、大葱和蔺草席制品的反倾销诉讼案,就是由它们国内有关的农民协会首先提出并胁迫政府提起的。
一般來说,反倾销诉讼行为主体可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直接应诉;二是行业协会应诉。而由行业协会提起反倾销诉讼或者应诉效果会更好,主要因为:其一,行业协会是代表该行业大多数会员、行业企业利益的协会,由它去组织,可以积极有效地对国内企业进行利益协调,为行业争取利益。其二,行业协会通过这样积极的应诉,能很清楚地了解该行业、该产品在全球的竞争状况,会迅速高效地把各个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这个行业整个竞争状况直接反馈到国内 ,直接指导会员的工作。企业自身去应诉,就需要明确谁应诉、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如果在这方面没有相应的行政规章或者行业规范做支撑,那么企业将经常孤军奋战,大大降低中国企业针对外国来华商品在国内市场倾销案件的立案申请的“反倾销”案件的效果和应有的影响,这一点恰恰是我们加入世贸组织后不愿看到的。
可见,在应诉反倾销这个事件上,奥康等企业的“越位”恰恰反映了行业协会的“缺位”。
加入WTO以后,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的制造业基地,随着中国的低成本商品的大量出口,随着中国的贸易顺差持续上升,贸易争端将持续发生,这已经不是单个企业能够应付的。我们的行业协会,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了。
编辑:黄树辉
之前,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接近16.5%的高额反倾销税让中国鞋企出口欧盟的“航母舰队” 遭受重创,温州鞋产品对欧盟出口也由此减少了三分之一,很多中小企业已经无法接到订单。
奥康集团的壮举,重新点燃中国鞋企的出口希望。
遗憾的是,国内1600多家民营制鞋企业却只有三家企业选择与奥康站在一起,福建300家民营制鞋企业已经完全放弃诉讼。面对99%的中国民营制鞋企业的空前沉默,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和他的战友进京发表联合宣言,大声疾呼国内民营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洋官司”扑面而来,中国企业选择沉默,无外乎出于三种原因。
一是不敢打。涉外官司成本高,程序多,周期长。一旦官司缠身,则旷日持久,有的需要十年八年的时间才见分晓。所以一般中国企业在“洋官司”面前望而却步,退避三舍,不敢积极应诉,结果被外方来个缺席判决。
二是不愿打。面对洋官司,企业消极逃避的案例也依然存在。2006年10月,欧盟宣布对我国出口冷冻草莓征反倾销税,全国一共只有五家企业应诉,形不成合力。
三是不会打。很多企业不敢打“洋官司”是因为不会打,实质上就是不了解国际规则,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比如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不知道如何出具有利于自己的价格、成本等证据,甚至不了解反倾销的基本程序,这是一件很让人忧虑的事情。
因此,面对“洋官司”,很多企业便选择了作壁上观:我们企业即便丢掉了这个市场,如果影响不大,我们就不应诉,因为应诉投入不小、花费精力太多,投入产出划不来;再说应诉成功,成果也会被国内同行分享。有些企业甚至认为,同行本来就是冤家,正好借此机会出出气,看看别人的笑话。
企业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也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在此次事关鞋业整体利益的应诉中,最应该“有所作为”的行业协会,却找不到它应有的声音,着实“缺席”了一把。尽管中国皮革协会在此次反倾销战役里扮演了一定的组织角色,但是最后的作用依然微乎其微。毕竟,在关乎整个行业兴亡的大事中,行业协会不应仅仅扮演配角。
通过对近年来的倾销与反倾销事件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行业协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台阶,并不断与国际惯例接轨,将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反倾销工作中,由于行业协会具有民间组织性、利益公共性、平等性和开放性等一些重要特征,作为企业的代言人,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发挥着政府和单个企业所难以达到的行业管理和组织协调的特殊功能。
在国外,有很多事例都证明,行业协会是针对外国的反倾销案件的提起人或者实际组织者,他们往往以行业整体的角度参与反倾销案件的全部活动。如日本对中国出口的草菇、大葱和蔺草席制品的反倾销诉讼案,就是由它们国内有关的农民协会首先提出并胁迫政府提起的。
一般來说,反倾销诉讼行为主体可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直接应诉;二是行业协会应诉。而由行业协会提起反倾销诉讼或者应诉效果会更好,主要因为:其一,行业协会是代表该行业大多数会员、行业企业利益的协会,由它去组织,可以积极有效地对国内企业进行利益协调,为行业争取利益。其二,行业协会通过这样积极的应诉,能很清楚地了解该行业、该产品在全球的竞争状况,会迅速高效地把各个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这个行业整个竞争状况直接反馈到国内 ,直接指导会员的工作。企业自身去应诉,就需要明确谁应诉、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如果在这方面没有相应的行政规章或者行业规范做支撑,那么企业将经常孤军奋战,大大降低中国企业针对外国来华商品在国内市场倾销案件的立案申请的“反倾销”案件的效果和应有的影响,这一点恰恰是我们加入世贸组织后不愿看到的。
可见,在应诉反倾销这个事件上,奥康等企业的“越位”恰恰反映了行业协会的“缺位”。
加入WTO以后,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的制造业基地,随着中国的低成本商品的大量出口,随着中国的贸易顺差持续上升,贸易争端将持续发生,这已经不是单个企业能够应付的。我们的行业协会,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了。
编辑:黄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