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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专利技术本质上是公共产品,传统专利经济学理论高估了专利发展给技术创新带来的优势。在一个技术不断变革的年代,积累性创新成为企业创新的常态,更强的专利保护很可能会阻碍专利技术的发展,而作为后发展中的中国,对于专利发展应当采取较为狭窄的专利保护制度,促使本国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专利发展;科技进步;专利保护
一、专利制度与技术进步的关系
在专利保护过程中,专利技术与技术创新关系非常密切。在人们一般观念中,专利保护制度有利于技术进步,因为专利制度可以激发发明者公布自己的专利成果,以便使得自己可以独享创新成果。
在某种程度上,新技术可以说是公共物品,而公共产品的最大问题在于搭顺风车。每一个生产者都试图获取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每一个生产者不愿意花大成本进行研发,都企图通过窃取竞争对手的科技成果,贪图小便宜搭顺风车,使自己以最小代价获取最高的经济利益。政府为了抑制人们这种搭顺风车的意愿,对新兴事物进行了专利保护。专利保护使得发明者可以拥有发明垄断权,独家使用该技术,以获取垄断的价格,并为下一轮研发积蓄力量。
当然,这种垄断并非都有益处。生产经营者往往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特地减少向社会的供应,使得商品的价格可以更高,这样也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研发者在短期内不利于社会发展,但是从长远上,却带来了技术进步和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这就是专利制度产生的最重要原因。
近年来,有一种理论认为,即然专利技术是公共产品,政府就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获得,并向全社会提供。很多人认为这种做法既补偿了创新者的物质需求,也使得全社会获得了好处,避免了专利垄断带来的坏处。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理论。但是,在落实时却存在极大的弊端。
由于每个人环境不一样,每个人成长过程不一样,每个人所掌握的权力也不一样,对于一个发明创造,每个人的评价也只能不一样。由政府购买专利技术,等于由官僚机构来评定专利的价值,这必然会面临一系列官僚问题。例如,政府刻意压低价格购买专利技术,这样既不利于保证发明人的物质回报,也不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
二、专利制度与创新收益
按照专利经济学理论,创新者获得物质报酬,主要是通过专利制度来保障,这也是企业进行研发的重要因素。但是理论与实践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
调查人员针对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美国、英国通讯企业问卷几次大规模调查中发现,即便是缺乏专利保护,通讯企业依旧会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研发,促进技术进步。这些研究调查,使得人们对以往的理论进行反思。
对于专利技术过高的评价,往往忽视了很多其他因素。在没有专利保护的前提下,一项创新技术的出现会使得其他企业花费大量资源进行模仿。而创新者往往可以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建立市场信誉、完善商品销售网络、培育商品品牌、排挤潜在的模仿者,以达到事实上的垄斷地位,获取高额的回报。因此,即使没有专利保护,很多创新依然会像雨后春笋般出现。
三、孤立创新、累积创新与专利丛林
传统观点认为,加强专利保护,虽然会使消费者获得短暂损失,但是对于整个社会却相当有利。这种观点主要适用于孤立的技术,即进行专利创新不需要依赖其他技术也能够进行。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步伐加快,通讯技术的更新也越来越迅速,对于技术更新频繁的通讯行业,进行积累性创新是进行下一步创新的前提。每一项通讯技术可能包含有很多以前的技术,而每一项通讯技术的创新又以以前其他技术为起点,如果没有以前技术为支撑,则下一步创新不可能成功,最典型的就是电子通讯科技行业。
由于电子通讯技术更新较为频繁,各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以至于一个公司设计出任何一件产品都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在这个时候,过分的强调对专利保护反而会影响技术的进步,更重要的是,研发者要进行下一步创新还必须面临专利丛林的问题。
专利技术的初衷是为了防止他人搭顺风车。但是在很多电子通讯行业很难说明侵权人有意搭顺风车。在电子通讯技术行业,每个公司都有独立研发部门,一个公司稍微进行创新,在进行申请专利时,稍微落后的公司也在进行研发,而且也不可能预见到已经有人在申请创新。在这些高新技术行业,每一个产品都含有大量的专利技术,如果过分强调对专利技术的保障,会使很多生产者陷入专利侵权的怪圈,甚至遭到专利勒索,使得技术创新寸步难行。
四、跟进创新与后发展国家的专利制度设计
对于发明者来讲,对于专利的保护往往要求较高,这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得到最大化。因为较高的保护可以使以后改变不大的专利技术纳入到专利保护之中,使得他们可以分享到以后专利小改动的创新收益,防止日后的小改动颠覆自己的专利。
采取较宽的专利保护,往往可以激励研发实力雄厚的企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研发。但是,采取较宽泛的专利保护也使得技术进步受到阻碍,降低了技术更新速度,延迟了技术更新步伐。我们可以以上个世纪的美国与日本,美国对专利技术就采取了较为宽泛的保护措施。由于美国采取了这种措施,使得获取原始创新的企业面临潜在压力较小,而利润不断增多,最终使得后续技术更新步伐明显放慢。但是在日本,由于采取了较为狭窄的专利保护,使得对原始创新进行模仿的概率很高,而原始创新者只有通过再创新才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样使得技术不断得到创新,也使日本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综上所述,专利在整体上可以促使通讯技术进步。但是在不同时期却在技术带来不同效果。在发展初期,采取通讯专利保护的确有利于科技进步,但是在科技发展的今天,尤其在高新通讯等技术行业,如果采取严格专利保护制度,则不利于技术进步,甚至会使科技创新停滞。
参考文献:
[1] 乔磊,陈凡.科技进步与专利变迁[J].科学学研究,2011,3.
关键词:专利发展;科技进步;专利保护
一、专利制度与技术进步的关系
在专利保护过程中,专利技术与技术创新关系非常密切。在人们一般观念中,专利保护制度有利于技术进步,因为专利制度可以激发发明者公布自己的专利成果,以便使得自己可以独享创新成果。
在某种程度上,新技术可以说是公共物品,而公共产品的最大问题在于搭顺风车。每一个生产者都试图获取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每一个生产者不愿意花大成本进行研发,都企图通过窃取竞争对手的科技成果,贪图小便宜搭顺风车,使自己以最小代价获取最高的经济利益。政府为了抑制人们这种搭顺风车的意愿,对新兴事物进行了专利保护。专利保护使得发明者可以拥有发明垄断权,独家使用该技术,以获取垄断的价格,并为下一轮研发积蓄力量。
当然,这种垄断并非都有益处。生产经营者往往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特地减少向社会的供应,使得商品的价格可以更高,这样也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研发者在短期内不利于社会发展,但是从长远上,却带来了技术进步和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这就是专利制度产生的最重要原因。
近年来,有一种理论认为,即然专利技术是公共产品,政府就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获得,并向全社会提供。很多人认为这种做法既补偿了创新者的物质需求,也使得全社会获得了好处,避免了专利垄断带来的坏处。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理论。但是,在落实时却存在极大的弊端。
由于每个人环境不一样,每个人成长过程不一样,每个人所掌握的权力也不一样,对于一个发明创造,每个人的评价也只能不一样。由政府购买专利技术,等于由官僚机构来评定专利的价值,这必然会面临一系列官僚问题。例如,政府刻意压低价格购买专利技术,这样既不利于保证发明人的物质回报,也不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
二、专利制度与创新收益
按照专利经济学理论,创新者获得物质报酬,主要是通过专利制度来保障,这也是企业进行研发的重要因素。但是理论与实践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
调查人员针对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美国、英国通讯企业问卷几次大规模调查中发现,即便是缺乏专利保护,通讯企业依旧会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研发,促进技术进步。这些研究调查,使得人们对以往的理论进行反思。
对于专利技术过高的评价,往往忽视了很多其他因素。在没有专利保护的前提下,一项创新技术的出现会使得其他企业花费大量资源进行模仿。而创新者往往可以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建立市场信誉、完善商品销售网络、培育商品品牌、排挤潜在的模仿者,以达到事实上的垄斷地位,获取高额的回报。因此,即使没有专利保护,很多创新依然会像雨后春笋般出现。
三、孤立创新、累积创新与专利丛林
传统观点认为,加强专利保护,虽然会使消费者获得短暂损失,但是对于整个社会却相当有利。这种观点主要适用于孤立的技术,即进行专利创新不需要依赖其他技术也能够进行。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步伐加快,通讯技术的更新也越来越迅速,对于技术更新频繁的通讯行业,进行积累性创新是进行下一步创新的前提。每一项通讯技术可能包含有很多以前的技术,而每一项通讯技术的创新又以以前其他技术为起点,如果没有以前技术为支撑,则下一步创新不可能成功,最典型的就是电子通讯科技行业。
由于电子通讯技术更新较为频繁,各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以至于一个公司设计出任何一件产品都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在这个时候,过分的强调对专利保护反而会影响技术的进步,更重要的是,研发者要进行下一步创新还必须面临专利丛林的问题。
专利技术的初衷是为了防止他人搭顺风车。但是在很多电子通讯行业很难说明侵权人有意搭顺风车。在电子通讯技术行业,每个公司都有独立研发部门,一个公司稍微进行创新,在进行申请专利时,稍微落后的公司也在进行研发,而且也不可能预见到已经有人在申请创新。在这些高新技术行业,每一个产品都含有大量的专利技术,如果过分强调对专利技术的保障,会使很多生产者陷入专利侵权的怪圈,甚至遭到专利勒索,使得技术创新寸步难行。
四、跟进创新与后发展国家的专利制度设计
对于发明者来讲,对于专利的保护往往要求较高,这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得到最大化。因为较高的保护可以使以后改变不大的专利技术纳入到专利保护之中,使得他们可以分享到以后专利小改动的创新收益,防止日后的小改动颠覆自己的专利。
采取较宽的专利保护,往往可以激励研发实力雄厚的企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研发。但是,采取较宽泛的专利保护也使得技术进步受到阻碍,降低了技术更新速度,延迟了技术更新步伐。我们可以以上个世纪的美国与日本,美国对专利技术就采取了较为宽泛的保护措施。由于美国采取了这种措施,使得获取原始创新的企业面临潜在压力较小,而利润不断增多,最终使得后续技术更新步伐明显放慢。但是在日本,由于采取了较为狭窄的专利保护,使得对原始创新进行模仿的概率很高,而原始创新者只有通过再创新才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样使得技术不断得到创新,也使日本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综上所述,专利在整体上可以促使通讯技术进步。但是在不同时期却在技术带来不同效果。在发展初期,采取通讯专利保护的确有利于科技进步,但是在科技发展的今天,尤其在高新通讯等技术行业,如果采取严格专利保护制度,则不利于技术进步,甚至会使科技创新停滞。
参考文献:
[1] 乔磊,陈凡.科技进步与专利变迁[J].科学学研究,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