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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各个领域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建筑领域,作为一项风险性较高的行业,其安全、可靠性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安全问题仍然存在,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有效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基础,将其运用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对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有效对策,从而为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力量。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策
前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规模日渐增大,且施工技术也越来越复杂,人们对施工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的关键,在确保安全施工、实现建筑行业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加强对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传统管理机制落后
市场经济背景下,各项经济活动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与指导。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主体,其行为与决策代表着我国政府,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其不仅承担着裁判,也肩负着规则的制定者的责任等多个角色,使得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过程中,管理落实不到位,无法满足现代经济发展需求,究其根本,主要是管理机制落后。
(二)权责之间不对等
随着人们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建筑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门在工作等压力下,难以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使得效果并不明显,且部门仅能够在具体事务中发挥作用,但是,缺少处罚对违反犯罪的行为的处罚权利,导致权责不对等,此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相关部门也没有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1]。
(三)缺乏对自身职责的认识
目前,通过对部门具体工作情况调查发现,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普遍采取去现场,查找潜在的安全隐患,而后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的方式,取代了施工企业的具体职能,事实上,部门已经超过自身职权,主要是由于部门没有明确自身职责范围,且管理方式和方法单一、落后。
(四)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纵观以往部门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施工工程只有在出现问题时,才会将其纳入到追究制度中,情节较轻的,进行相应的处罚,而针对严重的,则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有起到制度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直接影响了管理队伍的工作热情及稳定性。正是因为如此,使得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情绪化责任追究,不能够客观的开展工作,不利于我国建筑领域健康发展[2]。
二、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有效对策
(一)转变传统观念,建立监督管理新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明确部门的位置,在原有机制基础之上,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管理新模式,不要一味参与具体事务,应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另外,各级部门应确保一致性、统一性,实现系统化管理,制定具体工作衡量标准,将工作重心放到监督位置上,规范各主体具体工作行为,例如: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避免越位现象的出现,调整并优化传统模式,建立管理新模式,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还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3]。
(二)明确自身职责,优化管理方式和方法
为了能够促进部门工作进一步发展,还需要考虑自身职责,只有明确具体职责范围,才能够在工作中发挥作用,另外,传统管理方式过于单一,效果不明显。因此,要积极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避免管理越位,并加強对工作的深入研究,将定期检查与抽查有机结合,全面、系统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调整,划分安全责任,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发挥作用,突出其责任主体地位,引导其能够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并在具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将安全管理渗透至各个环节,防患于未然。合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能够为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奠定基础,从而确保我国建筑施工安全、可靠运行。
(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合法权益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部门监督管理落实工作的基础,是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安全施工的关键,然而,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现存的制度内容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因此,要积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细致划分责任,平衡责任与权力,避免日后具体工作中发生事故,责任追究不明确以及情绪化追责等问题的出现,另外,制度建立的最终目的并不意味着结束,日后的落实才是重中之重。基于此,部门负责人还需要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并引导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负责,完成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避免官商勾结违法乱纪行为而引发安全事故,为安全施工提供保障,与此同时,也能够让管理人员安心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4]。
(四)加强人员培训,建立高素质队伍
管理人员作为安全监督工作的基础,其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工作质量及效率,然而,现阶段,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存在素质偏低的情况。因此,为了能够推进责任追究制度,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为依法行政做好铺垫。在培训中,结合相关规定,为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制定完善的培训制度,侧重对专业知识及法律制度的教育,逐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人才管理队伍,另外,还需要强调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引导管理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使得管理人员能够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发挥职能,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实现现代化管理目标,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五)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科学技术背景下,现代化管理蓬勃发展,积极推广安全管理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要建立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收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合理,分析数据,为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和帮助,更好地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另外,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件系统应由政府等部门发出,既保证信息数据安全,又能够实现信息共享,为建筑施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责任追究制度提供支持,从而促进安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5]。
结论:根据上文所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建筑领域安全施工的关键和核心,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可靠性。因此,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要积极树立现代管理观念,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为具体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并针对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变传统方式和方法,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数据库等,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为实现我国建筑安全、可靠施工目标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梁月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0,18(03):259-261.
[2]田高超,章臣根,李叶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及到策研究[J].建筑安全,2012,20(05):12-14.
[3]刘爱武,陈传贤.浅谈建筑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8):158-159.
[4]周永青,张国颂.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资讯,2013,14(01):265-267.
[5]赵寿刚,李建军,常向前.黄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研究[J].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9,12(05):123-125.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策
前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规模日渐增大,且施工技术也越来越复杂,人们对施工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的关键,在确保安全施工、实现建筑行业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加强对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传统管理机制落后
市场经济背景下,各项经济活动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与指导。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主体,其行为与决策代表着我国政府,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其不仅承担着裁判,也肩负着规则的制定者的责任等多个角色,使得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过程中,管理落实不到位,无法满足现代经济发展需求,究其根本,主要是管理机制落后。
(二)权责之间不对等
随着人们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建筑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门在工作等压力下,难以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使得效果并不明显,且部门仅能够在具体事务中发挥作用,但是,缺少处罚对违反犯罪的行为的处罚权利,导致权责不对等,此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相关部门也没有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1]。
(三)缺乏对自身职责的认识
目前,通过对部门具体工作情况调查发现,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普遍采取去现场,查找潜在的安全隐患,而后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的方式,取代了施工企业的具体职能,事实上,部门已经超过自身职权,主要是由于部门没有明确自身职责范围,且管理方式和方法单一、落后。
(四)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纵观以往部门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施工工程只有在出现问题时,才会将其纳入到追究制度中,情节较轻的,进行相应的处罚,而针对严重的,则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有起到制度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直接影响了管理队伍的工作热情及稳定性。正是因为如此,使得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情绪化责任追究,不能够客观的开展工作,不利于我国建筑领域健康发展[2]。
二、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有效对策
(一)转变传统观念,建立监督管理新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明确部门的位置,在原有机制基础之上,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管理新模式,不要一味参与具体事务,应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另外,各级部门应确保一致性、统一性,实现系统化管理,制定具体工作衡量标准,将工作重心放到监督位置上,规范各主体具体工作行为,例如: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避免越位现象的出现,调整并优化传统模式,建立管理新模式,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还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3]。
(二)明确自身职责,优化管理方式和方法
为了能够促进部门工作进一步发展,还需要考虑自身职责,只有明确具体职责范围,才能够在工作中发挥作用,另外,传统管理方式过于单一,效果不明显。因此,要积极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避免管理越位,并加強对工作的深入研究,将定期检查与抽查有机结合,全面、系统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调整,划分安全责任,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发挥作用,突出其责任主体地位,引导其能够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并在具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将安全管理渗透至各个环节,防患于未然。合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能够为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奠定基础,从而确保我国建筑施工安全、可靠运行。
(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合法权益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部门监督管理落实工作的基础,是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安全施工的关键,然而,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现存的制度内容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因此,要积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细致划分责任,平衡责任与权力,避免日后具体工作中发生事故,责任追究不明确以及情绪化追责等问题的出现,另外,制度建立的最终目的并不意味着结束,日后的落实才是重中之重。基于此,部门负责人还需要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并引导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负责,完成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避免官商勾结违法乱纪行为而引发安全事故,为安全施工提供保障,与此同时,也能够让管理人员安心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4]。
(四)加强人员培训,建立高素质队伍
管理人员作为安全监督工作的基础,其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工作质量及效率,然而,现阶段,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存在素质偏低的情况。因此,为了能够推进责任追究制度,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为依法行政做好铺垫。在培训中,结合相关规定,为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制定完善的培训制度,侧重对专业知识及法律制度的教育,逐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人才管理队伍,另外,还需要强调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引导管理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使得管理人员能够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发挥职能,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实现现代化管理目标,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五)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科学技术背景下,现代化管理蓬勃发展,积极推广安全管理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要建立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收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合理,分析数据,为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和帮助,更好地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另外,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件系统应由政府等部门发出,既保证信息数据安全,又能够实现信息共享,为建筑施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责任追究制度提供支持,从而促进安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5]。
结论:根据上文所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建筑领域安全施工的关键和核心,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可靠性。因此,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要积极树立现代管理观念,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为具体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并针对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变传统方式和方法,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数据库等,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为实现我国建筑安全、可靠施工目标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梁月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0,18(03):259-261.
[2]田高超,章臣根,李叶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及到策研究[J].建筑安全,2012,20(05):12-14.
[3]刘爱武,陈传贤.浅谈建筑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8):158-159.
[4]周永青,张国颂.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资讯,2013,14(01):265-267.
[5]赵寿刚,李建军,常向前.黄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研究[J].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9,12(05):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