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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劳动力在家庭城镇化过程中具有关键地位,女性劳动力转移主要依靠财产性收入作保障,对女性劳动力转移有利的土地制度创新能够提供财产性保障。以土地制度创新为切入点,聚焦女性劳动力转移,根据家庭城镇化的要素及其功能,要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力转移中相对弱势的女性劳动力实施有区别的土地权益安排和最优土地制度创新,允许宅基地向城镇居民永租或出售,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带动整个家庭进城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