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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次引言——问题的提出一、特殊目的经营主体概念的提出二、特殊目的经营主体纳入商法调整的可能性及必要性分析三、特殊目的经营主体与"持续性"检验标准可能的矛盾及其解决四、结论引言——问题的提出商事主体的认定(规制)原则一直是商法理论上的一个热点问题。学者们在考察世界各国的立法例的基础上,概括出以法国《1807年商法典》、德国旧《商法典》及西班牙《1885年商法典》为代表的客观主义原则,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