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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8年教育部全面拉开独立学院的评估大幕,如何对独立学院教学水平作出评估,如何以评估为契机促进独立学院办学质量的提升,推动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独立学院及其研究者高度关注的话题。本文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特点和发展现状角度出发,结合国家教育部对独立学院评估的目的,谈几点独立学院评估的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独立学院;本科教学评估;特色;评估体系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1]。独立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教办学体制与模式上的重大探索和创新,其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高等教育评估是衡量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监测、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因此深入研究独立学院办学特色, 探索适合独立学院办学水平评估的办法和措施, 对规范和提高独立学院办学水平, 实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重大。然而,由于独立学院是新生事物,其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较普通高等院校有一定特殊性,加上目前独立学院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独立学院的评估如何结合其办学特色和实际来开展,我想谈几点想法及建议。
第一,独立学院教学评估可以推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进程。2008年4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并规定独立学院开始进入为期五年的“过渡期”。教育部办公厅于2009年2月1日发出《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也标志着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开始进入了倒计时阶段,过渡期结束,立即接受教育部的评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五年过渡期内完成“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资产过户”、“切实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充实办学条件”等。教育部对独立学院评估的重点也是定在办学规范、教育投入问题、基本建设问题、教学质量方面。以广东的独立学院为例,目前全部完成资产过户的独立学院为数很少,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评估尚无一例。如果无法通过“资产过户”和“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这一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则独立学院有可能面临“倒闭”的局面。如果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资产过户,明确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完善专业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教学条件,顺利通过“教学水平”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双评,则可以成为真正的独立学院或正式转设为独立民办高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可见,独立学院教学评估作为强大的外推手,对促进独立学院规范办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第二,独立学院评估指标体系应体现独立学院“独”和“特”。对于评估工作而言,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至关重要,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基础。独立学院教育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研制非常重要。独立学院无论在办学历史、办学体制还是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诸多方面,与普通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然而目前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以普通公办高校为模本制定的,且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也是大同小异,未能充分体现评估体系的“独”。独立学院灵活运用机制,立足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其培养目标的定位为本科应用型高级复合型人才、技术性专门人才,培养出的产品直接面向市场和生产第一线,他们既具备本科学历理论知识水平,又善于实践、创新。独立学院办学特色明显,如果单纯沿袭传统高校的评估要求,把独立学院引导到普通高校的方向上去。无疑,这是对独立学院的管理作进一步严格规范。但同时,也扼杀了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特色,与当初鼓励独立学院办学的宗旨相违背。就像潘懋元先生说的:“对于有创新、有特色的大学,按一定的框框评估,只能起限制作用;对于综合评估,则评不出特色[2]。”因此,研制独立学院的评估方案时,只有在普通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上,坚持民、独、优的原则,充分考虑独立学院的的特殊性和特色,以分类指导和鼓励创新精神为指导原则制定独立学院评估体系,才可以全面反映独立学院富有个性的内涵,充分体现其特色化。
第三,对独立学院第一轮评估应重在合格评估和指导扶持。独立学院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强化办学条件的建设、加快改革发展。相对于公办高校而言,因公办高校的办学资源由政府国家配置,其产权为“公权”,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是否依法办学的问题。加上其办学历史悠久,早已经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领先的办学实力,教育部对他们的评估的力度应该可以加大一点,不仅对评估结果分等级,对评出的“211”、“985”等重点高校还要进行重点投入,对薄弱高校在评估后进行鞭策和扶持,这样可以促进整个公办高等院校的改革发展[3]。然而,独立学院的资源配置是面向市场的,其产权目前大多还掌握在投资者手中,独立学院办学自主权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甚至一部分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还出现不少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加上独立学院办学历史不长,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在总体上与公办高校有着不小的差距。因此国家在对独立学院进行评估时,只宜开展入门把关和合格评估而不是优秀评估,把主要精力放在扶持促进和依法管理上,而不是形式主义评估分等上。政府应加快建立独立学院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独立学院管理工作格局建设。如加强对独立学院的日常监督,主要以年检和专项检查为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独立学院,个别指导,随时进行专项合格评估。
另外,针对第一轮民办高校本科评估出现的问题和结合独立学院的办学特点及现状,对独立学院的评估,我还想提出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政府应淡化管理角色,强化服务角色。独立学院办学具有立足市场,服务地方经济的特点。它培养的一线应用型人才对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起着重大的作用。因此,独立学院办学水平高低、评估是否合格,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对地方政府的影响非常也非常大。评估不合格,政府在行使管理职能,对独立学院亮红牌、黄牌,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了独立学院也是以培养社会人才为己任,以办公益性事业为办学宗旨,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独立学院不同于普通高校,其办学经费完全自筹或社会个体投资,没有政府的支持,在其办学过程中,本身比公办高校承担更大的压力,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走到评估这步,它为地方经济培养人才做出巨大贡献。评估一旦不合格,政府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对独立学院进行扶持和指导,这也是政府本身应尽的责任。因此,政府应尽快完成从管理转为服务角色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办好本地的独立学院。
第二,政府加强独立学院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在评估中引入社会监督和专项评估体制。目前社会各界对独立学院办学情况的了解渠道还不多,大多局限在一些非政府官方机构对独立学院进行的评比排名,这些排名成绩水分较大,很难反映独立学院真实的办学水平和口碑。而对于独立学院办学水平的评估,主要是由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来进行,受传统高校评估标准的影响和对地方经济特色及人才需求特点的了解不深的影响,评估专家往往容易按照评估体系的条条框框对独立学院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可能有一定片面性,不能全面反映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因此,政府应在评估中引入社会监督和评估体制,以推动民办高校办学质量持续改进为目标,通过加强度独立学院信息的披露,使社会各界对独立學院加深了解,政府可以组织党政有关部门或委托知识界以及用人部门派代表组成社会监督和评估团队,定期进驻独立学院进行专项评估,对独立学院的办学进行随时的监督和了解,政府可以再对监督和评估团队反馈的信息进行披露,如此形成良性循环。服务地方经济,应该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这种监督、专项评估结果更科学,更符合实际。这种监督和评估的促进和鞭策作用可能不亚于教育部的评估。
第三,独立学院应加强内部评估体制建设。教育部近期的文件中提出:“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形成社会和企业对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评价制度。”除了加强外部评估机制的建设,独立学院纵向评估机制也非常重要。独立学院办学质量如何,横向与同类别高校对比,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甚至为了评估成绩容易弄虚作假。独立学院办学历史尚浅,今天与昨天相比进步如何,特色专业发展进程如何,取得什么突破成绩,这些纵向评估更为重要。独立学院办学的品牌基本上是靠学生、教师的共同努力来塑造,其口碑也基本上也是社会各界根据学生的就业率、学生教师取得的成绩来认可。因此,独立学院的内部评估体系更能反映独立学院办学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内部评估工作体制建设,应当成为独立学院内部监控的基础。独立学院的内部评估要以经常性的教学评估活动为基础,以专业、课程等单项评估为重点。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对学生来源和专业报读进行统计分析、对毕业生专业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收集社会对毕业生的反馈信息,作为开展学校内部评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第一章第二条.
[2]潘懋元.大众化阶段的精英教育[J].高等教育研究,2003(6).
[3]对高校评估问题的理性思考[J].江西教育科研,2006(9).
作者简介:谭瑞枝(1981-),女,中共党员,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研究。
【关键词】独立学院;本科教学评估;特色;评估体系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1]。独立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教办学体制与模式上的重大探索和创新,其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高等教育评估是衡量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监测、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因此深入研究独立学院办学特色, 探索适合独立学院办学水平评估的办法和措施, 对规范和提高独立学院办学水平, 实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重大。然而,由于独立学院是新生事物,其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较普通高等院校有一定特殊性,加上目前独立学院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独立学院的评估如何结合其办学特色和实际来开展,我想谈几点想法及建议。
第一,独立学院教学评估可以推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进程。2008年4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并规定独立学院开始进入为期五年的“过渡期”。教育部办公厅于2009年2月1日发出《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也标志着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开始进入了倒计时阶段,过渡期结束,立即接受教育部的评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五年过渡期内完成“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资产过户”、“切实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充实办学条件”等。教育部对独立学院评估的重点也是定在办学规范、教育投入问题、基本建设问题、教学质量方面。以广东的独立学院为例,目前全部完成资产过户的独立学院为数很少,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评估尚无一例。如果无法通过“资产过户”和“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这一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则独立学院有可能面临“倒闭”的局面。如果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资产过户,明确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完善专业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教学条件,顺利通过“教学水平”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双评,则可以成为真正的独立学院或正式转设为独立民办高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可见,独立学院教学评估作为强大的外推手,对促进独立学院规范办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第二,独立学院评估指标体系应体现独立学院“独”和“特”。对于评估工作而言,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至关重要,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基础。独立学院教育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研制非常重要。独立学院无论在办学历史、办学体制还是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诸多方面,与普通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然而目前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以普通公办高校为模本制定的,且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也是大同小异,未能充分体现评估体系的“独”。独立学院灵活运用机制,立足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其培养目标的定位为本科应用型高级复合型人才、技术性专门人才,培养出的产品直接面向市场和生产第一线,他们既具备本科学历理论知识水平,又善于实践、创新。独立学院办学特色明显,如果单纯沿袭传统高校的评估要求,把独立学院引导到普通高校的方向上去。无疑,这是对独立学院的管理作进一步严格规范。但同时,也扼杀了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特色,与当初鼓励独立学院办学的宗旨相违背。就像潘懋元先生说的:“对于有创新、有特色的大学,按一定的框框评估,只能起限制作用;对于综合评估,则评不出特色[2]。”因此,研制独立学院的评估方案时,只有在普通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上,坚持民、独、优的原则,充分考虑独立学院的的特殊性和特色,以分类指导和鼓励创新精神为指导原则制定独立学院评估体系,才可以全面反映独立学院富有个性的内涵,充分体现其特色化。
第三,对独立学院第一轮评估应重在合格评估和指导扶持。独立学院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强化办学条件的建设、加快改革发展。相对于公办高校而言,因公办高校的办学资源由政府国家配置,其产权为“公权”,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是否依法办学的问题。加上其办学历史悠久,早已经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领先的办学实力,教育部对他们的评估的力度应该可以加大一点,不仅对评估结果分等级,对评出的“211”、“985”等重点高校还要进行重点投入,对薄弱高校在评估后进行鞭策和扶持,这样可以促进整个公办高等院校的改革发展[3]。然而,独立学院的资源配置是面向市场的,其产权目前大多还掌握在投资者手中,独立学院办学自主权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甚至一部分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还出现不少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加上独立学院办学历史不长,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在总体上与公办高校有着不小的差距。因此国家在对独立学院进行评估时,只宜开展入门把关和合格评估而不是优秀评估,把主要精力放在扶持促进和依法管理上,而不是形式主义评估分等上。政府应加快建立独立学院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独立学院管理工作格局建设。如加强对独立学院的日常监督,主要以年检和专项检查为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独立学院,个别指导,随时进行专项合格评估。
另外,针对第一轮民办高校本科评估出现的问题和结合独立学院的办学特点及现状,对独立学院的评估,我还想提出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政府应淡化管理角色,强化服务角色。独立学院办学具有立足市场,服务地方经济的特点。它培养的一线应用型人才对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起着重大的作用。因此,独立学院办学水平高低、评估是否合格,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对地方政府的影响非常也非常大。评估不合格,政府在行使管理职能,对独立学院亮红牌、黄牌,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了独立学院也是以培养社会人才为己任,以办公益性事业为办学宗旨,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独立学院不同于普通高校,其办学经费完全自筹或社会个体投资,没有政府的支持,在其办学过程中,本身比公办高校承担更大的压力,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走到评估这步,它为地方经济培养人才做出巨大贡献。评估一旦不合格,政府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对独立学院进行扶持和指导,这也是政府本身应尽的责任。因此,政府应尽快完成从管理转为服务角色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办好本地的独立学院。
第二,政府加强独立学院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在评估中引入社会监督和专项评估体制。目前社会各界对独立学院办学情况的了解渠道还不多,大多局限在一些非政府官方机构对独立学院进行的评比排名,这些排名成绩水分较大,很难反映独立学院真实的办学水平和口碑。而对于独立学院办学水平的评估,主要是由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来进行,受传统高校评估标准的影响和对地方经济特色及人才需求特点的了解不深的影响,评估专家往往容易按照评估体系的条条框框对独立学院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可能有一定片面性,不能全面反映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因此,政府应在评估中引入社会监督和评估体制,以推动民办高校办学质量持续改进为目标,通过加强度独立学院信息的披露,使社会各界对独立學院加深了解,政府可以组织党政有关部门或委托知识界以及用人部门派代表组成社会监督和评估团队,定期进驻独立学院进行专项评估,对独立学院的办学进行随时的监督和了解,政府可以再对监督和评估团队反馈的信息进行披露,如此形成良性循环。服务地方经济,应该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这种监督、专项评估结果更科学,更符合实际。这种监督和评估的促进和鞭策作用可能不亚于教育部的评估。
第三,独立学院应加强内部评估体制建设。教育部近期的文件中提出:“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形成社会和企业对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评价制度。”除了加强外部评估机制的建设,独立学院纵向评估机制也非常重要。独立学院办学质量如何,横向与同类别高校对比,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甚至为了评估成绩容易弄虚作假。独立学院办学历史尚浅,今天与昨天相比进步如何,特色专业发展进程如何,取得什么突破成绩,这些纵向评估更为重要。独立学院办学的品牌基本上是靠学生、教师的共同努力来塑造,其口碑也基本上也是社会各界根据学生的就业率、学生教师取得的成绩来认可。因此,独立学院的内部评估体系更能反映独立学院办学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内部评估工作体制建设,应当成为独立学院内部监控的基础。独立学院的内部评估要以经常性的教学评估活动为基础,以专业、课程等单项评估为重点。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对学生来源和专业报读进行统计分析、对毕业生专业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收集社会对毕业生的反馈信息,作为开展学校内部评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第一章第二条.
[2]潘懋元.大众化阶段的精英教育[J].高等教育研究,2003(6).
[3]对高校评估问题的理性思考[J].江西教育科研,2006(9).
作者简介:谭瑞枝(1981-),女,中共党员,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