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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约车的未来走向,我有两种比较乐观的情景。一是出租车和网约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逐渐整合在一个平台上。二是出租车和网约车错开竞争,政府通过颁发不同类型的运营许可执照,对网约车的运营方式或时间进行约束。
讨论网约车的问题,我认为不能脱离城市公共交通这个大环境,特别是它和出租车的关系。出租车算不算公共交通?这个问题近年有些共识了。至少,出租车不属于要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一些城市把出租车排除在公共交通之外,主要的意图也是想把出租车的发展交给市场,一方面弱化价格管制,一方面也削减相关的财政补贴。换言之,政府要集中精力和财力,保障服务于一般社会群体的可支付的公交系统,如公交汽电车、地铁等。
出租车改革关系着我们对公共交通的界定和认识。但这一改革尚在酝酿阶段,尚未取得全面共识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网约车一下子搅乱了公共舆论。出租车和网约车的根本差别在于公共管制的程度。前者一直是被高度管制的城市交通服务。而后者打着互联网经济的旗号,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幌子,在公共管制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铺天盖地地发展起来了。
前面有一些交通专家认为,网约车会加剧城市道路的拥堵所以需要限制。如果这个观点成立的话,那得先限制出租车。因为在没有互联网应用之前,上海道路上空驶的出租车占了交通量很大的比例。但有意思的是,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在高峰拥堵时段,自觉地休息了不去添堵,反倒最后要动员他们维持运营,因为高峰时段的需求实在太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对城市交通出行质量上的需求是确实存在的,我们的公共交通如果只是一味地盯着数量上供应,忽略个人化的差异性需求,最后只能逼着这些出租车的使用者转变为私家车的使用者,我们的道路拥堵是否就缓解了呢?
网约车也好,出租车也好,我认为是城市交通服务多样化和题质量的客观需要,属于个人主导的個人化交通和政府主导的公共交通之间的“准集合交通”方式,可以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协作来支持。对网约车的诟病大多集中在公共监管的缺失,但事实上这本身就是网约车得以迅速发展的特性,网约车的很多问题也不是加强公共监管就可以解决的。出租车行业的“份子钱”折射出这个行业公共监管成本是很高的。真的监管到位,把网约车变成出租车,相信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
对网约车的未来走向,我有两种比较乐观的情景。一是出租车和网约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逐渐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政府和市场对各自的权责达成共识,有点像现在的滴滴出行,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出租车或各类网约车,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形成智能化的准公交服务体系;二是出租车和网约车错开竞争,政府通过颁发不同类型的运营许可执照,对网约车的运营方式或时间进行约束,比如网约车只能在高峰时段运营,且只能接受网络预约,必须使用电动汽车运营等。但这一情景中,对网约车的限制必须建立在完善出租车服务的基础上。
讨论网约车的问题,我认为不能脱离城市公共交通这个大环境,特别是它和出租车的关系。出租车算不算公共交通?这个问题近年有些共识了。至少,出租车不属于要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一些城市把出租车排除在公共交通之外,主要的意图也是想把出租车的发展交给市场,一方面弱化价格管制,一方面也削减相关的财政补贴。换言之,政府要集中精力和财力,保障服务于一般社会群体的可支付的公交系统,如公交汽电车、地铁等。
出租车改革关系着我们对公共交通的界定和认识。但这一改革尚在酝酿阶段,尚未取得全面共识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网约车一下子搅乱了公共舆论。出租车和网约车的根本差别在于公共管制的程度。前者一直是被高度管制的城市交通服务。而后者打着互联网经济的旗号,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幌子,在公共管制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铺天盖地地发展起来了。
前面有一些交通专家认为,网约车会加剧城市道路的拥堵所以需要限制。如果这个观点成立的话,那得先限制出租车。因为在没有互联网应用之前,上海道路上空驶的出租车占了交通量很大的比例。但有意思的是,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在高峰拥堵时段,自觉地休息了不去添堵,反倒最后要动员他们维持运营,因为高峰时段的需求实在太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对城市交通出行质量上的需求是确实存在的,我们的公共交通如果只是一味地盯着数量上供应,忽略个人化的差异性需求,最后只能逼着这些出租车的使用者转变为私家车的使用者,我们的道路拥堵是否就缓解了呢?
网约车也好,出租车也好,我认为是城市交通服务多样化和题质量的客观需要,属于个人主导的個人化交通和政府主导的公共交通之间的“准集合交通”方式,可以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协作来支持。对网约车的诟病大多集中在公共监管的缺失,但事实上这本身就是网约车得以迅速发展的特性,网约车的很多问题也不是加强公共监管就可以解决的。出租车行业的“份子钱”折射出这个行业公共监管成本是很高的。真的监管到位,把网约车变成出租车,相信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
对网约车的未来走向,我有两种比较乐观的情景。一是出租车和网约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逐渐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政府和市场对各自的权责达成共识,有点像现在的滴滴出行,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出租车或各类网约车,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形成智能化的准公交服务体系;二是出租车和网约车错开竞争,政府通过颁发不同类型的运营许可执照,对网约车的运营方式或时间进行约束,比如网约车只能在高峰时段运营,且只能接受网络预约,必须使用电动汽车运营等。但这一情景中,对网约车的限制必须建立在完善出租车服务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