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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信息化保密工作,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在运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各种专业化软件等计算机技术手段开展检察工作过程中,对涉及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的事项,就如何防止其可能发生的失泄密所需要采取的各种防范措施。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办公、办案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检察信息化保密工作日显突出,它已成为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信息化保密工作是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信息化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
·信息化保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干警对不断更新的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使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只满足于简单的操作和使用,而对其技术性保密性能不去读懂弄通,甚至根本不予理会,以致在实际运用中造成失泄密事故;二是对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使用主观上缺乏应有的保密意识。如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触互联网和从互联网上下载信息;涉密网络与互联网不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办法,机关内部在计算机调整使用、维修保管以及淘汰落后的信息设备等环节上不进行有效的安全处置等。
·信息化硬件建设不完备
如在信息化建设中,有的忽视对硬件在保密性能方面的选择,造成设备本身的先天性技术漏洞,给信息保密留下安全隐患;有的则是硬件在使用前必须加装相应的保密设备,而由于种种原因,保密设备配置却不到位,致使信息保密完全处于放任和虚无状态。
·信息化保密管理工作薄弱
主要表现在:一是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原有的保密制度滞后,不能对信息化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效规范。需要健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密码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出入涉密工作室制度、计算机安全使用制度、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等一整套规范化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又没有全面建立和有效完善。二是有的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只停留在文字上,执行和落实不力。如对信息化保密管理不严,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保密规章和保密责任不落实,缺乏严格的检查和有效的监督等。
做好信息化保密工作的建议
·强化保密意识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要把保密工作与检察业务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引导干警始终绷紧信息保密这根弦,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保守秘密,慎之又慎”的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和错误认识,不断增强干警的保密技能,更新保密观念,熟知保密知识和保密规定。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涉秘人员更要进行重点保密教育,杜绝人为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加大保密技术装备投入,筑牢“技术防线”
要按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和统一归口管理”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化保密软硬件设施,重点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字化网络监控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等保密建设,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保密安全防护网。
·强化保密管理,筑牢“管理防线”
管理靠制度,而执行制度是关键。实践证明,大力推进信息化保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筑牢“管理防线”的有效途径。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和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涉密人员的管理。一是要严把信息设备采购关,防止信息设备因先天性不足而产生的安全漏洞;二是要对信息设备实行分级保护。坚守“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的原则。严禁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严禁擅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三是要强化对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要严防因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与非涉密计算机、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交叉使用而产生的失泄密事故。四要进一步规范对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和报废。要严格遵守有关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报废操作规定,彻底消除涉密信息设备处置不当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五要严格对信息化保密的监督和检查。要采取固定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有关信息保密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保密职责,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消除,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保密责任。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
·信息化保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干警对不断更新的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使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只满足于简单的操作和使用,而对其技术性保密性能不去读懂弄通,甚至根本不予理会,以致在实际运用中造成失泄密事故;二是对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使用主观上缺乏应有的保密意识。如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触互联网和从互联网上下载信息;涉密网络与互联网不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办法,机关内部在计算机调整使用、维修保管以及淘汰落后的信息设备等环节上不进行有效的安全处置等。
·信息化硬件建设不完备
如在信息化建设中,有的忽视对硬件在保密性能方面的选择,造成设备本身的先天性技术漏洞,给信息保密留下安全隐患;有的则是硬件在使用前必须加装相应的保密设备,而由于种种原因,保密设备配置却不到位,致使信息保密完全处于放任和虚无状态。
·信息化保密管理工作薄弱
主要表现在:一是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原有的保密制度滞后,不能对信息化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效规范。需要健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密码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出入涉密工作室制度、计算机安全使用制度、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等一整套规范化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又没有全面建立和有效完善。二是有的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只停留在文字上,执行和落实不力。如对信息化保密管理不严,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保密规章和保密责任不落实,缺乏严格的检查和有效的监督等。
做好信息化保密工作的建议
·强化保密意识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要把保密工作与检察业务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引导干警始终绷紧信息保密这根弦,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保守秘密,慎之又慎”的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和错误认识,不断增强干警的保密技能,更新保密观念,熟知保密知识和保密规定。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涉秘人员更要进行重点保密教育,杜绝人为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加大保密技术装备投入,筑牢“技术防线”
要按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和统一归口管理”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化保密软硬件设施,重点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字化网络监控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等保密建设,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保密安全防护网。
·强化保密管理,筑牢“管理防线”
管理靠制度,而执行制度是关键。实践证明,大力推进信息化保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筑牢“管理防线”的有效途径。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和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涉密人员的管理。一是要严把信息设备采购关,防止信息设备因先天性不足而产生的安全漏洞;二是要对信息设备实行分级保护。坚守“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的原则。严禁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严禁擅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三是要强化对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要严防因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与非涉密计算机、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交叉使用而产生的失泄密事故。四要进一步规范对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和报废。要严格遵守有关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报废操作规定,彻底消除涉密信息设备处置不当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五要严格对信息化保密的监督和检查。要采取固定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有关信息保密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保密职责,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消除,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保密责任。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