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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十周年。2007年6月,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共同签署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开启了中瑞两国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新篇章。
过去10年,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蓬勃发展的10年,而中瑞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合作,可以说是顺势而为,不断深入,开创了一条互利共赢之路。
作為该项合作的牵头单位,中国商务部如何评价这项开创性合作?该合作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哪些影响?未来的合作会走向何处?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近期专访了商务部欧洲司副司长翟谦。
硕果累累,亮点突出
《WTO经济导刊》:作为中国社会责任领域最早的跨国合作项目之一,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项目开展了长达10年之久,您如何评价过去10年中瑞CSR合作工作成效?
翟谦:在两国高层领导人的亲自倡导和推动下,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开展的这10年可谓是硕果累累,不仅成为中瑞经贸合作的亮点,也成为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示范项目。2007年6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瑞典期间,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共同签署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正式启动;2009年7月,中瑞经贸联委会下成立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迄今已召开三次会议;2008年以来,双方成功举办了17届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并派出考察团到瑞典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多次交流活动;为落实《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还共同建立并开通了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网,这是目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权威网站,累计访问量达800万人次,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和推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WTO经济导刊》:在您看来,过去10年该合作项目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和改变?特别是对于推进两国经贸合作发挥了哪些作用?
翟谦:双方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加强了交流,在中国宣传推广瑞典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帮助中方依托中国国情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中国已逐步在总体上形成了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实践、社会参与、国际合作五位一体、多元促进的社会责任推进格局。
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已逐渐促使两国企业合作理念从单纯的商业型互利逐步转变为社会友好型互利,合作层次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双方贸易和投资合作进一步深化。目前,瑞典是中国在北欧地区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一直保持瑞典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地位。2016年中瑞双边贸易额达124.6亿美元。近年来,中国企业对瑞投资步伐加快,两国双向投资更趋平衡。截至2016年底,中方对瑞各类投资已达38.8亿美元,瑞方对华实际投资总额43.5亿美元。
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影响
《WTO经济导刊》:2015年9月,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签署了《关于继续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自此以来,双方在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翟谦:这份新谅解备忘录增加了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新的合作领域,比如绿色采购、废品及水资源管理、气候变化、提高透明度和商业道德等。
自新谅解备忘录签署以来,双方先后在珠海和重庆举办了两期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召开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并首次组织中国企业赴瑞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考察交流活动,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网站的访问量也大幅提升。
今年2月,在中瑞经贸联委会第20次会议上,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做了汇报,得到了联委会双方主席的肯定;6月,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京会见瑞典外交部欧盟事务与贸易大臣安·林德(Ann Linde),双方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取得的进展,并做出了积极评价。今年下半年,双方还将共同举办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第18期培训班,并再次组织中国企业赴瑞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考察。中瑞双方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继续巩固合作成果,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影响。
《WTO经济导刊》:中瑞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长达10年的合作,形成比较成熟的合作模式和机制。这种模式可以复制和推广吗?
翟谦:毫无疑问,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模式对于中国与其他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比如,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和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网站等都已成为双方常态化、机制化的合作模式,可以复制和推广到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中。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走出去”企业的不断增加,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压力与日俱增,社会责任成为参与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竞争要素。同时,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国际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提高中国企业跨文化交流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10年,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蓬勃发展的10年,而中瑞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合作,可以说是顺势而为,不断深入,开创了一条互利共赢之路。
作為该项合作的牵头单位,中国商务部如何评价这项开创性合作?该合作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哪些影响?未来的合作会走向何处?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近期专访了商务部欧洲司副司长翟谦。
硕果累累,亮点突出
《WTO经济导刊》:作为中国社会责任领域最早的跨国合作项目之一,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项目开展了长达10年之久,您如何评价过去10年中瑞CSR合作工作成效?
翟谦:在两国高层领导人的亲自倡导和推动下,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开展的这10年可谓是硕果累累,不仅成为中瑞经贸合作的亮点,也成为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示范项目。2007年6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瑞典期间,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共同签署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正式启动;2009年7月,中瑞经贸联委会下成立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迄今已召开三次会议;2008年以来,双方成功举办了17届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并派出考察团到瑞典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多次交流活动;为落实《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还共同建立并开通了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网,这是目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权威网站,累计访问量达800万人次,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和推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WTO经济导刊》:在您看来,过去10年该合作项目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和改变?特别是对于推进两国经贸合作发挥了哪些作用?
翟谦:双方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加强了交流,在中国宣传推广瑞典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帮助中方依托中国国情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中国已逐步在总体上形成了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实践、社会参与、国际合作五位一体、多元促进的社会责任推进格局。
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已逐渐促使两国企业合作理念从单纯的商业型互利逐步转变为社会友好型互利,合作层次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双方贸易和投资合作进一步深化。目前,瑞典是中国在北欧地区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一直保持瑞典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地位。2016年中瑞双边贸易额达124.6亿美元。近年来,中国企业对瑞投资步伐加快,两国双向投资更趋平衡。截至2016年底,中方对瑞各类投资已达38.8亿美元,瑞方对华实际投资总额43.5亿美元。
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影响
《WTO经济导刊》:2015年9月,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签署了《关于继续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自此以来,双方在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翟谦:这份新谅解备忘录增加了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新的合作领域,比如绿色采购、废品及水资源管理、气候变化、提高透明度和商业道德等。
自新谅解备忘录签署以来,双方先后在珠海和重庆举办了两期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召开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并首次组织中国企业赴瑞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考察交流活动,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网站的访问量也大幅提升。
今年2月,在中瑞经贸联委会第20次会议上,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做了汇报,得到了联委会双方主席的肯定;6月,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京会见瑞典外交部欧盟事务与贸易大臣安·林德(Ann Linde),双方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取得的进展,并做出了积极评价。今年下半年,双方还将共同举办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第18期培训班,并再次组织中国企业赴瑞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考察。中瑞双方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继续巩固合作成果,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影响。
《WTO经济导刊》:中瑞两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长达10年的合作,形成比较成熟的合作模式和机制。这种模式可以复制和推广吗?
翟谦:毫无疑问,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模式对于中国与其他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比如,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和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合作网站等都已成为双方常态化、机制化的合作模式,可以复制和推广到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中。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走出去”企业的不断增加,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压力与日俱增,社会责任成为参与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竞争要素。同时,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国际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提高中国企业跨文化交流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