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公安体制改革应当重新加以全盘考虑。应当将公安机关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权力合理配置、特殊行政处罚权的存废等问题,视为公安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唯有在公安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行才能取得实效,那些制约我国司法体制的深层问题也才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