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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几年来,绿色壁垒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出口。本文分析了“绿色壁垒”的特点及影响,并提出了应对“绿色壁垒”的措施。
关键词: 农产品出口 “绿色壁垒” 影响 应对措施
近年来,一些国家特别是某些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名,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我们称这种技术性贸易障碍为“绿色贸易壁垒”或“绿色壁垒”。“绿色壁垒”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加入世贸组织后,“绿色壁垒”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近几年,“绿色壁垒”日益全球化,并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2]。
一、“绿色壁垒”的特点
与关税壁垒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绿色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复杂性、内涵上的歧视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和发展上的动态性等特点。因此“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扩散和连锁反应。如2002年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禁止我国蜂蜜进入欧盟市场后,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也加强了对我国蜂蜜的检验。尽管2004年7月欧盟解除了这一禁令[3],但进口蜂蜜氯霉素残留标准变得十分苛刻:1万吨蜂蜜中含有的氯霉素不得超过1克,比原有标准提高了10倍,其他检验项目也增加了不少,加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成本负担,导致了很多企业不敢轻易接出口订单。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近几年,“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影响日趋加重:(1)从受阻的产品来看,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从水产品、畜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农产品到茶叶、花生、蔬菜、水果等产品,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工业制成品均面临技术壁垒的限制,而且农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2)从对我国实施技术壁垒的贸易伙伴国来看,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从发达国家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延伸到部分发展中国家阿尔及利亚、墨西哥、西班牙等。我国已成为美国“绿色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3)从受阻程度看,进口国对进口农产品检验项目明显增多,标准更加苛刻。各国不仅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验项目趋增、限量趋严,而且对畜产品提出检验兽药残留量的要求,对罐头、肉类、蔬菜、水产品等加工食品提出微生物限量标准的检验要求,并要求在进口合同中作出最大允许限量或禁止使用的明确规定等。以日本为例,日本农林水产省已对农产品颁布了7类、351种品质规格标准;厚生劳动省对2000种农产品颁布了1000多个残留限量标准,其中对进口肉鸡和蔬菜的检测有40多项,对大米的检测从1993年的49项指标增加到目前的123项。日本对主要依赖进口的菠菜毒死蜱残留限量规定为0.01ppm,而国际食品法典和欧美的标准是0.05ppm。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验项目已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的检验增加到62种,对梨果的各项农残检测数量增加至124种,部分农药标准甚至比原标准提高100倍以上[4]。韩国也对大蒜制定了53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另外,有的进口国当局还通过提高检验费用、延长检验时间,拖延商品滞留港口时间,造成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质量下降、成本增加,迫使进口商停止进货,间接地限制进口[5]。许多进口国还有严格的质量认证制度,规定进口农产品必须获得该国的有关认证,我国企业为了获得国外认证机构认证,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除此之外,国外还出现了把生产规程和动物福利作为贸易壁垒的情况,这些都加大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
三、“绿色壁垒”应对措施
不可否认,我国在农产品生产方面本身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一些农产品出口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种养基地规模小,生产加工技术水平低,环保安全意识淡薄,大量农产品存在着化肥、农药残留量超标等问题。这是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主要原因。从世界范围来看,“绿色农业”是大势所趋,作为一个世界农业大国,我国应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积极应对“绿色壁垒”。
1.熟悉国际规范,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
我国应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框架下的多边协议的研究,熟悉国际贸易规范,收集、跟踪最新的国外“绿色壁垒”措施,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壁垒的预警机制。研究我国主要农产品贸易对象国的“绿色壁垒”,以及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根据市场特点和产品特点寻求突破口,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绿色壁垒”。
2.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有竞争优势的出口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并应尽快把单一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相互结合的发展模式。企业要健全和完善贯穿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使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遵循,都具备可追溯性。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国外向型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3.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规范质检认证工作。
我国正在构建以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但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完备的农产品标准和认证程序,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化工作还严重滞后。(1)建立高标准的农业标准体系。应加强国外标准的收集和研究工作,参照国际标准和世界发达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出口标准和生产标准。(2)健全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应加强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手段研发,提高检验检疫能力,建立一套从产地到加工、运输、出口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督检测体系,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3)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我国认证机构数量繁多,且各自执行不同的认证标准。有些农产品认证没有达到国际间的认可,有些虽已经取得了国内“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但仍遭遇国外“绿色壁垒”的阻碍。应建立健全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认证体系,努力实现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获得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体系的认可,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加出口。
4.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我国的出口企业不应只把目光集中在单一市场,还应积极调整出口农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加工档次和安全质量水平,加大贮运、包装技术攻关,扩大产品的运销距离和范围,在稳定和扩大日、韩、美、东盟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洲、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市场。
参考文献:
[1]屈国强,黄书凡,翟亚琦.绿色壁垒及其突破分析.经济师[J].2004,1:66-68.
[2]徐海波,舒乐.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及应对措施探讨.现代商贸工业[J].2010.1:57-59.
[3]沈芜.我国蜂蜜重返欧盟市场.农产品市场周刊[J].2005.5:33.
[4]于维军.农产品出口遭遇“标准”之痛.农业产业化导刊[J].2005.1:44-45.
[5]于维军.“把脉”蔬菜产业.农业产业化导刊[J].2005.3:48-51.
关键词: 农产品出口 “绿色壁垒” 影响 应对措施
近年来,一些国家特别是某些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名,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我们称这种技术性贸易障碍为“绿色贸易壁垒”或“绿色壁垒”。“绿色壁垒”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加入世贸组织后,“绿色壁垒”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近几年,“绿色壁垒”日益全球化,并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2]。
一、“绿色壁垒”的特点
与关税壁垒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绿色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复杂性、内涵上的歧视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和发展上的动态性等特点。因此“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扩散和连锁反应。如2002年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禁止我国蜂蜜进入欧盟市场后,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也加强了对我国蜂蜜的检验。尽管2004年7月欧盟解除了这一禁令[3],但进口蜂蜜氯霉素残留标准变得十分苛刻:1万吨蜂蜜中含有的氯霉素不得超过1克,比原有标准提高了10倍,其他检验项目也增加了不少,加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成本负担,导致了很多企业不敢轻易接出口订单。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近几年,“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影响日趋加重:(1)从受阻的产品来看,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从水产品、畜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农产品到茶叶、花生、蔬菜、水果等产品,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工业制成品均面临技术壁垒的限制,而且农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2)从对我国实施技术壁垒的贸易伙伴国来看,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从发达国家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延伸到部分发展中国家阿尔及利亚、墨西哥、西班牙等。我国已成为美国“绿色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3)从受阻程度看,进口国对进口农产品检验项目明显增多,标准更加苛刻。各国不仅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验项目趋增、限量趋严,而且对畜产品提出检验兽药残留量的要求,对罐头、肉类、蔬菜、水产品等加工食品提出微生物限量标准的检验要求,并要求在进口合同中作出最大允许限量或禁止使用的明确规定等。以日本为例,日本农林水产省已对农产品颁布了7类、351种品质规格标准;厚生劳动省对2000种农产品颁布了1000多个残留限量标准,其中对进口肉鸡和蔬菜的检测有40多项,对大米的检测从1993年的49项指标增加到目前的123项。日本对主要依赖进口的菠菜毒死蜱残留限量规定为0.01ppm,而国际食品法典和欧美的标准是0.05ppm。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验项目已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的检验增加到62种,对梨果的各项农残检测数量增加至124种,部分农药标准甚至比原标准提高100倍以上[4]。韩国也对大蒜制定了53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另外,有的进口国当局还通过提高检验费用、延长检验时间,拖延商品滞留港口时间,造成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质量下降、成本增加,迫使进口商停止进货,间接地限制进口[5]。许多进口国还有严格的质量认证制度,规定进口农产品必须获得该国的有关认证,我国企业为了获得国外认证机构认证,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除此之外,国外还出现了把生产规程和动物福利作为贸易壁垒的情况,这些都加大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
三、“绿色壁垒”应对措施
不可否认,我国在农产品生产方面本身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一些农产品出口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种养基地规模小,生产加工技术水平低,环保安全意识淡薄,大量农产品存在着化肥、农药残留量超标等问题。这是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主要原因。从世界范围来看,“绿色农业”是大势所趋,作为一个世界农业大国,我国应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积极应对“绿色壁垒”。
1.熟悉国际规范,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
我国应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框架下的多边协议的研究,熟悉国际贸易规范,收集、跟踪最新的国外“绿色壁垒”措施,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壁垒的预警机制。研究我国主要农产品贸易对象国的“绿色壁垒”,以及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根据市场特点和产品特点寻求突破口,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绿色壁垒”。
2.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有竞争优势的出口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并应尽快把单一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相互结合的发展模式。企业要健全和完善贯穿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使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遵循,都具备可追溯性。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国外向型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3.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规范质检认证工作。
我国正在构建以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但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完备的农产品标准和认证程序,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化工作还严重滞后。(1)建立高标准的农业标准体系。应加强国外标准的收集和研究工作,参照国际标准和世界发达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出口标准和生产标准。(2)健全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应加强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手段研发,提高检验检疫能力,建立一套从产地到加工、运输、出口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督检测体系,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3)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我国认证机构数量繁多,且各自执行不同的认证标准。有些农产品认证没有达到国际间的认可,有些虽已经取得了国内“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但仍遭遇国外“绿色壁垒”的阻碍。应建立健全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认证体系,努力实现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获得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体系的认可,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加出口。
4.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我国的出口企业不应只把目光集中在单一市场,还应积极调整出口农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加工档次和安全质量水平,加大贮运、包装技术攻关,扩大产品的运销距离和范围,在稳定和扩大日、韩、美、东盟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洲、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市场。
参考文献:
[1]屈国强,黄书凡,翟亚琦.绿色壁垒及其突破分析.经济师[J].2004,1:66-68.
[2]徐海波,舒乐.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及应对措施探讨.现代商贸工业[J].2010.1:57-59.
[3]沈芜.我国蜂蜜重返欧盟市场.农产品市场周刊[J].2005.5:33.
[4]于维军.农产品出口遭遇“标准”之痛.农业产业化导刊[J].2005.1:44-45.
[5]于维军.“把脉”蔬菜产业.农业产业化导刊[J].2005.3: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