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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作为西方思想的基石,对哲学的影响深远,作为同源的法哲学,本体论对法律思想的影响不容小觑。但在我国,学界对法律本体的探讨却久被忽视了。首先,笔者从语源考查了“本体”的谱系。其次,对法律本体的繁杂意义及价值展开阐述。再次,笔者阐释了自然法及法律实证主义的历史脉络,并对其进行比较论述,从而进一步对法的本体展开探讨。最后,通过对自然法和实证主义的再认识,笔者力图从自然法的视角提出我国在法律本体上应采取的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