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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作为财产犯罪中的重要部分,虽然民法和刑法上的占有都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支配状态"的内涵,但是由于制度、功能方面的不同标准,刑法上的占有和民法上的占有又存在一些差异。本文以对金钱这一特殊种类物的占有为视角,从占有的概念、意思、观念化程度以及共同占有的占有归属上对民刑占有进行区分,从而得出刑法上的占有是以事实控制力为基础,以规范要素为评判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