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与东盟相互投资是构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东盟与中国相互投资的基本现状是投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投资规则尚未完备和协调。解决投资法律冲突的途径尚需完善;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是在引资制度方面主张从优惠政策为主转变到法律环境优先;在对外投资制度方面,主张构建和完善“走出去”战略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