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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厚,一位身患糖尿病20余年的西北老汉。他拖着病体六进北京、七上公堂,历时一年零三个月,通过艰难取证,2005年1月25日,贫病交加的张忠厚终于用法律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吃药本是为了治病,可是,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张忠厚老汉在北京花了5万余元买的药却是假药(经药监局鉴定证实)。气愤不已的张老汉返回曾经看病的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理论,却遭到一顿毒打,并抢走了购药发票等重要物证。不得已,张老汉把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告上了法庭。但苦于重要证物被该门诊部抢走,他又历经一年多的艰难取证,运用法律武器终于讨回了公道,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日前,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忠厚手捧一纸终审判决书,激动得老泪纵横。
虚假广告害人购买假药上当
2003年11月的一天,张忠厚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中医治愈糖尿病,营造生命的绿洲——不控制饮食,不长期服药,利消克糖宁造福人类”的药品宣传广告。广告宣称“利消克糖宁”为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和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联合研制的新药,并登有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的康复热线电话。张忠厚拨打了该康复热线,被告知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以下简称大观园门诊部)就是隶属于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的对外门诊部。
出于对解放军的信任与爱戴,张忠厚拿着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奔走相告:“糖尿病有治了!北京的解放军糖尿病研究中心研制出能根治糖尿病的新药了!”于是,单位的几位病友都信以为真,共同推举张忠厚到北京购药。
2003年11月18日,满怀希望的张忠厚千里迢迢赶到了自称为“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下设的“大观园门诊部”就诊。张忠厚被引入大观园门诊部第九诊室,一位姓刘的大夫接待了他。血糖检测结果出来后,刘大夫说:“你的血糖很高,糖尿病控制得不好,幸亏你遇上我们了,吃了我们研制的药,保你药到病除。”张忠厚寻思着来趟北京不容易,有这么好的药,又能彻底“摆脱”糖尿病的困扰,我和家乡的病友们这下可有救了。于是就让刘大夫为他多开点儿。刘大夫也表示很理解,就开具一张“利消克糖宁 ”90盒的处方,处方下部药费栏写有5.58万元。张忠厚在支付了药费后,大观园门诊部为其开具了6张面额为9300元的发票。由于当时门诊部的储备药量不够,张忠厚只领取了10盒“利消克糖宁”,并承诺剩余的80盒在几天后邮寄到西安。
回到西安后,张老汉遵医嘱按时服药,可是吃了却没效果。这时,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难道被假药坑了?唉,他们坑的可不是我一个人啊!我怎么去面对那些让我代购药物的病友啊!这不是造孽吗?”
讨说法被人殴打发票被抢证据缺
因服用“利消克糖宁”的病友们都说“效果不好,没有丝毫疗效”,张老汉不禁对“利消克糖宁”产生了怀疑。他找到了药监局,查询结果证实了他的疑问,90盒“利消克糖宁”都是假药。无比震惊的张老汉只好又一次来到北京,决定找大观园门诊部讨个说法。“可该门诊部的人不但对我拳脚相加,还抢走了我包里的发票等证据材料。最后还是110出面才制止了这场冲突。 ”张老汉痛苦地向记者诉说着当时的一幕幕恐怖情景……
那天上午,张老汉拄着拐杖,拖着病体,来到大观园门诊部。据张老汉回忆,他随身带着一个皮包,里面装有购药发票、药品广告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来到门诊部后,张老汉简单说明情况后,被人带到门诊部一间会客室内等候负责人处理。过了一会儿,门诊部主任解某等5个人急匆匆走来,解某二话没说,挥起拳头照着张老汉右眼打去。张老汉被打倒在地,随即,这5个人又一拥而上,对着张老汉的头部、身上拳打脚踢,张老汉被打昏过去。过了一会儿,张老汉苏醒过来,发现原本厚厚的皮包变成了空包,里面的原始发票等证据踪迹皆无。
张老汉告诉记者,是这帮人把他打昏之后,趁机抢走了他的购药发票等证物,使他丢失了重要证据。
为讨公道上公堂艰辛取证斗假药
2004年5月,本来就病得不轻的张老汉不但被假药坑了,而且在交涉时又遭到如此“待遇”,气愤不已的张老汉以大观园门诊部欺诈消费者、销售假药为由,将其诉至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返还购药款55800元,并赔偿自己55800元及4710.5元交通、住宿费。
为打赢这场官司,张老汉走上了艰辛的取证之路。“利消克糖宁”的广告和药盒内的说明书中注明,“利消克糖宁”由“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研制,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监制”。张老汉先后多次与这两家单位联系,均被明确告知没有研制过这种药品,而且解放军总参兵种部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糖尿病研究中心”。之后,张老汉又多次来到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反映问题,2004年6月2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办公室对张老汉反映的问题给予书面答复:“利消克糖宁”无制剂许可证,而且,办公室负责人明确告知张老汉,该药是假药。
“利消克糖宁”是假药已经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定。那么,发票没有了,如何证明自己曾在大观园门诊部购过药呢?张老汉记得在买完药不久,自己对该药的疗效产生怀疑后,曾带着发票等材料到解放军总参兵种部某部卫生处反映情况,该处副师职助理员吕某曾看过发票,并以患者的身份进行过调查。于是,张老汉再次找到吕某,2004年7月28日,吕向法院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张忠厚曾持在大观园门诊部购买“利消克糖宁”的若干张发票(价值为5万余元)等材料向她反映情况,经她现场查证,大观园门诊部当时仍在假冒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的的名义销售假药。
张老汉还向法院提供了大观园门诊部开的处方、邮寄的包裹单,自己交药费时银行的取款证明等共17份证据。此外,还咨询了一些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并特意前往中国政法大学购买了一本《证据学新编》,以指导自己打官司。
法律为民除邪恶证据确凿终胜诉
经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审理证实,虽然在“利消克糖宁”说明书里注明,该药由“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研制”,可实际上,“利消克糖宁”并没有经过北京市药监局的批准注册,而且药监局批准注册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单位中也没有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所以,张老汉举报的“利消克糖宁”应当认定为假冒药品。被告大观园门诊部出售“利消克糖宁”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欺诈。
从2004年5月19日开始,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先后5次开庭审理此案,终于在2004年11月15日做出一审判决:张忠厚胜诉,判决被告方大观园门诊部双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张忠厚虽未向法院提供购药发票,也未提供被告抢走其购药发票的证据,但其与被告因所购药品发生过纠纷,其所持“利消克糖宁”90盒与被告为其开具的处方上的药名及数量相符,另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以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的名义销售该药,被告对医生不是在门诊部开出的处方的抗辩未提供证据,因此,可以认定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药款5.58万元,并取得了药品。“利消克糖宁”经北京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办公室、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宣武分局稽查科证明未经批准注册,故“利消克糖宁”应当认定为假冒药品,大观园门诊部的行为已对原告构成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大观园门诊部返还原告张忠厚购假药款5.58万元,赔偿原告张忠厚5.58万元,并支付张忠厚为解决此次纠纷而花费的交通费、住宿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3720元。
据该案审判员李法官介绍,张忠厚在没有向法院提供发票的情况下之所以能胜诉,关键是张忠厚搜集了大量确凿的证据,这些证据又构成了严密的证据链,印证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法院一审判其胜诉。
维权路上斩荆棘历尽磨难终获赔
一审判决后,此案被告方大观园门诊部不服,并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1月2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许记者旁听了二审调查的全部过程。
在法庭上,大观园门诊部的委托代理人无视法律的严肃性,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否定事实。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代理人竟谎称“张忠厚没有在我们这里看过病,我们没有给他开过药,我们没有卖过‘利消克唐宁’这种药。我们既没有收到张忠厚的钱款,也没有给他寄过药,我们没有抢过张忠厚的物品。”
面对威严的法官,大观园门诊部在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又将矛头指向张老汉,开始对张老汉进行人身攻击,说什么“张忠厚是个骗子,他买药不是为了治病,是诈骗。”此时此刻的张老汉实在坐不住了,用他那浓重的西北口音愤怒地驳斥道:“你们卖假药、打原告、抢发票,竟然还在法官面前说假话、造假证、诽谤人!良心何在?天理何在?法律是讲证据的,由不得你们信口雌黄。”法庭内回荡着张老汉铿锵有力的正义之声!
记者走出法庭,心情一时难以平静,通过耳闻目睹,深深地被张老汉顽强的精神所感动!然而,有谁知道,在漫漫维权路上,张老汉忍受了多少磨难和屈辱?每次出远门前,一个装满白开水的旧军用水壶,几个夹着咸菜的馒头是他的“粮食”。在外奔走的路途上,哪怕再小的旅馆他也舍不得住。在北京打官司期间,他在郊区临时租了一间只有一张单人床大小的简易平房,屋里只有一张破旧的床板,连一床被褥都没有。在寒冷的冬季没有任何取暖设备,他卷缩在床板上,啃着从街头买来的凉馒头,愣是忍受了一个寒暑的轮回。亲朋好友都劝说:“你靠退休金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生活,咱们就忍了吧,别再到处跑了,京城那么大,你知道去哪儿说理吗?”他执著的精神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张老汉委屈地告诉记者,一年多来与“利消克糖宁”的较量使他倾家荡产、一贫如洗,但令他困惑不解的是周围那异样的目光。就连共事多年的昔日同事也不理解他,“你都当了30多年的好教师了,怎么退休了却突然变得怪怪的。” 张老汉眼含热泪说:“我冒着生命危险打官司,是为了惩治这帮泯灭良知假药贩子,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讨公道,一位身患糖尿病、年过花甲的老汉不顾自己的安危,从西安六进北京、七上法庭,一年间往返于西安-北京之间。当问及他为何如此执著地维权时,张忠厚动情地向记者讲述了他身边的“故事”。1996年,为给患食道癌的母亲治病,他在西安一家医院购买了3000多元的“健胃去癌散”,没想到母亲服用后很快就去世了。他将“健胃去癌散”送陕西省卫生厅鉴定后获悉是假药,便向公安部门、卫生部门举报,此后假药被查封,该医院21万元的销售假药所得被没收。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他自己最终竟因“诽谤罪”被该医院院长送上了被告席,并被判处两年管制,进了看守所。“健胃去癌散”事件后,张老汉便对坑人假药深恶痛绝。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身患糖尿病20余年的老教师,对糖尿病的防治知识是那么的贫乏,竟然毫无防备地遭遇了“利消克糖宁”广告的欺骗。
上当受骗后的张老汉终于醒悟了,治疗糖尿病需要知识的指导,无知的代价是惨痛的!但他不甘心就这样吃哑巴亏,他决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点事,为了正义和公道他宁愿牺牲自我。他要给千百万深受假药之害的病友们带个好头,他要向制售假药的恶势力“开炮”,他要用法律捍卫消费者的尊严!
这就是现年66岁的张忠厚与“利消克糖宁”较量的原动力,正因为有了这股原动力,老汉充满信心地等待着法律的公证裁决!功夫不负有心人,2005年1月25日,张忠厚历经一年零三个月的艰辛抗争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药监部门特别提示:患者应学会识别假药
假药之祸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依靠立法、执法机关外,还要学会识别假药。根据目前所出现的假劣药品问题,建议最有效的方法还是通过严格的药品检验来鉴别真伪,不过,在没有药检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药品的以下特征来识别:
1.看有没有批准文号,是不是国家药监局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的网站查询);
2.看批准文号正确与否(批号一般都是该批药品的出厂日期,如200101001等);
3.看有无生产厂家(如果没有上述三项,则视为“三无产品”);
4.看有效期(看有没有超过有效期);
5.看药片颜色,看有无变色、变质、潮解、崩裂以及包装是否破损等。
除了上述鉴别方法外,在购买药品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购药渠道。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偏远山区,无证诊所、无证药店比比皆是,这些诊所和药店也是假药藏身之地。因此,一定要在正规的医院和有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药。
2.不贪便宜。假药的实际成本很低,假药贩子常以比正规药品略低的价格销售假药。因此,在购药时切莫只将眼光投向价格,以免上当受骗。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对所购药品或所用药品质量存在疑问时,可将相关的物证,如病历、处方、购药发票、收据、药品内外包装、药品、他人见证等,一并送到当地药监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供鉴定之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对用下列用语来描述的药品广告要多个心眼。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有病治病,无病预防”、“无任何副作用”、“根治”之说一般是不科学的。另一种是用绝对化的语言来表示药品的广告,如“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药之王”等。还有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治愈率××%”、“有效率××%”、“获得×××最高、最新奖项”等的广告。
5.使用科研、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
6.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画面的。
7.含有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广告形式的。
8.打着“解放军”旗号进行广告宣传,邮购药品等。
最后,药监局提醒广大病友,一旦发现假劣药品,请及时拨打所在地区药监、工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或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者按:张老汉是不幸的,他的母亲因患癌症服用假药,到他本人服用假药打官司,心身疲惫,家财一空。还遭受了肉体的痛苦。张老汉不幸中还算有幸,毕竟打赢了官司,获得了赔偿,终究得到了多数人们的理解。问题是这类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而且采用的方法是非常简单的,比如打个电话问一下有否这个单位,北京没有既没有中医药研究院(只有中医研究院),也没有隶属于“总参兵种部”的所谓的“糖尿病研究中心”。当然,其他的查询方法也很多,比如上网查批号和制剂单位、查药物成分、向正规的大医院的糖尿病专科中医和西医大夫咨询等。希望广大的读者能从这个事例中吸取教训。
吃药本是为了治病,可是,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张忠厚老汉在北京花了5万余元买的药却是假药(经药监局鉴定证实)。气愤不已的张老汉返回曾经看病的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理论,却遭到一顿毒打,并抢走了购药发票等重要物证。不得已,张老汉把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告上了法庭。但苦于重要证物被该门诊部抢走,他又历经一年多的艰难取证,运用法律武器终于讨回了公道,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日前,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忠厚手捧一纸终审判决书,激动得老泪纵横。
虚假广告害人购买假药上当
2003年11月的一天,张忠厚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中医治愈糖尿病,营造生命的绿洲——不控制饮食,不长期服药,利消克糖宁造福人类”的药品宣传广告。广告宣称“利消克糖宁”为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和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联合研制的新药,并登有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的康复热线电话。张忠厚拨打了该康复热线,被告知北京大观园畅海中医门诊部(以下简称大观园门诊部)就是隶属于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的对外门诊部。
出于对解放军的信任与爱戴,张忠厚拿着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奔走相告:“糖尿病有治了!北京的解放军糖尿病研究中心研制出能根治糖尿病的新药了!”于是,单位的几位病友都信以为真,共同推举张忠厚到北京购药。
2003年11月18日,满怀希望的张忠厚千里迢迢赶到了自称为“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下设的“大观园门诊部”就诊。张忠厚被引入大观园门诊部第九诊室,一位姓刘的大夫接待了他。血糖检测结果出来后,刘大夫说:“你的血糖很高,糖尿病控制得不好,幸亏你遇上我们了,吃了我们研制的药,保你药到病除。”张忠厚寻思着来趟北京不容易,有这么好的药,又能彻底“摆脱”糖尿病的困扰,我和家乡的病友们这下可有救了。于是就让刘大夫为他多开点儿。刘大夫也表示很理解,就开具一张“利消克糖宁 ”90盒的处方,处方下部药费栏写有5.58万元。张忠厚在支付了药费后,大观园门诊部为其开具了6张面额为9300元的发票。由于当时门诊部的储备药量不够,张忠厚只领取了10盒“利消克糖宁”,并承诺剩余的80盒在几天后邮寄到西安。
回到西安后,张老汉遵医嘱按时服药,可是吃了却没效果。这时,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难道被假药坑了?唉,他们坑的可不是我一个人啊!我怎么去面对那些让我代购药物的病友啊!这不是造孽吗?”
讨说法被人殴打发票被抢证据缺
因服用“利消克糖宁”的病友们都说“效果不好,没有丝毫疗效”,张老汉不禁对“利消克糖宁”产生了怀疑。他找到了药监局,查询结果证实了他的疑问,90盒“利消克糖宁”都是假药。无比震惊的张老汉只好又一次来到北京,决定找大观园门诊部讨个说法。“可该门诊部的人不但对我拳脚相加,还抢走了我包里的发票等证据材料。最后还是110出面才制止了这场冲突。 ”张老汉痛苦地向记者诉说着当时的一幕幕恐怖情景……
那天上午,张老汉拄着拐杖,拖着病体,来到大观园门诊部。据张老汉回忆,他随身带着一个皮包,里面装有购药发票、药品广告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来到门诊部后,张老汉简单说明情况后,被人带到门诊部一间会客室内等候负责人处理。过了一会儿,门诊部主任解某等5个人急匆匆走来,解某二话没说,挥起拳头照着张老汉右眼打去。张老汉被打倒在地,随即,这5个人又一拥而上,对着张老汉的头部、身上拳打脚踢,张老汉被打昏过去。过了一会儿,张老汉苏醒过来,发现原本厚厚的皮包变成了空包,里面的原始发票等证据踪迹皆无。
张老汉告诉记者,是这帮人把他打昏之后,趁机抢走了他的购药发票等证物,使他丢失了重要证据。
为讨公道上公堂艰辛取证斗假药
2004年5月,本来就病得不轻的张老汉不但被假药坑了,而且在交涉时又遭到如此“待遇”,气愤不已的张老汉以大观园门诊部欺诈消费者、销售假药为由,将其诉至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返还购药款55800元,并赔偿自己55800元及4710.5元交通、住宿费。
为打赢这场官司,张老汉走上了艰辛的取证之路。“利消克糖宁”的广告和药盒内的说明书中注明,“利消克糖宁”由“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研制,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糖尿病研究中心监制”。张老汉先后多次与这两家单位联系,均被明确告知没有研制过这种药品,而且解放军总参兵种部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糖尿病研究中心”。之后,张老汉又多次来到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反映问题,2004年6月2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办公室对张老汉反映的问题给予书面答复:“利消克糖宁”无制剂许可证,而且,办公室负责人明确告知张老汉,该药是假药。
“利消克糖宁”是假药已经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定。那么,发票没有了,如何证明自己曾在大观园门诊部购过药呢?张老汉记得在买完药不久,自己对该药的疗效产生怀疑后,曾带着发票等材料到解放军总参兵种部某部卫生处反映情况,该处副师职助理员吕某曾看过发票,并以患者的身份进行过调查。于是,张老汉再次找到吕某,2004年7月28日,吕向法院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张忠厚曾持在大观园门诊部购买“利消克糖宁”的若干张发票(价值为5万余元)等材料向她反映情况,经她现场查证,大观园门诊部当时仍在假冒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的的名义销售假药。
张老汉还向法院提供了大观园门诊部开的处方、邮寄的包裹单,自己交药费时银行的取款证明等共17份证据。此外,还咨询了一些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并特意前往中国政法大学购买了一本《证据学新编》,以指导自己打官司。
法律为民除邪恶证据确凿终胜诉
经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审理证实,虽然在“利消克糖宁”说明书里注明,该药由“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研制”,可实际上,“利消克糖宁”并没有经过北京市药监局的批准注册,而且药监局批准注册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单位中也没有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糖尿病研究所。所以,张老汉举报的“利消克糖宁”应当认定为假冒药品。被告大观园门诊部出售“利消克糖宁”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欺诈。
从2004年5月19日开始,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先后5次开庭审理此案,终于在2004年11月15日做出一审判决:张忠厚胜诉,判决被告方大观园门诊部双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张忠厚虽未向法院提供购药发票,也未提供被告抢走其购药发票的证据,但其与被告因所购药品发生过纠纷,其所持“利消克糖宁”90盒与被告为其开具的处方上的药名及数量相符,另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以解放军总参兵种部的名义销售该药,被告对医生不是在门诊部开出的处方的抗辩未提供证据,因此,可以认定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药款5.58万元,并取得了药品。“利消克糖宁”经北京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办公室、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宣武分局稽查科证明未经批准注册,故“利消克糖宁”应当认定为假冒药品,大观园门诊部的行为已对原告构成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大观园门诊部返还原告张忠厚购假药款5.58万元,赔偿原告张忠厚5.58万元,并支付张忠厚为解决此次纠纷而花费的交通费、住宿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3720元。
据该案审判员李法官介绍,张忠厚在没有向法院提供发票的情况下之所以能胜诉,关键是张忠厚搜集了大量确凿的证据,这些证据又构成了严密的证据链,印证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法院一审判其胜诉。
维权路上斩荆棘历尽磨难终获赔
一审判决后,此案被告方大观园门诊部不服,并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1月2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许记者旁听了二审调查的全部过程。
在法庭上,大观园门诊部的委托代理人无视法律的严肃性,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否定事实。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代理人竟谎称“张忠厚没有在我们这里看过病,我们没有给他开过药,我们没有卖过‘利消克唐宁’这种药。我们既没有收到张忠厚的钱款,也没有给他寄过药,我们没有抢过张忠厚的物品。”
面对威严的法官,大观园门诊部在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又将矛头指向张老汉,开始对张老汉进行人身攻击,说什么“张忠厚是个骗子,他买药不是为了治病,是诈骗。”此时此刻的张老汉实在坐不住了,用他那浓重的西北口音愤怒地驳斥道:“你们卖假药、打原告、抢发票,竟然还在法官面前说假话、造假证、诽谤人!良心何在?天理何在?法律是讲证据的,由不得你们信口雌黄。”法庭内回荡着张老汉铿锵有力的正义之声!
记者走出法庭,心情一时难以平静,通过耳闻目睹,深深地被张老汉顽强的精神所感动!然而,有谁知道,在漫漫维权路上,张老汉忍受了多少磨难和屈辱?每次出远门前,一个装满白开水的旧军用水壶,几个夹着咸菜的馒头是他的“粮食”。在外奔走的路途上,哪怕再小的旅馆他也舍不得住。在北京打官司期间,他在郊区临时租了一间只有一张单人床大小的简易平房,屋里只有一张破旧的床板,连一床被褥都没有。在寒冷的冬季没有任何取暖设备,他卷缩在床板上,啃着从街头买来的凉馒头,愣是忍受了一个寒暑的轮回。亲朋好友都劝说:“你靠退休金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生活,咱们就忍了吧,别再到处跑了,京城那么大,你知道去哪儿说理吗?”他执著的精神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张老汉委屈地告诉记者,一年多来与“利消克糖宁”的较量使他倾家荡产、一贫如洗,但令他困惑不解的是周围那异样的目光。就连共事多年的昔日同事也不理解他,“你都当了30多年的好教师了,怎么退休了却突然变得怪怪的。” 张老汉眼含热泪说:“我冒着生命危险打官司,是为了惩治这帮泯灭良知假药贩子,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讨公道,一位身患糖尿病、年过花甲的老汉不顾自己的安危,从西安六进北京、七上法庭,一年间往返于西安-北京之间。当问及他为何如此执著地维权时,张忠厚动情地向记者讲述了他身边的“故事”。1996年,为给患食道癌的母亲治病,他在西安一家医院购买了3000多元的“健胃去癌散”,没想到母亲服用后很快就去世了。他将“健胃去癌散”送陕西省卫生厅鉴定后获悉是假药,便向公安部门、卫生部门举报,此后假药被查封,该医院21万元的销售假药所得被没收。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他自己最终竟因“诽谤罪”被该医院院长送上了被告席,并被判处两年管制,进了看守所。“健胃去癌散”事件后,张老汉便对坑人假药深恶痛绝。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身患糖尿病20余年的老教师,对糖尿病的防治知识是那么的贫乏,竟然毫无防备地遭遇了“利消克糖宁”广告的欺骗。
上当受骗后的张老汉终于醒悟了,治疗糖尿病需要知识的指导,无知的代价是惨痛的!但他不甘心就这样吃哑巴亏,他决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点事,为了正义和公道他宁愿牺牲自我。他要给千百万深受假药之害的病友们带个好头,他要向制售假药的恶势力“开炮”,他要用法律捍卫消费者的尊严!
这就是现年66岁的张忠厚与“利消克糖宁”较量的原动力,正因为有了这股原动力,老汉充满信心地等待着法律的公证裁决!功夫不负有心人,2005年1月25日,张忠厚历经一年零三个月的艰辛抗争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药监部门特别提示:患者应学会识别假药
假药之祸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依靠立法、执法机关外,还要学会识别假药。根据目前所出现的假劣药品问题,建议最有效的方法还是通过严格的药品检验来鉴别真伪,不过,在没有药检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药品的以下特征来识别:
1.看有没有批准文号,是不是国家药监局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的网站查询);
2.看批准文号正确与否(批号一般都是该批药品的出厂日期,如200101001等);
3.看有无生产厂家(如果没有上述三项,则视为“三无产品”);
4.看有效期(看有没有超过有效期);
5.看药片颜色,看有无变色、变质、潮解、崩裂以及包装是否破损等。
除了上述鉴别方法外,在购买药品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购药渠道。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偏远山区,无证诊所、无证药店比比皆是,这些诊所和药店也是假药藏身之地。因此,一定要在正规的医院和有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药。
2.不贪便宜。假药的实际成本很低,假药贩子常以比正规药品略低的价格销售假药。因此,在购药时切莫只将眼光投向价格,以免上当受骗。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对所购药品或所用药品质量存在疑问时,可将相关的物证,如病历、处方、购药发票、收据、药品内外包装、药品、他人见证等,一并送到当地药监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供鉴定之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对用下列用语来描述的药品广告要多个心眼。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有病治病,无病预防”、“无任何副作用”、“根治”之说一般是不科学的。另一种是用绝对化的语言来表示药品的广告,如“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药之王”等。还有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治愈率××%”、“有效率××%”、“获得×××最高、最新奖项”等的广告。
5.使用科研、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
6.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画面的。
7.含有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广告形式的。
8.打着“解放军”旗号进行广告宣传,邮购药品等。
最后,药监局提醒广大病友,一旦发现假劣药品,请及时拨打所在地区药监、工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或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者按:张老汉是不幸的,他的母亲因患癌症服用假药,到他本人服用假药打官司,心身疲惫,家财一空。还遭受了肉体的痛苦。张老汉不幸中还算有幸,毕竟打赢了官司,获得了赔偿,终究得到了多数人们的理解。问题是这类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而且采用的方法是非常简单的,比如打个电话问一下有否这个单位,北京没有既没有中医药研究院(只有中医研究院),也没有隶属于“总参兵种部”的所谓的“糖尿病研究中心”。当然,其他的查询方法也很多,比如上网查批号和制剂单位、查药物成分、向正规的大医院的糖尿病专科中医和西医大夫咨询等。希望广大的读者能从这个事例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