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和以往的法律规范相比,我国《民法典》1032条更为详细地界定了隐私的内涵,认r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但隐私从来就不是仅仅关乎纯粹个人的行为,而是体现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就信息隐私而言,实际上是在不同场合中特定多数主体之间分享的私密信息,只要该信息沿着某些群体的社会网络传播,并符合数据主体的预期(经过明示或默示的“同意”或积极主动的行动),就可以说信息隐私得到了保护,没有泄露“出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