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危险状态在危险犯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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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状态是危险犯既遂形态的构成要件而不是危险犯的成立要件.危险状态的存在意味着危险犯的构成要件齐备,从而构成既遂.危险状态出现以后,即使行为人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这一危险状态,仍然属于危险犯的既遂,而这种既遂和实害犯的中止形态存在着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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