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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以来,种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当然品种也从几十个到几百个。很多企业由于起步晚,大多需要购买品种经营权,买断一个品种的经营权少则要几十万,多则上千万;但是由于品种多、公司多,市场容量和品种自身的特性等原因,往往很多品种还没有推广开就被淘汰,给很多企业带来了高成本、低效益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