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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药品不得高于最高零售价
同样的药品在不同药店价格不同,甚至相差很大,尤其是一些国家定价药品也价格不一。这是不少市民最为困惑的一个问题。
物价局工作人员说,目前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根据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市场调节价药品,可自行确定销售价格。这就意味着由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就像市场上的商品一样,价格由各个医疗机构自己决定,所以差距较大。
国家定价药品之所以在不同药店有不同的价格,则是因为国家主要规定的是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政府定价药品均不得突破最高零售价格。对于非营利医疗机构,管价目录内的药品则实行最高零售价和进销差率双控制,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实行进销差率控制,最高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
另外,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不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均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
管价药品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
目前的管价药品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
其中,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范围包括:列入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的处方药1917种,其中化学药品1151种,中成药766种。省物价局对《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山东省为例,调剂进入山东地方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品种和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进行管价,共850种。其中,化学药品329种;中成药521种(含民族药)。
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物价工作人员还就基本药物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释。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作为市民最为常用的药物,物价部门对其价格要求非常严格,一旦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将严格依法查处。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物价局制定公布国家基本药物增补规格的零售指导价格和省增补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确定的采购价格(包括配送费用)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销售价格。
同样的药品在不同药店价格不同,甚至相差很大,尤其是一些国家定价药品也价格不一。这是不少市民最为困惑的一个问题。
物价局工作人员说,目前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根据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市场调节价药品,可自行确定销售价格。这就意味着由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就像市场上的商品一样,价格由各个医疗机构自己决定,所以差距较大。
国家定价药品之所以在不同药店有不同的价格,则是因为国家主要规定的是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政府定价药品均不得突破最高零售价格。对于非营利医疗机构,管价目录内的药品则实行最高零售价和进销差率双控制,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实行进销差率控制,最高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
另外,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不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均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
管价药品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
目前的管价药品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
其中,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范围包括:列入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的处方药1917种,其中化学药品1151种,中成药766种。省物价局对《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山东省为例,调剂进入山东地方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品种和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进行管价,共850种。其中,化学药品329种;中成药521种(含民族药)。
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物价工作人员还就基本药物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释。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作为市民最为常用的药物,物价部门对其价格要求非常严格,一旦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将严格依法查处。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物价局制定公布国家基本药物增补规格的零售指导价格和省增补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确定的采购价格(包括配送费用)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