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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未规定对无责任能力者侵害行为的反击能否成立正当防卫。对无责任能力者实施的侵害进行自卫的性质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对无责任能力者自卫反击有无特别要求?是否违背人道主义精神?由于对"不法侵害"的理解存在主观违法性和客观违法性两种不同的学说,导致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