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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南大学张江南事件激发了人们对高校教师教学和科研孰轻孰重的讨论,也使社会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机制争议的升温,更引起了本人对高校教师职责的进一步思考。截至2010年底,我国普通高校共有专任教师已达134.3万人,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已3000万人,高等教育规模已居世界首位,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的转变。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事关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和国家经济增长的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必须以教师为本,师资队伍是关系到大学能否培育出优秀合格人才的关键所在。在教育学辞典中,教师被定义为“向受教育者传授人类积累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需要的人才和专业人员”。由此可见,教师的基本工作:教学本身是核心,育人是宗旨;科研是是教学的延续、知识的拓展和教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社会服务是高校和教师本身理论知识的应用,又是科研的延伸和教学方法创新的实践检验。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育人”,面向社会的人才培养是高校和高校教师的最基本的社会功能。在这样的前提下,笔者认为:
首先,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就是教书育人。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高校教师,必须树立忠于职守、献身教育的信念,身正为范,为人师表,通过自己的思想行为和品质感染和影响学生。要热爱学生,把对学生发自内心的诚挚感情带到工作之中,在给青年学子传授知识的同时,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最终形成对社会有益的行为方式。
第二,高校教师岗位是专门承担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工作的岗位。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将专业的知识、技能以及方法以理论的形式传输给学生,使他们逐渐形成终身受益的可持续的方法论,并通过这些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去不断地获取知识。教师自身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同时高校教师还要具备创新的思想,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并在工作中不囿于传统习惯和模式,做到观念创新、知识创新、方法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三,高校教师应通过科研工作来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服务社会,加强对专业知识认识的广度或深度,促进对所涉及领域知识的积累、方法经验的获取、理论水平的提升,丰富和完善教学内容,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通过教学和科研的结合,向社会提供服务,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扩大科学研究在实践中的运用。
但是从我国目前高校发展现状、教师职称评定机制以及教师自身发展等方面综合来看,笔者认为现行的高校人事制度在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上存在不少问题,制约了教师职责的履行。主要表现为:
一、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不合理抑制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是高校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完善公平的职称评审工作能激发教师的创造力,这是一项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师工资、住房等生活待遇的政策性工作,也是奖优罚劣和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手段之一,对于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方面起着重要的调节和促进作用。虽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已逐步形成了一套格式化的评审程序,大量的优秀教师通过职称评审晋升了高一级职称,使自己的劳动及其成果得到了社会承认。但是我国现行高校职称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体制上评聘不分,评审标准和过程不科学,职称挂靠现象严重,评审监督机制不健全,评审内容重科研、轻教学。在目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中,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本身既是评定者又是聘用者,要同时完成专业水平鉴定和利益分配两项任务,这样很难保证它们在进行严肃的专业水平评审时不考虑利益因素,并且我国高校在利益分配上行政化倾向明显。在职称评定标准中,虽然也有对教学质量等有所要求,但由于这些指标很难像科研成果那样具体表现为一定的数据,因此职称评定就演变成了对科研和课题的数量的考核。迫使教师为了达到评定的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数量上,使教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忽视,而一些在教学上取得突出成就的教师,则因未达到科研要求长期被拒于高级职称之外。
由于评审体系有失科学性,致使很多高校教師工作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甚至引起了浮夸的学术风气和腐败的工作作风。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初衷是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但职称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的任职单位、行政级别、工资待遇和其他收入。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许多教师将职称评定当成职业生涯的头等大事,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基本职责。在职称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职称评审机制的弊端使得高校教师越来越偏离自己的职责,败坏了学术风气。不公平的职称评审不仅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已经乱象丛生,高校职称评定丑闻越来越多。如果再不尽快改革和完善评审制度,职称评审必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桎梏。因此在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中,既要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准确反映客观事实;又要为所有教师提供公平竞争环境,才能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二、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标准制约了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
(1)科研与教学的脱节使教师职责无法全面履行。教学是高校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学工作需要深厚的专业背景和最新的行业动态,这就迫使教师不断学习新知识和完善教学知识体系。由于教学工作投入量大,考核严格,因而用于科研的时间和精力就极其有限,于是在高校就形成了几种现象:一是部分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不具备科研申报资格,因此就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应付一线的教学工作、学生工作而无法进行科研;二是另一部分教师由于前述原因,在职称评定前急功近利,拼凑论文、申报课题,真正潜心科研并与教学相结合者寥寥无几;三是还有一部分教师因为在向社会提供服务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和个人社会影响力等,令他们逐渐对教学、科研失去了兴趣,逐渐脱离教师队伍。
(2)科研业绩考核评价忽视学科差异性。由于不同的学科和其学术研究有其自身特殊的规律性,其研究探索的途径、方法,研究周期的长短,出成果的形式都各不相同:如文科的研究评价涉及价值判断、历史判断和性质判断,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历史的评价。而理工科的科研大多为应用技术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率高,直接经济效益明显,申请发明专利会较多,评价指标易于量化。由于高校学科侧重点、科研条件等原因,造成基础学科与专业学科之间、文科与理工科之间,教师科研工作量差别很大。由于大多数高校在制定考核标准时,为了方便考核,通常以同一种评价标准来统一评价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难以实现评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影响了部分教师科研积极性的发挥。
(3)过度的量化的科研评价标准易使教师急功近利和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当前高校的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根据教师文章发表刊物的级别、承担科研项目的级别和经费数额等为依据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的酬金、职称等挂钩。在这种政策的引导下,部分教师为了满足考核分数的要求,缺少了学术创新,乐于从事短平快的小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致使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很少,科研成果水平低下,东拼西凑、抄袭剽窃,论文质量整体处于下滑的态势。
因此,改革我国高校人事制度,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势在必行。众所周知,教学过程是单一教师面对学生完成的,而科研需要团队共同工作和努力,面向社会的智力服务则是学校乃至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完成。高校的三个层面的社会功能需要设立不同的机制来保证其顺利实现,需要教师的觉悟,更需要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是否成功,取决于整个国家和民族对教育的重视、对人才的重视。
参考文献:
[1]赵连根.走向学术型开放型教学[J].上海教育,2008,07B
[2]谢开勇.对高校职能的思考[J].西华大学学报,2005,10
[3]朱国仁.高等学校职能研究回顾与前瞻[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4]李俊杰.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J].教育发展研究,2011,(7):74-76
[5]李星.关于高校教师科研业绩绩效评价的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0,(5):40-41
教育为本,必须以教师为本,师资队伍是关系到大学能否培育出优秀合格人才的关键所在。在教育学辞典中,教师被定义为“向受教育者传授人类积累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需要的人才和专业人员”。由此可见,教师的基本工作:教学本身是核心,育人是宗旨;科研是是教学的延续、知识的拓展和教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社会服务是高校和教师本身理论知识的应用,又是科研的延伸和教学方法创新的实践检验。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育人”,面向社会的人才培养是高校和高校教师的最基本的社会功能。在这样的前提下,笔者认为:
首先,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就是教书育人。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高校教师,必须树立忠于职守、献身教育的信念,身正为范,为人师表,通过自己的思想行为和品质感染和影响学生。要热爱学生,把对学生发自内心的诚挚感情带到工作之中,在给青年学子传授知识的同时,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最终形成对社会有益的行为方式。
第二,高校教师岗位是专门承担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工作的岗位。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将专业的知识、技能以及方法以理论的形式传输给学生,使他们逐渐形成终身受益的可持续的方法论,并通过这些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去不断地获取知识。教师自身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同时高校教师还要具备创新的思想,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并在工作中不囿于传统习惯和模式,做到观念创新、知识创新、方法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三,高校教师应通过科研工作来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服务社会,加强对专业知识认识的广度或深度,促进对所涉及领域知识的积累、方法经验的获取、理论水平的提升,丰富和完善教学内容,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通过教学和科研的结合,向社会提供服务,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扩大科学研究在实践中的运用。
但是从我国目前高校发展现状、教师职称评定机制以及教师自身发展等方面综合来看,笔者认为现行的高校人事制度在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上存在不少问题,制约了教师职责的履行。主要表现为:
一、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不合理抑制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是高校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完善公平的职称评审工作能激发教师的创造力,这是一项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师工资、住房等生活待遇的政策性工作,也是奖优罚劣和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手段之一,对于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方面起着重要的调节和促进作用。虽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已逐步形成了一套格式化的评审程序,大量的优秀教师通过职称评审晋升了高一级职称,使自己的劳动及其成果得到了社会承认。但是我国现行高校职称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体制上评聘不分,评审标准和过程不科学,职称挂靠现象严重,评审监督机制不健全,评审内容重科研、轻教学。在目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中,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本身既是评定者又是聘用者,要同时完成专业水平鉴定和利益分配两项任务,这样很难保证它们在进行严肃的专业水平评审时不考虑利益因素,并且我国高校在利益分配上行政化倾向明显。在职称评定标准中,虽然也有对教学质量等有所要求,但由于这些指标很难像科研成果那样具体表现为一定的数据,因此职称评定就演变成了对科研和课题的数量的考核。迫使教师为了达到评定的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数量上,使教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忽视,而一些在教学上取得突出成就的教师,则因未达到科研要求长期被拒于高级职称之外。
由于评审体系有失科学性,致使很多高校教師工作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甚至引起了浮夸的学术风气和腐败的工作作风。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初衷是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但职称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的任职单位、行政级别、工资待遇和其他收入。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许多教师将职称评定当成职业生涯的头等大事,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基本职责。在职称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职称评审机制的弊端使得高校教师越来越偏离自己的职责,败坏了学术风气。不公平的职称评审不仅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已经乱象丛生,高校职称评定丑闻越来越多。如果再不尽快改革和完善评审制度,职称评审必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桎梏。因此在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中,既要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准确反映客观事实;又要为所有教师提供公平竞争环境,才能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二、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标准制约了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
(1)科研与教学的脱节使教师职责无法全面履行。教学是高校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学工作需要深厚的专业背景和最新的行业动态,这就迫使教师不断学习新知识和完善教学知识体系。由于教学工作投入量大,考核严格,因而用于科研的时间和精力就极其有限,于是在高校就形成了几种现象:一是部分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不具备科研申报资格,因此就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应付一线的教学工作、学生工作而无法进行科研;二是另一部分教师由于前述原因,在职称评定前急功近利,拼凑论文、申报课题,真正潜心科研并与教学相结合者寥寥无几;三是还有一部分教师因为在向社会提供服务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和个人社会影响力等,令他们逐渐对教学、科研失去了兴趣,逐渐脱离教师队伍。
(2)科研业绩考核评价忽视学科差异性。由于不同的学科和其学术研究有其自身特殊的规律性,其研究探索的途径、方法,研究周期的长短,出成果的形式都各不相同:如文科的研究评价涉及价值判断、历史判断和性质判断,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历史的评价。而理工科的科研大多为应用技术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率高,直接经济效益明显,申请发明专利会较多,评价指标易于量化。由于高校学科侧重点、科研条件等原因,造成基础学科与专业学科之间、文科与理工科之间,教师科研工作量差别很大。由于大多数高校在制定考核标准时,为了方便考核,通常以同一种评价标准来统一评价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难以实现评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影响了部分教师科研积极性的发挥。
(3)过度的量化的科研评价标准易使教师急功近利和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当前高校的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根据教师文章发表刊物的级别、承担科研项目的级别和经费数额等为依据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的酬金、职称等挂钩。在这种政策的引导下,部分教师为了满足考核分数的要求,缺少了学术创新,乐于从事短平快的小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致使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很少,科研成果水平低下,东拼西凑、抄袭剽窃,论文质量整体处于下滑的态势。
因此,改革我国高校人事制度,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势在必行。众所周知,教学过程是单一教师面对学生完成的,而科研需要团队共同工作和努力,面向社会的智力服务则是学校乃至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完成。高校的三个层面的社会功能需要设立不同的机制来保证其顺利实现,需要教师的觉悟,更需要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是否成功,取决于整个国家和民族对教育的重视、对人才的重视。
参考文献:
[1]赵连根.走向学术型开放型教学[J].上海教育,2008,07B
[2]谢开勇.对高校职能的思考[J].西华大学学报,2005,10
[3]朱国仁.高等学校职能研究回顾与前瞻[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4]李俊杰.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J].教育发展研究,2011,(7):74-76
[5]李星.关于高校教师科研业绩绩效评价的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0,(5):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