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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把崇明岛建设定位为现代化生态岛后,崇明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环境保护、治水植树、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十几年来,由于坚持了生态建设不动摇,换来了全岛森林覆盖率达到25%,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三净”(水净、土净、空气净)质量进一步提升的良好局面,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专项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和物质基础。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颁布,2016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专项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前无经验,是需要大胆创新、探索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大量工作后,于6月23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必将为推动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产生重要意义。
一、决定体现了生态岛建设定位的新理念和新内涵
从原来“现代化生态岛”改为“世界级生态岛”的定位,虽然只有三个字的变化,但其体现的理念更加先进和超前,其内涵更加丰富和饱满。崇明岛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冲积岛,是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未来发展的空间,所以建设生态岛必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符合低碳发展的时代潮流,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崇明岛建设成为具有生态文明引领示范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
二、决定体现了生态岛建设推进的新要求和新举措
决定明确,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崇明生态岛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推进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全市推动崇明生态岛建设的合力。同时明确了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作为基本方针,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将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基本动力,把优化生态功能空间布局、提升环境品质、提升生态发展能级、提高生态人居环境水平作为具体抓手,以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新举措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三、决定体现了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的新阶段和新水平
如果说过去十几年的崇明生态岛建设是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的话,那么决定的实施标志着崇明的生态岛建设完全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时代。具体讲:首先,决定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动员和引领了全市的干部群众,充分認识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来参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其次,决定的出台和实施,为世界级生态岛的建设铺设了一条通往目标的新轨道,从而使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各个阶级在推进建设过程中不走弯路;再次,决定的颁布和实施,明确了生态岛建设过程中的机制保障、法律保障和司法保障。在授权市人民政府可以先行先试就崇明生态岛建设制定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授权崇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就促进和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工作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的同时,强调了司法机关应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崇明生态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决定实施后,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做好以下三件大事:
一是抓紧制定相关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明确符合世界潮流的各项生态指标;制定推进生态岛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行动纲要,并明确各职能部门去落实相关工作。
二是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为国家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试点,把崇明生态岛建设纳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
三是抓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因建设永久性生态林而失地的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崇明70余万人民真正能感受到生态岛建设带来的幸福。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崇明区供销社监事长)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颁布,2016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专项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前无经验,是需要大胆创新、探索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大量工作后,于6月23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必将为推动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产生重要意义。
一、决定体现了生态岛建设定位的新理念和新内涵
从原来“现代化生态岛”改为“世界级生态岛”的定位,虽然只有三个字的变化,但其体现的理念更加先进和超前,其内涵更加丰富和饱满。崇明岛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冲积岛,是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未来发展的空间,所以建设生态岛必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符合低碳发展的时代潮流,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崇明岛建设成为具有生态文明引领示范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
二、决定体现了生态岛建设推进的新要求和新举措
决定明确,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崇明生态岛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推进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全市推动崇明生态岛建设的合力。同时明确了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作为基本方针,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将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基本动力,把优化生态功能空间布局、提升环境品质、提升生态发展能级、提高生态人居环境水平作为具体抓手,以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新举措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三、决定体现了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的新阶段和新水平
如果说过去十几年的崇明生态岛建设是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的话,那么决定的实施标志着崇明的生态岛建设完全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时代。具体讲:首先,决定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动员和引领了全市的干部群众,充分認识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来参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其次,决定的出台和实施,为世界级生态岛的建设铺设了一条通往目标的新轨道,从而使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各个阶级在推进建设过程中不走弯路;再次,决定的颁布和实施,明确了生态岛建设过程中的机制保障、法律保障和司法保障。在授权市人民政府可以先行先试就崇明生态岛建设制定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授权崇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就促进和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工作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的同时,强调了司法机关应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崇明生态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决定实施后,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做好以下三件大事:
一是抓紧制定相关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明确符合世界潮流的各项生态指标;制定推进生态岛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行动纲要,并明确各职能部门去落实相关工作。
二是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为国家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试点,把崇明生态岛建设纳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
三是抓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因建设永久性生态林而失地的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崇明70余万人民真正能感受到生态岛建设带来的幸福。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崇明区供销社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