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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区”概念,最早是德国社会学家汤尼斯(Tonnis)于1887年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指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而形成的一个在生产和生活上相互关联的较大的人类聚合体。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人类社区生活经历了流动性社区、半永久性的村舍式社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四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除非洲和南美洲的一些原始部落,人类社区的主要形式仅存两类:一种是与历史上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接近的农村社区;另一种则是工业革命后兴起的新型的城市社区。这两类社区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