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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宁遥和莫小晚的相识缘于一场莫名其妙的聚会。他是其中某个朋友的朋友,她是另一个朋友的朋友,一大桌的人大半都互不相识,不过是为了凑个饭局。知道宁遥是整形科的医生时,在坐的女宾纷纷感兴趣地问他要怎么整才会更美更靓。宁遥看了看旁边吃得心无旁骛的莫小晚说:“像她,要变成个美女,首先得把眼睛给开了,然后是隆鼻,磨下巴……”话还没有说完,莫小晚怒目相视,说:“滚滚滚,别恶心我了。”
一桌的人瞬间就被灭了音。其实宁遥真的有些恶作剧,因为他是那种帅得灼灼生辉的男子,而且家世优越,前途似锦,身边总绕着各色大献殷勤的女子,这让他一向都自我感觉良好。可你瞧,坐他旁边的莫小晚竟然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整晚都在努力地吃,这让宁遥很是不满。凭什么呀?她又不美,微胖的身材,单眼皮,窄鼻梁,要用他的眼光审视, 那得动多少刀才能勉强入个“美女”行列,能跟他坐一起,还不美死?
莫小晚吼了宁遥后,坦然自若继续吃面前的一尾鱼,倒是她身边的朋友尴尬解释:“小晚一整天都没吃饭,是太饿了,所以脾气有点坏。”宁遥再看她一眼,不由笑了,一个不让好好吃饭就会发脾气的女孩是不是很特别?
散场的时候,有人提议换个地方喝喝小酒,有个穿淡蓝色香奈儿套装的女孩站到宁遥身边说:“我想跟你咨询一下整容的事儿,送送我?”他仓促说了声:“抱歉,我没开车。”因为正巧,莫小晚背着她巨大的帆布包从他面前经过,被他一把扯住带子说:“嗳,这就走了?”
莫小晚转过身正色瞪他:“你想怎样?”
宁遥摆出一副和煦温暖的笑容:“交个朋友。”说着他像模像样地伸出手,想要与她和解,可莫小晚淡淡地说了句:“没兴趣。”莫小晚走得很决绝,而身后的宁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眼里的笑容更深了。他认识很多女孩子,却没有一个人能这样毫无礼貌地拒绝他,眼前的这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倒是勾起了他不少的兴趣。
二
宁遥和莫小晚很快就再见面了。其实这一场饭局完全就是为了给莫小晚设计的鸿门宴,他就不信了,莫小晚能抵得住他的攻势。不就是追女孩嘛,他只要三招两式就可以拿下来。他买通了那天饭局里莫小晚的朋友,让她借着“蹭饭”的名义带到他家来。
他的房子足有两百多平方米,招呼一干朋友不在话下,他就是想要在莫小晚面前显摆显摆他的硬件,有房,有车,有品位……就算他不是个富二代,那也是个钻石王老五,多少女人趋之若鹜,她莫小晚不也得动心动心。
莫小晚依然是一副吃货的模样,端着盘子把他准备的西式冷餐会上的食物一一给吃了个遍,他靠了过去,手撑着桌沿用一种暧昧不清的眼神望着她,说:“小晚,我挺喜欢你的,真的。”莫小晚恼怒地把手里的盘子一顿,说:“你能不能离我远点儿?烦死人了。”
宁遥头上直冒黑线,他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被女孩子厌烦成这样?不过转念就想开了,她肯定是在欲擒故纵,都是些小女人的心思,他懂。
三
朋友们知道宁遥在追莫小晚的时候,都大跌眼镜。怎么看他们两个都不搭,尤其是外貌。可宁遥觉得莫小晚在他心里是越来越可爱,她骂他时的彪悍,厌恶他时的直白……她是真的很不喜欢他。可他太有自信了,总觉得莫小晚迟早会败在他的“石榴裙”下。
可是莫小晚对他却依然不待见。他去她的公司接她下班,捧一束鲜花倜傥地立在宝马车前,她的女同事都兀自要尖叫起来,可她却躲得远远的,觉得他这样丢人。他去她的售楼部从她面前来来回回地接传单,还在中午的时候给她捧上美食,可她却觉得他在这里捣乱,被主管看见了会丢了工作。他去她值夜班的二十四小时超市购物,为了不被她赶走,他吃了一碗泡面再吃一碗泡面,可怜兮兮的让他自己都不忍。电话不接,送的花不收,礼物拒绝,更别说答应跟他单独约会了,他那些个招简直就没有用武之地。
她真是太嚣张了,一点儿不知道见好就收。他是谁呀!用得着为莫小晚这样一个普通型号的女孩受气受累?可是,他在夜里白天想着她了,有时候吃着饭想起她大快朵颐的样子也会不由得笑起来。旁人都觉得他走火入魔了。是的,他不得不承认他对莫小晚神魂颠倒了。他喜欢她,觉得她越发地美。积极,努力,不做作。
可是他追她却越追越伤心。那莫小晚没心吗?没看见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挫败里被打击得体无完肤?可这就是爱情吧,他终于明白,原来爱一个人是这样酸甜苦涩的感觉。那个时候的他,依然抱着乐观积极的态度,只要他坚持不懈地追求,就一定能够拿下莫小晚。朋友们不都说,莫小晚也只是欲拒还迎,被他这样的男人喜欢上,心里不知道多乐呢!
四
朋友给他支了个招儿,让他先别追了,看看她的反应。于是宁遥带着一个漂亮女人去莫小晚值班超市挑衅挑衅,他发现她正在看外语书,专注的眼神又柔又暖,看得他想要抬手去抚抚。旁边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把一盒杜蕾斯丢到柜面上,莫小晚头也不抬地刷了去,二十八元。他怔了怔,孩子气地说:“莫小晚,你就不管管我?”他真的拿她没有办法了。面对他,她平静得像一面湖水,就算他丢了无数个石子儿进去,也是立刻沉了下去。
莫小晚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由衷认真地说:”能不能请你不要再来骚扰我?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让人烦!有那么多的女人何必来招惹我?”她的话就像一把斧头劈中了他。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第一次有了挫败的感觉。原来莫小晚对他真是一点儿感觉也没有,若是有,那也是讨厌和反感。
那天她下班的时候,他就一直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她上了公交,他也跟着,一直跟到她到了家楼下,她就是不理他。而他静静地仰望着她的窗户,感觉很忧伤。他想放弃了,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有各种娇艳的女人,可他却发现他只想要她——莫小晚。就算他跟别人热闹喧嚣的调情喝酒暧昧不休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依然想着莫小晚。他放弃不了,没办法放弃。于是,他只得凑饭局,一个饭局又一个饭局,求着莫小晚的朋友把她骗来哄来,只为了能见见她。见到她的时候,他就顿时矮了下去,他低眉顺眼,百般讨好。只要她给他一丁点好脸色看,他就喜不自禁。他真的爱上了她,以势不可挡的架势。
五
莫小晚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说:“算了,宁遥,她都要走了。”宁遥怔了一下,又怔了一下。然后弄清楚莫小晚为什么要做那么多工作,因为她在攒钱,她一直想要出国念书。
她的朋友把航班号告诉他,又说:“莫小晚不许我告诉你,这下她肯定恨死我了。”
宁遥往机场赶。电视里不都这样演,男主角赶到机场挽留女主角,然后她就留了下来,他们幸福地拥抱在一起。他想过了,他一定要留下她,就算是抱着她的大腿哭他都要。一路上他的心都在狂跳,他的手在抖,嘴唇在抖,浑身都在抖。他这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心急如焚,肝胆俱裂。他在偌大的机场找到她时,一把就抱住了她。
这一次她没有挣扎,静静地由着他。他说:“可以不走吗?我真的喜欢你。留下来求你了!”他无助得就像一个孩子,而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她说:“宁遥,这是我的梦想。”
就这样一句话,轻易粉碎了他。是的,这是她的梦想,所以她努力地工作,拼命地赚钱都为了实现这样一个既定的梦想。
莫小晚到底是走了。他站在机场明亮的灯光里,潸然泪下。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地去喜欢上一个人,却又这样无奈地看着她走出他的生活。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是,莫小晚在飞机上哭了一路。没有人知道,那些厌恶和愤怒都是她自卑的伪装,他太优秀了,而她平凡无奇,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去吸引他的注意,因为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但她知道,他们的爱情是没有前途的。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不美,当他追她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一定受宠若惊。她只有很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起来,念书,增长视野,才能够与他并驾齐驱。她不知道她回来的时候,他会不会还喜欢她,可她想要这样冒险一次,赌一赌自己的运气。若是真爱,就必然值得的,是不是?
(摘自《分忧》)
宁遥和莫小晚的相识缘于一场莫名其妙的聚会。他是其中某个朋友的朋友,她是另一个朋友的朋友,一大桌的人大半都互不相识,不过是为了凑个饭局。知道宁遥是整形科的医生时,在坐的女宾纷纷感兴趣地问他要怎么整才会更美更靓。宁遥看了看旁边吃得心无旁骛的莫小晚说:“像她,要变成个美女,首先得把眼睛给开了,然后是隆鼻,磨下巴……”话还没有说完,莫小晚怒目相视,说:“滚滚滚,别恶心我了。”
一桌的人瞬间就被灭了音。其实宁遥真的有些恶作剧,因为他是那种帅得灼灼生辉的男子,而且家世优越,前途似锦,身边总绕着各色大献殷勤的女子,这让他一向都自我感觉良好。可你瞧,坐他旁边的莫小晚竟然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整晚都在努力地吃,这让宁遥很是不满。凭什么呀?她又不美,微胖的身材,单眼皮,窄鼻梁,要用他的眼光审视, 那得动多少刀才能勉强入个“美女”行列,能跟他坐一起,还不美死?
莫小晚吼了宁遥后,坦然自若继续吃面前的一尾鱼,倒是她身边的朋友尴尬解释:“小晚一整天都没吃饭,是太饿了,所以脾气有点坏。”宁遥再看她一眼,不由笑了,一个不让好好吃饭就会发脾气的女孩是不是很特别?
散场的时候,有人提议换个地方喝喝小酒,有个穿淡蓝色香奈儿套装的女孩站到宁遥身边说:“我想跟你咨询一下整容的事儿,送送我?”他仓促说了声:“抱歉,我没开车。”因为正巧,莫小晚背着她巨大的帆布包从他面前经过,被他一把扯住带子说:“嗳,这就走了?”
莫小晚转过身正色瞪他:“你想怎样?”
宁遥摆出一副和煦温暖的笑容:“交个朋友。”说着他像模像样地伸出手,想要与她和解,可莫小晚淡淡地说了句:“没兴趣。”莫小晚走得很决绝,而身后的宁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眼里的笑容更深了。他认识很多女孩子,却没有一个人能这样毫无礼貌地拒绝他,眼前的这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倒是勾起了他不少的兴趣。
二
宁遥和莫小晚很快就再见面了。其实这一场饭局完全就是为了给莫小晚设计的鸿门宴,他就不信了,莫小晚能抵得住他的攻势。不就是追女孩嘛,他只要三招两式就可以拿下来。他买通了那天饭局里莫小晚的朋友,让她借着“蹭饭”的名义带到他家来。
他的房子足有两百多平方米,招呼一干朋友不在话下,他就是想要在莫小晚面前显摆显摆他的硬件,有房,有车,有品位……就算他不是个富二代,那也是个钻石王老五,多少女人趋之若鹜,她莫小晚不也得动心动心。
莫小晚依然是一副吃货的模样,端着盘子把他准备的西式冷餐会上的食物一一给吃了个遍,他靠了过去,手撑着桌沿用一种暧昧不清的眼神望着她,说:“小晚,我挺喜欢你的,真的。”莫小晚恼怒地把手里的盘子一顿,说:“你能不能离我远点儿?烦死人了。”
宁遥头上直冒黑线,他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被女孩子厌烦成这样?不过转念就想开了,她肯定是在欲擒故纵,都是些小女人的心思,他懂。
三
朋友们知道宁遥在追莫小晚的时候,都大跌眼镜。怎么看他们两个都不搭,尤其是外貌。可宁遥觉得莫小晚在他心里是越来越可爱,她骂他时的彪悍,厌恶他时的直白……她是真的很不喜欢他。可他太有自信了,总觉得莫小晚迟早会败在他的“石榴裙”下。
可是莫小晚对他却依然不待见。他去她的公司接她下班,捧一束鲜花倜傥地立在宝马车前,她的女同事都兀自要尖叫起来,可她却躲得远远的,觉得他这样丢人。他去她的售楼部从她面前来来回回地接传单,还在中午的时候给她捧上美食,可她却觉得他在这里捣乱,被主管看见了会丢了工作。他去她值夜班的二十四小时超市购物,为了不被她赶走,他吃了一碗泡面再吃一碗泡面,可怜兮兮的让他自己都不忍。电话不接,送的花不收,礼物拒绝,更别说答应跟他单独约会了,他那些个招简直就没有用武之地。
她真是太嚣张了,一点儿不知道见好就收。他是谁呀!用得着为莫小晚这样一个普通型号的女孩受气受累?可是,他在夜里白天想着她了,有时候吃着饭想起她大快朵颐的样子也会不由得笑起来。旁人都觉得他走火入魔了。是的,他不得不承认他对莫小晚神魂颠倒了。他喜欢她,觉得她越发地美。积极,努力,不做作。
可是他追她却越追越伤心。那莫小晚没心吗?没看见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挫败里被打击得体无完肤?可这就是爱情吧,他终于明白,原来爱一个人是这样酸甜苦涩的感觉。那个时候的他,依然抱着乐观积极的态度,只要他坚持不懈地追求,就一定能够拿下莫小晚。朋友们不都说,莫小晚也只是欲拒还迎,被他这样的男人喜欢上,心里不知道多乐呢!
四
朋友给他支了个招儿,让他先别追了,看看她的反应。于是宁遥带着一个漂亮女人去莫小晚值班超市挑衅挑衅,他发现她正在看外语书,专注的眼神又柔又暖,看得他想要抬手去抚抚。旁边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把一盒杜蕾斯丢到柜面上,莫小晚头也不抬地刷了去,二十八元。他怔了怔,孩子气地说:“莫小晚,你就不管管我?”他真的拿她没有办法了。面对他,她平静得像一面湖水,就算他丢了无数个石子儿进去,也是立刻沉了下去。
莫小晚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由衷认真地说:”能不能请你不要再来骚扰我?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让人烦!有那么多的女人何必来招惹我?”她的话就像一把斧头劈中了他。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第一次有了挫败的感觉。原来莫小晚对他真是一点儿感觉也没有,若是有,那也是讨厌和反感。
那天她下班的时候,他就一直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她上了公交,他也跟着,一直跟到她到了家楼下,她就是不理他。而他静静地仰望着她的窗户,感觉很忧伤。他想放弃了,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有各种娇艳的女人,可他却发现他只想要她——莫小晚。就算他跟别人热闹喧嚣的调情喝酒暧昧不休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依然想着莫小晚。他放弃不了,没办法放弃。于是,他只得凑饭局,一个饭局又一个饭局,求着莫小晚的朋友把她骗来哄来,只为了能见见她。见到她的时候,他就顿时矮了下去,他低眉顺眼,百般讨好。只要她给他一丁点好脸色看,他就喜不自禁。他真的爱上了她,以势不可挡的架势。
五
莫小晚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说:“算了,宁遥,她都要走了。”宁遥怔了一下,又怔了一下。然后弄清楚莫小晚为什么要做那么多工作,因为她在攒钱,她一直想要出国念书。
她的朋友把航班号告诉他,又说:“莫小晚不许我告诉你,这下她肯定恨死我了。”
宁遥往机场赶。电视里不都这样演,男主角赶到机场挽留女主角,然后她就留了下来,他们幸福地拥抱在一起。他想过了,他一定要留下她,就算是抱着她的大腿哭他都要。一路上他的心都在狂跳,他的手在抖,嘴唇在抖,浑身都在抖。他这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心急如焚,肝胆俱裂。他在偌大的机场找到她时,一把就抱住了她。
这一次她没有挣扎,静静地由着他。他说:“可以不走吗?我真的喜欢你。留下来求你了!”他无助得就像一个孩子,而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她说:“宁遥,这是我的梦想。”
就这样一句话,轻易粉碎了他。是的,这是她的梦想,所以她努力地工作,拼命地赚钱都为了实现这样一个既定的梦想。
莫小晚到底是走了。他站在机场明亮的灯光里,潸然泪下。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地去喜欢上一个人,却又这样无奈地看着她走出他的生活。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是,莫小晚在飞机上哭了一路。没有人知道,那些厌恶和愤怒都是她自卑的伪装,他太优秀了,而她平凡无奇,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去吸引他的注意,因为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但她知道,他们的爱情是没有前途的。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不美,当他追她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一定受宠若惊。她只有很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起来,念书,增长视野,才能够与他并驾齐驱。她不知道她回来的时候,他会不会还喜欢她,可她想要这样冒险一次,赌一赌自己的运气。若是真爱,就必然值得的,是不是?
(摘自《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