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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是以对实定法的确信为前提,以法解释、体系化和形式推理为内容的法学方法论,与民法典相辅相成,是法学科学性的重要保证。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法教义学可与社科法学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和谐并存,成为未来中国民法研究的主要范式,并通过相互借鉴实现自身的革新。在这一定位下,法教义学发展需遵循正确处理继受与本土化之间的关系、确立中国司法裁判为目标的实践面向、从法解释发展为解释与续造并举等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