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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办文[2008]47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省农业厅关于扩大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扩大试点工作。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