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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应用数理模型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的逆向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做了深入地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逆向行为和道德风险的数理方法和主要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用风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一、信用担保活动中信用风险的形成机制的内涵分析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中小企业(代理人)总是比信用担保机构(委托人)拥有更多的投资项目信息,并且担保机构无法直接观察到这些信息,只能在经验数据的基础上推断。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双方之间的信息配置更多的是处于非对称状态,具体有信用风险信息的非对称、双方履约努力程度信息的非对称和决策信息的非对称等等方面,从而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让我们考虑一个简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情形:假定中小企业用全部担保贷款资金投资一个项目。为了简单起见,假设担保贷款额是1个单位,i为银行贷款利率,f为担保费率。该项目成功时的收益R>0,成功的概率为p,失败时的收益为0。其中项目收益R和项目成功率p是中小企业的私人信息,也就是说担保机构无法观察到R和p的准确值。现在我们通过图1博弈树把信用担保活动中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几种对策及其相应的收益情况表示出来:
N代表自然,其含义是由外生的因素决定中小企业的类型,且中小企业知道自己的类型,而担保机构却不知道中小企业的类型,因此,这是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上图中A代表中小企业申请信用担保,NA代表中小企业不申请信用担保;O代表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NO代表担保机构不提供信用担保。博弈树末梢的数值分别表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收益)。当中小企业申请信用担保,且担保机构批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申请时,他们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收益)分别为M1和M2。但在其他情形下,他们的支付均为0。如果对于担保活动中存在信用风险的话,那么{A,O}必须构成这个博弈的均衡路径。这意味着只有当中小企业向信用担保机构提出信用担保申请,并且信用担保机构接受了信用担保申请的时候,信用风险才可能存在。
二、信用风险形成机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逆向选择的产生
逆向选择在担保活动中的含义是指“潜在的信用风险来自那些积极寻找信用担保的人,因此,最有可能导致与期望相违约的结果的中小企业往往就是最希望获得信用担保的。”信用担保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实质上是信用担保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率高的中小企业更愿意向信用担保机构申请担保,他们刻意夸大和包装自身条件,由于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不充分了解,信息掌握不够,或者得到的信息与中小企业真实的信息不对称,结果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对象的选择与信用风险管理方向不一致,导致担保对象中包含了更多的是信用风险很高的中小企业。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讲,逆向选择是在即定的博弈规则安排下,中小企业所做的最佳选择,其结果带有必然性——即选择收益最大化。
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活动之前可以根据一定的外围信息获取以下预测:①投资项目成功概率p的分布,假定p在〔0,1〕区间上的分布函数是F(p),密度函数是f(p);②投资项目的平均收益 T。则平均收益T满足:
T=Rp 式(1)
这是表示信用担保机构虽然不确切知道R和p,但是,他们知道项目成功时的收益越高,这个项目成功的概率就越小。这一点在实际生活中是不难观察到的。
现在考虑 图1中的博弈树:如果 {A, O}构成均衡路径的话,中小企业的期望收益应大于0,即:
M1=(R-(1+i+f))p=(R-(1+r))p>0,(r=i+f)式(2)
因此,对于中小企业来说,R存在一个临界值R*=1+r,只有当R>R*时,中小企业才会申请信用担保进行贷款。虽然担保机构无法知道R的确切值,但是他可以利用式(1)知道项目成功的临界概率p*=T / R*,即他对项目成功的概率有如下推断:当p≤p*时,中小企业才会来申请信用担保;当p>p*时,中小企业不会来申请信用。
那么由前面假设的p在〔0,1〕区间上的分布函数是F(p),密度函数是f(p),我们可以知道申请信用担保的项目的期望成功概率是:
从上面的式(3)我们可以得知, p(r)对r的一阶导数为负数,也就是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相向的趋势关系。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当信用担保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担保条件要求上升(即担保费率f提高)的使的r(r=i+f)时候,申请信用担保的项目成功的期望概率p(r)将下降。从直观上说,由于担保条件上升,那些收益水平较低但是成功概率较大的项目将放弃申请信用担保,而那些收益水平较高,成功概率较小的项目仍然申请信用担保,使申请信用担保的项目成功的期望概率下降。
这就是逆向选择。通俗地讲,在有限责任的情形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好处,而失败的惩罚最多是破产。在逆向选择存在的情况下,过高的担保条件将激励那些有冒险偏好的中小企业来申请信用担保,最终结果反而使信用担保机构陷入极大的信用风险之中。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道德风险的产生
道德风险是指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济代理人在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代理人效用的行为[2]。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中小企业(被担保人)是通过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向协作银行获取贷款,是不对称信息决策中的代理人,其对于介入资金的实际投向及其风险、收益水平、担保违约概率等信息比较了解;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人)是启用一定的担保资金,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使中小企业从协作银行那里获得担保贷款,是风险决策中的委托人,其对于资金投向情况及风险收益等信息不完全了解。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道德风险是指在签约时,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双方都认为他们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是相互对称的;然而,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以后,中小企业就会按照自己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方向进行决策,从而可能出现违约的行为。如中小企业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以及不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和担保费用等违反合同。
如果我们根据图1的结构,我们进一部把合同履约出现的情况细分成按合同进行投资和不按合同进行投资两种策略。如果中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投入预定项目,成功的概率为p1,预期现值产出为R1;如果中小企业违反合同约定变更贷款资金用途,成功的概率为p2(p1>p2),预期现值产出为R2(R1<R2)。项目失败时,投资均无法收回,中小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本息以及担保费用[3]。根据上述假设,我们可以给出中小企业的收益矩阵和对应的概率矩阵:
中小企业收益矩阵为:
中小企业作为担保活动中的信用代理人,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其项目投资方案的选择必然服从期望收益最大化,即:
a=(1,2)式(5)
中小企业决策人对预期现值产出为R1的项目其效用用U1表示,则U1=R1p1, 同U2=R2p2。
担保机构作为委托人,从信用担保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收益追求最大准则(最小期望支付),即:
式(6)
根据假设可知:p1>p2
所以:E2=(2+f)p1-1 式(7)
式(7)说明,只有当中小企业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时,委托人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期望支付)才有可能达到最大化(或最小化)。而中小企业的最大化期望(或最小的期望支付)从式(5)式可知取决于中小企业决策者对不同项目投资的效用大小。如果U1>U2,则E1=R1p1-(1+i+f),企业会按合约履行项目;反之,E2=R2p2-(1+i+f),企业将违反合同约定变更贷款用途,损害委托人担保机构的利益,这样中小企业在最大化效用原则的驱使下,导致在信用担保活动中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三、信用风险形成机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解决途径与对策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是市场经济本身产生的两大缺陷,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基础,这是政府的干预放在机制设计上通过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建立一套良好的激励机制,诱导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能自觉地吐露“真情”,不偷懒,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不偏离委托人的目标。机制设计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内部机制设计,即对上市公司通过设计合理的代理契约,明确代理人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给予代理人以最佳的行为激励。另一方面是外部机制的设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使市场发挥优胜劣汰。
(一)逆向选择的解决途径与对策
通过利用数学推理对信用担保活动中逆向行为的解决途径进行分析。首先要考虑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期望收益。由于信用担保机构的收益不仅取决于担保费率,还取决于中小企业履约的概率,因此信用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不会随担保费率上升而单调上升。如果担保机构批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申请,每个单位担保贷款给担保机构带来的期望收益为:
式(8)表明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等于没有违约时的收益(1+f)乘以不违约的平均概率。对上式求导得:
上述等式右边第一项为正,它的经济含义是担保机构期望利润的收入效应,即期望收入随r上升(由于r=i+f,而i不变,实际上f在上升)而增加;由式(4)可知上式等号右边第二项为负,它的经济含义是担保机构的期望利润的违约效应,即随r上升,违约概率上升,反而使期望收入减少。假设考虑M1为单峰函数的简单情形。作为理性的担保机构,他提供信用担保贷款的额度应直接依赖于他的期望利润,即S=S(M1),且S与M1之间正相关。以上的假设说明,贷款担保额度S与r之间也呈现出单峰关系。此时,担保机构将选择期望利润最大化点所对应的r也就是贷款担保额度供应函数S(r)的峰点。贷款担保额度的需求函数D(r)取标准形式。我们可以把供求关系用下图表示:
如图2所示,担保机构往往提高担保费率f使得r限制在r*以下,实现期望利润最大化。在r*下,市场会出现担保贷款供给不足,即想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在现行r*下不能获得信用担保,这可以说是信用担保配给。在信用担保市场存在信用担保配给的情况下,信用担保机构为那些成功概率低但收益也相对较低的中小企业保留了申请信用担保的机会(克服逆向选择)。但是作为代价,信用担保机构必须有能力从过多的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中甄别出合格的中小企业,防止承担过高的信用风险。
逆向选择问题解决的主要对策是:①建立完善而灵活的反担保制度。因为反担保制度使得债务人违约时其财产的相关权力将为担保机构所拥有,这就弱化了逆向选择的发生动机及其不利后果;②建立良好的信息网络和风险甄别与分析评估系统,使担保机构从众多高风险的公司投资项目中筛选出好的担保项目;③根据担保申请人的风险等级来确定费率,高风险高费率、低风险低费率,降低担保公司的损失。因为根据逆向选择理论,如果向高风险和低风险者收了平均费率,那么低风险者就会因费率过高而不来申请担保,高风险者由于费率低就会积极申请担保,但是由于费率低于其风险等级,就会使担保公司蒙受损失,最终会导致担保市场瓦解。
(二)道德风险的解决途径与对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市场存在着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得到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可能积极从事那些为信用担保机构所不希望的高风险投资活动。这些冒险活动活动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一旦失败,中小企业就无力偿还由担保机构担保的协作银行贷款;如果担保机构不希望中小企业进行冒险的话,其主观上要求采取机制设计方式来防范这类道德风险。
机制设计是一类特殊的不完全信息对策。在这种对策中,有一个委托人和一个或多个代理人;委托人可以接着要求代理人报告自己的类型,但代理可能不会说实话,除非委托人能提供给代理人足够的激励。激励包括正激励和负激励,激励的含义是机制设计者(委托人)诱使具有私人信息参与者(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的行动符合委托人的目标。这里委托人设计机制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但他这样做,面临两个约束:一是如果让一个理性的代理人有任何兴趣接受委托人设计的机制(从而参与对策)的话,代理人在该机制下得到的期望效用必须不小于他在不接受这个机制时得到的最大效用。这个约束被称为参与约束或个人理性约束(IR),二是给定委托人在不知道代理人类型的情况下,代理人在所设计的机制下必须有积极性地选择委托人希望他选择的行动。显然,只有当代理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所得到的期望效用不小于他选择其它行动所得到的期望效用时,代理人才有积极性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这个约束被称为激励相容约束(IC)。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对于中小企业选择的行动和自然状态担保机构无法直接观测,只能观测到行动和状态所决定的结果。为了防范中小企业违约而产生的道德风险,担保机构不能直接改变中小企业的行动方案,只有通过设计一个负激励条件(C)来迫使中小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担保机构有利的行动方案,从而防范道德风险。
按照前面道德风险问题假设的情况,担保机构采用负激励条件(C)以后,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收益矩阵分别调整如下:
中小企业收益矩阵为:
为了使担保机构所采用的负激励条件充分有效,从上式(8)、(9)可以得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如下:
由此可知,在实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担保机构通过机制设计,采用有效的负激励条件C*,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信用担保中道德发风险的产生。
道德风险问题解决的主要对策是:①在合同中设定完善的限制性契约,限定资金用途,把监控权配置给担保公司,借以防止债务人从事不合担保公司意愿的过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促使借款者从事风险不大、还款来源稳定的投资项目,要债务人保证将反担保保持良好的状态并保证它归债务人所有,要求债务人定期以提供会计报表等形式来定期反馈其经营活动信息,以便担保公司对债务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因为担保公司是潜在的债权人甚至所有者,所以也要规定担保公司有权对债务人帐目进行审计和检查。虽然限制性契约的监督和执行也需要成本,但是这里几乎不存在搭便车问题,况且担保公司的监督和执行可以实现规模经济,监督和执行的收益可以有效内部化,所以这里不用担心限制性契约的监督和执行问题;②与银行分担风险;③在债务人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比如进行高风险投资时,可以适时中止担保合同;④设计条款使企业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⑤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估机构,利用声誉控制的潜在未来惩罚功能来弱化现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0-25 [2] 张胜利等.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5
[3] 付俊文、马楠. 道德风险与信用担保:博弈论视角的分析(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12)20-21
[4] 祁贵义. 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之对策(J). 保险研究专刊. 2006(7)15-16
[5] 吴美华等. 金融道德风险博弈定价模型及其分析(J). 当代经济研究. 2007(9)22-23
(作者单位: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用风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一、信用担保活动中信用风险的形成机制的内涵分析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中小企业(代理人)总是比信用担保机构(委托人)拥有更多的投资项目信息,并且担保机构无法直接观察到这些信息,只能在经验数据的基础上推断。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双方之间的信息配置更多的是处于非对称状态,具体有信用风险信息的非对称、双方履约努力程度信息的非对称和决策信息的非对称等等方面,从而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让我们考虑一个简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情形:假定中小企业用全部担保贷款资金投资一个项目。为了简单起见,假设担保贷款额是1个单位,i为银行贷款利率,f为担保费率。该项目成功时的收益R>0,成功的概率为p,失败时的收益为0。其中项目收益R和项目成功率p是中小企业的私人信息,也就是说担保机构无法观察到R和p的准确值。现在我们通过图1博弈树把信用担保活动中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几种对策及其相应的收益情况表示出来:
N代表自然,其含义是由外生的因素决定中小企业的类型,且中小企业知道自己的类型,而担保机构却不知道中小企业的类型,因此,这是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上图中A代表中小企业申请信用担保,NA代表中小企业不申请信用担保;O代表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NO代表担保机构不提供信用担保。博弈树末梢的数值分别表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收益)。当中小企业申请信用担保,且担保机构批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申请时,他们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收益)分别为M1和M2。但在其他情形下,他们的支付均为0。如果对于担保活动中存在信用风险的话,那么{A,O}必须构成这个博弈的均衡路径。这意味着只有当中小企业向信用担保机构提出信用担保申请,并且信用担保机构接受了信用担保申请的时候,信用风险才可能存在。
二、信用风险形成机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逆向选择的产生
逆向选择在担保活动中的含义是指“潜在的信用风险来自那些积极寻找信用担保的人,因此,最有可能导致与期望相违约的结果的中小企业往往就是最希望获得信用担保的。”信用担保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实质上是信用担保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率高的中小企业更愿意向信用担保机构申请担保,他们刻意夸大和包装自身条件,由于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不充分了解,信息掌握不够,或者得到的信息与中小企业真实的信息不对称,结果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对象的选择与信用风险管理方向不一致,导致担保对象中包含了更多的是信用风险很高的中小企业。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讲,逆向选择是在即定的博弈规则安排下,中小企业所做的最佳选择,其结果带有必然性——即选择收益最大化。
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活动之前可以根据一定的外围信息获取以下预测:①投资项目成功概率p的分布,假定p在〔0,1〕区间上的分布函数是F(p),密度函数是f(p);②投资项目的平均收益 T。则平均收益T满足:
T=Rp 式(1)
这是表示信用担保机构虽然不确切知道R和p,但是,他们知道项目成功时的收益越高,这个项目成功的概率就越小。这一点在实际生活中是不难观察到的。
现在考虑 图1中的博弈树:如果 {A, O}构成均衡路径的话,中小企业的期望收益应大于0,即:
M1=(R-(1+i+f))p=(R-(1+r))p>0,(r=i+f)式(2)
因此,对于中小企业来说,R存在一个临界值R*=1+r,只有当R>R*时,中小企业才会申请信用担保进行贷款。虽然担保机构无法知道R的确切值,但是他可以利用式(1)知道项目成功的临界概率p*=T / R*,即他对项目成功的概率有如下推断:当p≤p*时,中小企业才会来申请信用担保;当p>p*时,中小企业不会来申请信用。
那么由前面假设的p在〔0,1〕区间上的分布函数是F(p),密度函数是f(p),我们可以知道申请信用担保的项目的期望成功概率是:
从上面的式(3)我们可以得知, p(r)对r的一阶导数为负数,也就是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相向的趋势关系。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当信用担保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担保条件要求上升(即担保费率f提高)的使的r(r=i+f)时候,申请信用担保的项目成功的期望概率p(r)将下降。从直观上说,由于担保条件上升,那些收益水平较低但是成功概率较大的项目将放弃申请信用担保,而那些收益水平较高,成功概率较小的项目仍然申请信用担保,使申请信用担保的项目成功的期望概率下降。
这就是逆向选择。通俗地讲,在有限责任的情形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好处,而失败的惩罚最多是破产。在逆向选择存在的情况下,过高的担保条件将激励那些有冒险偏好的中小企业来申请信用担保,最终结果反而使信用担保机构陷入极大的信用风险之中。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道德风险的产生
道德风险是指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济代理人在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代理人效用的行为[2]。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中小企业(被担保人)是通过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向协作银行获取贷款,是不对称信息决策中的代理人,其对于介入资金的实际投向及其风险、收益水平、担保违约概率等信息比较了解;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人)是启用一定的担保资金,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使中小企业从协作银行那里获得担保贷款,是风险决策中的委托人,其对于资金投向情况及风险收益等信息不完全了解。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道德风险是指在签约时,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双方都认为他们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是相互对称的;然而,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以后,中小企业就会按照自己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方向进行决策,从而可能出现违约的行为。如中小企业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以及不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和担保费用等违反合同。
如果我们根据图1的结构,我们进一部把合同履约出现的情况细分成按合同进行投资和不按合同进行投资两种策略。如果中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投入预定项目,成功的概率为p1,预期现值产出为R1;如果中小企业违反合同约定变更贷款资金用途,成功的概率为p2(p1>p2),预期现值产出为R2(R1<R2)。项目失败时,投资均无法收回,中小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本息以及担保费用[3]。根据上述假设,我们可以给出中小企业的收益矩阵和对应的概率矩阵:
中小企业收益矩阵为:
中小企业作为担保活动中的信用代理人,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其项目投资方案的选择必然服从期望收益最大化,即:
a=(1,2)式(5)
中小企业决策人对预期现值产出为R1的项目其效用用U1表示,则U1=R1p1, 同U2=R2p2。
担保机构作为委托人,从信用担保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收益追求最大准则(最小期望支付),即:
式(6)
根据假设可知:p1>p2
所以:E2=(2+f)p1-1 式(7)
式(7)说明,只有当中小企业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时,委托人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期望支付)才有可能达到最大化(或最小化)。而中小企业的最大化期望(或最小的期望支付)从式(5)式可知取决于中小企业决策者对不同项目投资的效用大小。如果U1>U2,则E1=R1p1-(1+i+f),企业会按合约履行项目;反之,E2=R2p2-(1+i+f),企业将违反合同约定变更贷款用途,损害委托人担保机构的利益,这样中小企业在最大化效用原则的驱使下,导致在信用担保活动中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三、信用风险形成机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解决途径与对策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是市场经济本身产生的两大缺陷,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基础,这是政府的干预放在机制设计上通过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建立一套良好的激励机制,诱导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能自觉地吐露“真情”,不偷懒,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不偏离委托人的目标。机制设计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内部机制设计,即对上市公司通过设计合理的代理契约,明确代理人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给予代理人以最佳的行为激励。另一方面是外部机制的设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使市场发挥优胜劣汰。
(一)逆向选择的解决途径与对策
通过利用数学推理对信用担保活动中逆向行为的解决途径进行分析。首先要考虑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期望收益。由于信用担保机构的收益不仅取决于担保费率,还取决于中小企业履约的概率,因此信用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不会随担保费率上升而单调上升。如果担保机构批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申请,每个单位担保贷款给担保机构带来的期望收益为:
式(8)表明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等于没有违约时的收益(1+f)乘以不违约的平均概率。对上式求导得:
上述等式右边第一项为正,它的经济含义是担保机构期望利润的收入效应,即期望收入随r上升(由于r=i+f,而i不变,实际上f在上升)而增加;由式(4)可知上式等号右边第二项为负,它的经济含义是担保机构的期望利润的违约效应,即随r上升,违约概率上升,反而使期望收入减少。假设考虑M1为单峰函数的简单情形。作为理性的担保机构,他提供信用担保贷款的额度应直接依赖于他的期望利润,即S=S(M1),且S与M1之间正相关。以上的假设说明,贷款担保额度S与r之间也呈现出单峰关系。此时,担保机构将选择期望利润最大化点所对应的r也就是贷款担保额度供应函数S(r)的峰点。贷款担保额度的需求函数D(r)取标准形式。我们可以把供求关系用下图表示:
如图2所示,担保机构往往提高担保费率f使得r限制在r*以下,实现期望利润最大化。在r*下,市场会出现担保贷款供给不足,即想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在现行r*下不能获得信用担保,这可以说是信用担保配给。在信用担保市场存在信用担保配给的情况下,信用担保机构为那些成功概率低但收益也相对较低的中小企业保留了申请信用担保的机会(克服逆向选择)。但是作为代价,信用担保机构必须有能力从过多的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中甄别出合格的中小企业,防止承担过高的信用风险。
逆向选择问题解决的主要对策是:①建立完善而灵活的反担保制度。因为反担保制度使得债务人违约时其财产的相关权力将为担保机构所拥有,这就弱化了逆向选择的发生动机及其不利后果;②建立良好的信息网络和风险甄别与分析评估系统,使担保机构从众多高风险的公司投资项目中筛选出好的担保项目;③根据担保申请人的风险等级来确定费率,高风险高费率、低风险低费率,降低担保公司的损失。因为根据逆向选择理论,如果向高风险和低风险者收了平均费率,那么低风险者就会因费率过高而不来申请担保,高风险者由于费率低就会积极申请担保,但是由于费率低于其风险等级,就会使担保公司蒙受损失,最终会导致担保市场瓦解。
(二)道德风险的解决途径与对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市场存在着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得到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可能积极从事那些为信用担保机构所不希望的高风险投资活动。这些冒险活动活动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一旦失败,中小企业就无力偿还由担保机构担保的协作银行贷款;如果担保机构不希望中小企业进行冒险的话,其主观上要求采取机制设计方式来防范这类道德风险。
机制设计是一类特殊的不完全信息对策。在这种对策中,有一个委托人和一个或多个代理人;委托人可以接着要求代理人报告自己的类型,但代理可能不会说实话,除非委托人能提供给代理人足够的激励。激励包括正激励和负激励,激励的含义是机制设计者(委托人)诱使具有私人信息参与者(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的行动符合委托人的目标。这里委托人设计机制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但他这样做,面临两个约束:一是如果让一个理性的代理人有任何兴趣接受委托人设计的机制(从而参与对策)的话,代理人在该机制下得到的期望效用必须不小于他在不接受这个机制时得到的最大效用。这个约束被称为参与约束或个人理性约束(IR),二是给定委托人在不知道代理人类型的情况下,代理人在所设计的机制下必须有积极性地选择委托人希望他选择的行动。显然,只有当代理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所得到的期望效用不小于他选择其它行动所得到的期望效用时,代理人才有积极性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这个约束被称为激励相容约束(IC)。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对于中小企业选择的行动和自然状态担保机构无法直接观测,只能观测到行动和状态所决定的结果。为了防范中小企业违约而产生的道德风险,担保机构不能直接改变中小企业的行动方案,只有通过设计一个负激励条件(C)来迫使中小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担保机构有利的行动方案,从而防范道德风险。
按照前面道德风险问题假设的情况,担保机构采用负激励条件(C)以后,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收益矩阵分别调整如下:
中小企业收益矩阵为:
为了使担保机构所采用的负激励条件充分有效,从上式(8)、(9)可以得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如下:
由此可知,在实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中,担保机构通过机制设计,采用有效的负激励条件C*,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信用担保中道德发风险的产生。
道德风险问题解决的主要对策是:①在合同中设定完善的限制性契约,限定资金用途,把监控权配置给担保公司,借以防止债务人从事不合担保公司意愿的过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促使借款者从事风险不大、还款来源稳定的投资项目,要债务人保证将反担保保持良好的状态并保证它归债务人所有,要求债务人定期以提供会计报表等形式来定期反馈其经营活动信息,以便担保公司对债务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因为担保公司是潜在的债权人甚至所有者,所以也要规定担保公司有权对债务人帐目进行审计和检查。虽然限制性契约的监督和执行也需要成本,但是这里几乎不存在搭便车问题,况且担保公司的监督和执行可以实现规模经济,监督和执行的收益可以有效内部化,所以这里不用担心限制性契约的监督和执行问题;②与银行分担风险;③在债务人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比如进行高风险投资时,可以适时中止担保合同;④设计条款使企业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⑤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估机构,利用声誉控制的潜在未来惩罚功能来弱化现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0-25 [2] 张胜利等.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5
[3] 付俊文、马楠. 道德风险与信用担保:博弈论视角的分析(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12)20-21
[4] 祁贵义. 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之对策(J). 保险研究专刊. 2006(7)15-16
[5] 吴美华等. 金融道德风险博弈定价模型及其分析(J). 当代经济研究. 2007(9)22-23
(作者单位: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