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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评
从1905年清廷决定派遣王公大臣考察各国宪政开始,一直到清亡,这是清朝立宪的一个黄金时期。当时,朝野形成了立宪共识,慈禧太后积极支持,立宪派广泛推进改革,社会积极动员,在短短的时间内,立宪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可惜为时晚矣……
全社会形成共识:惟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建立宪政制度的途径,不外两种:既有政体自我转型,此即改良;或者某种力量推翻既有政体,另起宪政炉灶,此即革命。从某种意义说,改良之路是建立宪政制度的正途,因为宪政主义本来就无意于消灭权力,也无意消灭掌权者,更无意改造社会或人的心灵。它的目的是很有限的,只是驯服权力,把掌权者与民众纳入另一套较为公正的规则框架下,实现共和——穷与富的共和、君主与臣民的共和、有权者与无权者的共和等等。
这也正是清末社会各界的基本政治愿景。欧美一些国家较早建立起了能够有效运转的宪政制度。中国与西方接触之后,士大夫及其他具有政治意识的社会群体,对西方宪政制度安排的理解越来越深刻。待到日俄战争以日本战胜俄国结束,全社会终于形成一个政治共识:惟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掌握权力者能否坚持立宪,是改良型宪政转型成败的关键所在。因为,立宪意味着限制自己的权力,把部分既有权力交给其他机构,并要服从宪法与法律。因而,立宪之初,意识到立宪必要性的王公大臣花了很大精力对掌权者慈禧太后晓之以利害。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是近支王公载泽和汉军旗出身、曾任地方大员的端方。他们二人告诉太后:立宪于君、于国、于民有利,惟不利于官。立宪反而能够巩固君位,因为,立宪之君固然将部分权力移交责任内阁,但责任也随之转移。政府举措失误,君主不用承担责任。所以,宪政制度反而可以使君位永固。他们经常拿俄罗斯沙皇说事:专制的沙皇权力巨大,事必躬亲,但也因此积怨于民,结果两位沙皇相继遇刺。立宪君主却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灾难。这样的道理,太后是想得明白的。
国人对这位掌控近代化关键时期的女性——慈禧太后的评价,充满矛盾。但大体可以确定,庚子乱中,两宫狼狈,对太后的刺激相当大。她清楚地意识到,既有制度已无法有效运转。因而,在筹备立宪时期,慈禧太后基本上是任由朝野对立宪事宜自由讨论,并积极采纳社会所达成的立宪共识。
一旦慈禧太后具有立宪的政治意愿,立宪就成为朝野官民可以自由辩论、审议的公共事务。当时,朝廷大臣、地方督抚交相上书,或支持立宪,或反对立宪,或讨论具体宪政制度的设计方案。民间社会也积极参与,刚刚出现的现代报刊为这种讨论提供了公共空间。这样的讨论动员社会各阶级投身立宪事业,传播立宪的知识和技术,使立宪活动在全国各个地方、领域逐渐展开。
幸运的是,社会也组织起来了。从事立宪事业的人士部分地借用了传统的社会组织,比如在乡村,士绅依然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同时,现代城市也兴起了全新的各类公共性组织,其领导者是与士绅有血缘关系的“绅商”。他们把原来的经济、社会、文化组织转化成具有立宪政治诉求的团体,比如商会在立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绅商也专门为立宪事业组织了政治性团体。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对于改良性宪政转型的成功,具有决定性意义。它既能对掌权者施加一定立宪压力,又能把这种压力控制在一定限度。社会相对理性的行动诱导掌权者同样理性地对社会的立宪诉求作出回应。
政治力量交锋:立宪无可奈何走向失败
百年之后回头看,清末立宪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宪政制度的大厦已经初见眉目。这个宪政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享有选举权的人只是富裕的士绅,选举产生的机构的权力比较有限,法律也规定自治机构只是自上而下委派的地方首长的咨询机构。但是,宪政的基础性框架毕竟已有眉目,假以时日,在此基础上,中国完全有可能演进出成熟的宪政秩序。
不幸的是,就在宪法大纲颁布几个月后,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先后驾崩。新掌权者自感权力虚弱,自然倾向于抓紧权力,“皇族内阁”就是这种心态的产物。而掌权者这样的做法自然会让那些已经开始憧憬宪政前景的人们大为愤怒。
同时,民族主义开始登上现代中国的政治舞台,其主要鼓吹者是活跃于海外,但在国内青年学生中有广泛影响的革命派。革命派的主要口号就是“驱除靼虏”。而一旦民族主义登场,立宪事业就几乎难以为继了。因为,民族主义的政治必然是高度情绪化,它会使人们带着最大的敌意解读对方的行动。
在这双重背景下,温和的、理性的宪政主义精神逐渐流逝。整个社会,包括本来最稳健的立宪派迅速地激进化。激进化的立宪诉求反过来又促使掌权者在保守的方向上激进化,强化控制。这个时候,日益激动的社会所关注的就不再是宪政转型,而是政权之更替——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业。
当然,很难说清末立宪就失败了。更准确地说,那是现代中国立宪事业所遭受的一次重大挫折。20世纪以来中国的历次宪政活动,都可以说是清末立宪的延续。(作者为著名评论员)
晚清三次改革
改革一:从加强经济基础开始的洋务运动
洋务运动是从经济基础开始的变革。洋务派企图用西方的洋枪洋炮来捍卫大清王朝,即所谓“师夷之长技”,但所“师”内容限制在“中体西用”的框架下。因此,洋务运动时期虽然西学已经传入,并随着京师同文馆、天文算学馆的开设而正式进入中国学生的知识谱系,但这一时期大抵上仍停留在学习西方器物的层面。然而,洋务运动毕竟改变了中国的经济成分,客观上有利于民族资本的发展,并在中国造就了新的阶级。资产阶级逐渐在中国社会内部发展,随着其阶级力量的逐渐壮大,希冀统治者实现君主立宪的呼声也就会愈加坚决和强大;近代新式教育体系的建立,也为新思想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改革二:百日维新带来思想大解放
百日维新之际,光绪皇帝身体力行支持康、梁等人的变法行动,在变法过程中筹划了改革的全面景观。虽然其大部分改革计划均因戊戌政变的发生而付诸东流,但其改革模式与目标却为清末新政全盘接受,甚至进行得更为彻底。更重要的是,作为中国新兴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所倡导的一次社会启蒙运动,百日维新直接促成了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思想大解放。平等、独立、文明、民主等进步观念在这一时期得到广泛传播。西学浪潮空前高涨。近代中国各种学术、思想转型的萌发实源于这一时期。
改革三:清末立宪全面改革
标志性事件是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即公元1908年8月27日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议院法选举法要领及逐年筹备事宜折》。前者是中国第一部合乎宪政主义原则的宪法。当然,它要建立的是君主立宪制,因此君主享有某些特权。但它也承认了臣民的广泛自由与权利,并以议院、独立司法等制度对君权施加了限制。《逐年筹备事宜折》则确定了筹备立宪九年期间各年的任务。清廷一直按照这个纲领搭建宪政的大厦。成立内阁,初步建立君主立宪制的行政决策架构;各级政府选举产生了准代议机构,即中央政府的资政院和各省的谘议局,它们虽不能算完整的议会,但也有七八分模样。在这两级代议机关内部,也隐然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在纵向权力制衡方面,县、乡、镇初步建立了自治制度,由民众选举产生了自治机构,它与政府委任的行政官员形成了一种抗衡格局。各级政府也开始建立独立的司法系统,司法与行政实现分立,宪法也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清末新政作为晚清政府最后一次带有自救性质的改革运动,试图通过全方位变革缓解庚子国变后社会、民族诸多方面的重重危机,借以增强中央政府的凝聚力,提升执政权威。但晚清时期的中央政府,其执政权威日趋衰微,组织整合社会的能力也不断减弱。清末新政改革无可奈何地走向了失败。(资料提供:秋风邱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