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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突然在官网发布《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此前,这一被暂停的公告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制剂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