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16年9月1日亚太备忘录组织开展本年度港口国集中检查(CIC)以来,本年度CIC于历年相比有着新的特点,今年CIC的公约依据是通过引述通函和决议的形式呈现的,而到目前为止公约涉及的MSC.1/Circ.1353、MSC/Circ.745、A.714(17)没有中文版本,由于港口国监督检查官、船旗国、认可组织、船东对相关章节理解的不同,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对集中检查期间遇到的一些问题有不同的理解,归结起来争论的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