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好也需要说得好

来源 :WTO经济导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omingze26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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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日在世纪金源举行的第四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國际研讨会,也是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专家的聚会,活跃在國内社会责任领域的很多专家都到场参会;这还是ISO 26000社会责任工作组专家及参与ISO 26000中文版翻译校对及國内应对工作的一些专家的一次小范围聚会,见到了张峻峰副所长、程多生主任、殷格非副社长、李伟阳处长等。不管是会上还是会下的讨论都非常的热烈而有趣,给人启迪和思考,正如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责任沟通创造价值”所表达的,社会责任信息的交流和问题的探讨无疑会带来价值,进一步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次研讨会的各个议题信息量都很大,也非常有意义。比如谈到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欧洲有很好的发展,丹麦、瑞典等國都有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强制要求,特别是针对國有企业的,当然这也和國有企业的性质密不可分。今年早些时候在与法國ISO 260DO专家交流时也了解到,法國也要求上市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10年曾经修改法律将范围扩大所有中型以上企业,但是由于企业界的反对而延期两年执行。我國现在主要对央企和上市公司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要求,并且将加大对央企的执行力度。可以看出,越是涉及公众利益或者整体利益,越是社会影响重大的企业,就越有必要披露其财务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这既是社会公众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社会责任的表现。当前國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个新的趋势是综合报告制度,即将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融合在一起,这也充分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最终还是要融入组织运营之中,而不是单独存在。
  研讨会对怎么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也进行了很多的探讨,包括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等,还谈到了没人没钱没时间是不是要编制报告及如何编制报告的问题。个人认为程多生提出的观点非常值得重视:做报告只是一种形式,还有很多其他的沟通方式,比如就某一个问题发布报告,与利益相关方进行一次会谈,或者写一封信等简单有效的沟通方式,也可以很好地说明问题。在评价一个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或者社会责任制度好坏时,不能仅仅凭借社会责任报告做的好坏来判断,更关键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做的好坏。正像华为的牟德俊总监等企业界专家所表达的,一定要认真地进行CSR管理和实践,才能出高质量的报告,而报告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CSR管理和实践的水平。说到底,报告是一个工具,是管理过程的一部分,而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一定是提升社会责任的管理和实践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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