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失踪后的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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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上说不要给男人吃得太饱穿得太暖,李志向就是饱暖过头的男人,所以转身去找小新欢的时候对我没有半点愧疚。他说我的胸脯有点平,臀部也不够翘,他找了很多借口,惟独没有告诉我,其实只是他变了心。没了爱,便不能忍受我夜夜气喘的身体,那个女人肌肤细腻,胸挺臀翘,躺在他怀里就化成了一摊水,
  我连哭闹一场的气力都没了。
  李志向走后,我的气喘越发严重。我在QQ上起了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名字,整夜地亮着头像,招惹那些同样寂寞的男人。我一边猛烈地咳嗽,一边和他们打情骂俏。一个月后,我的QQ上只留下一个叫“等你365个日夜”的男人。我没有删掉他,是因为他没有像其他男人一样上来就问我,漂亮么,能不能一夜情?然后当我说我有气喘时便再也找不到踪影。
  作为一个26岁的成熟单身女子,我必须找个男人来打发寂寞,所以我在网上和这个叫“等你365个日夜”的男人聊得热火朝天,可这并不代表我愿意随便找个男人慰藉干渴的身体。我发誓在等来一场真正的爱情之前绝不轻易爱上谁,也不和谁上床。但这个“等你365个日夜”的故事让我感到欣慰。
  他说他21岁的时候被一个女孩子追,那个女孩子给他买整条的香烟,成打儿的游戏光碟,还把他的脏球衣抱回去洗。天天晚上站在学校大门口,只为看他一眼。这是他讲的比较纯情的故事,只是没有结局,他说有时候爱过了,结局就不那么重要。这之后的故事,都围绕着他的床上功夫展开,同他做过爱的女人很多,个个香艳魅惑。听得我夜夜失眠,眼前总有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男人飘来荡去,每个清晨醒来,身体就像浸满水的海绵,一片湿润。
  第一百天的时候,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他,准确地说,是有点依恋他。
  终于还是见了面,在文艺路小胡同里的一个烧烤摊上,他和我想的大不一样。我以为这样的男人有长过肩膀的头发,浑厚的嘴唇,眼神桀鸷性感。他不是,平头,嘴唇薄而柔韧,一笑便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很阳光。他喝啤酒,啤酒瓶堆满了桌子,故事还是连珠炮似的讲。近距离地看他,我发现这个男人性感得勾人心魂。
  讲到最后,他说,我看上你了,于是,我跟着他走了。这100天以来,他已经给我灌输了太多欢爱的细节,跟他离别的那一刻,我全身的细胞都在等待一场痛痛快快的释放,身体早已一片湿润。可是,我早该明白,虚拟和现实是两回事。
  这是很丢脸的一个夜晚,我连续把白衬衣的纽扣解开三颗,几乎露出我白皙饱满的胸脯。我的眼神透露着鼓励,我的动作充满了挑逗,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明白,我的行为表明了我想要一场酣畅淋漓的嘿咻。
  可是他貌似完全不懂,跟我坐在沙发上兴致勃勃地看欧冠足球直播。好不容易他把我带进他的卧室,却只是为了床头柜里那套珍责的限量版邮票。他一边翻看,一边津津有味地讲解,同一个日日谈性说爱的男人深夜共处一室,却只是来看联赛和邮票,这让我觉得万分懊恼。
  他的大床充满诱惑地横亘在当中。半个小时后,我听得眼皮打架,很不含蓄地问他,你喜欢床这个东西么?看到它时会想到什么?我想到休息。
  好吧,这个本该弥漫情欲的夜晚,我守着一个看起来性感得要命的男人安睡到天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个令人极其败兴的男人。我身体的热情像遭遇了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硬生生给逼了回去。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依恋他,因为他的怀抱很温暖,因为清晨他把早餐端到床边然后宠溺地叫我,宝贝,起床吃早餐了。这感觉美妙透了,我问他,你有女朋友么?他想了一下,很认真地告诉我,有。
  我下床,琢磨着怎样离开才不算难堪,他又说,前女友算不算?
  他开了一家人体彩绘店,我清闲的时候就窝在店内一角的沙发里,沐浴着暖洋洋的阳光,看他如何把白皙的肌肤变成一幅精美的艺术品。男人在专注工作的时候总是让人迷恋,常常让我嘴唇干渴。
  这个网上叫“等你365个日夜”,网下叫金炎的男人现在算是我的男朋友,我们除了不做爱,其他所有一切都和热恋中的男女一般无二。他搜罗了多种治疗气喘的食疗方子,一天一道做给我吃。我和他十指紧扣,溜过整条滨河大道,一场《画皮Ⅱ》反反复复看了3遍,他每次都随着变换的画面肆无忌惮地讲那些情色的故事给我听。他讲得兴致盎然,甚至连那些细枝末节也详尽得让我蠢蠢欲动。这种感觉比嘿咻更好,他在我耳边呢喃,我就飞上了云墙。
  我曾经以为欢爱最终还是要趟过床上这最后一道坎,可是夜晚回到床上,他的热情戛然而止。他开始给我讲一些乱七八糟的话题,比如欧冠杯,比如NBA,总之和风月情事毫不搭边。我双手如蛇缠过他的脖子,眉眼如丝斜睨他。他的喉结艰难地吞咽着口水,身体不留情面地背叛了他。我常常会一厢情愿地以为接下来会是一场势均力敌的酣战,身体便兀自沸腾起来,但是当我们吻到浑然忘我时,我就开始剧烈地咳,一切瞬间结束,谁会喜欢和一个不停猛烈咳嗽的女人做爱?
  第二百二十天的时候,我的气喘在汤水的温补下不再发作。我窝在他胸口看一本日本AV女优画报,不到3分钟,他就有了生理反应。呼吸急促,身体某处变得坚硬……然后推开我急速冲进洗手间。我确定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只是不想接受我的身体,这种想法令我感到抓狂。
  我铁了心要征服他,穿最性感的衣服,眼神总是热辣辣地撩人。当办公室最木讷的老处男都开玩笑说我风情万种的时候,金炎仍然拒绝我。我在咖啡里搁了“女奴”,可是,他上网时失手打翻了它。他喜欢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搂着我的腰,灼热的呼吸撩拨到我几乎不能自已。而只有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他又像个卫道士。
  第二百五十一天,我终于确定这个男人很正常,只是执著迷恋于柏拉图精神恋爱,这种时而血管突爆,时而冷静如冰的日子让我肤色暗哑。即使当初李志向弃我而去,它也不曾像现在这般没有光泽。
  我要离开他。
  可是他不肯,连续一个月,我收到他的花和情书,这么滥俗的手段,他竟然不厌其烦地每日上演。我不敢开手机,好像他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给我发短信打电话。我的邮箱被他的求和信件塞到爆炸,我的QQ上充斥着他温情脉脉的留言,即使我把他从好友里删除,他还是能鬼使神差的跳出来和我打招呼。他说,可爱的宝贝,我们试试没有性的爱情不好么?
  我终于确定,这个男人有着严重的心理疾患,对于性他有着强烈的恐惧。除了工作,我所有时间都耗在网络上,搜索心理咨询方面的信息。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在意他,即使这段日子我们只谈爱不做爱,但我必须得承认,我依然渴望和他分分秒秒在一起。
  我在第二百八十天的傍晚约了一个女孩子去上岛咖啡,那是一个光鲜亮丽的女子。她享受了两年金炎体贴入微的爱,然后只用两个星期便嫁给了一个有三层肚腩外带谢顶的老男人。她说,其实女人很贪心,想要很多很多的爱;有了爱,却想要更多更多的钱。她要的,金炎一辈子也给不起。
  她说,她和金炎最后一次做,她想要抵死缠绵,想要给他一次完美的身体告别演出。可是他不行了,即使她使出浑身解数,他仍然不行了。他一直抽烟,一支连一支,就这样到天明。我猜得没有错,是一次糟糕的爱情让他对性产生了严重的恐惧!280天前,一个女人接受另一个女人的雇佣去拯救她的前男友,因为愧疚,现在这个女人请求她的雇主共同策划一个故事,因为爱。
  深夜10点,金炎的短信接连不断。他说宝贝,你快点回来吧!如果你真的无法赞同,我可以给,只要你回来。没有你的日子,我再不能忍受……看到这一句的时候,他的前女友正在按响他家的门铃。我很想冲上去阻止她,告诉她我们的计划取消了。可是我根本来不及行动房门就开了,然后房间的灯就熄了。
  我们谈好了,只要灯熄灭就说明她勾引成功了。我到底败了,我的魅力到底不够勾引一个深爱前女友却惨遭她抛弃的失意男人。爱和谁不能做呢?一个男人不愿意和你做爱,惟一的原因就是没有爱。深秋的夜很冷,我想回家了。
  可是,我刚刚转过身,就被人拦腰搂住。
  他骂,你这个坏女人,我以为你回来了,一时情急错手按掉了灯的开关。
  我是被他扛着穿过街道的,我在他肩膀上又踢又咬,发泄我多日以来身体和心理的郁闷。他的手在我的臀部上不断拍打,像极了一场暧味的调情。路过的人纷纷侧目,他也不在乎,旁若无人地走进他的房间。
  这一夜干柴烈火,燃烧到灰烬。我一直害怕,害怕他那张大床是否足够结实,足以承担我们的癫狂。
  直到太阳升起,他依旧一下下亲吻我的身体,他说,我爱你。一句话,反反复复呢喃许多次。我说,昨晚你有没有想她?他愣,然后毫不犹豫地摇头,没有。
  我进入他的博客,终于知道他初恋故事的完整版本。21岁,他爱上一个女孩,两年后,女孩嫁了一个四十几岁的老男人。她离开后,他曾经和许多不同女人做爱,然后他发现躺在他身下的每个女子都是她的样子,做过了之后,整个人就像被抽空了,反而更加难过。他发誓给自己一年时间等她回来,一年后就彻底把她忘掉。听上去,这个故事是多么恶俗。遇到我,他爱,却更加不敢,害怕会想起她,害怕我会是她的另一个影子。直到她再一次敲响他的门,当她说想要的时候,他脑子里跳出的人却是我。
  现在,已经是他的第三百六十五天,他亲吻着我的肩膀,说他的爱回来了,要把前面荒了的时间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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