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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结合昌图县农村宅基地发证试点工作实际,通过大力宣传、规范操作,作业人员实际地籍调查,乡、镇、村全员参与宅基地发证工作,对农村宅基地发证工作的技术方法进行探索和归纳,总结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农村宅基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 宣传到位全员参与地籍权属调查
中图分类号: D267.2文献标识码: A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土地管理达到凭证管理、凭证用地的目的。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省厅对发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分别召开了试点两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经过两个多月加班加点的努力,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农户申报、权属调查、审核等工作,历时两个月,完成了两个村共计840宗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工作,完成了预期的试点工作任务。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员参与
昌图县孟家村共计有8个村民组,农户 329户。该村具有典型东北农村特色,户主绝大部分为本村村民,集体建设用地只有村小学、村公共设施等,其集体建设用地类型比较单一。昌图县二道家子村共计有7个村民组,现已统计农户511户。该村为昌图镇城乡结合部,宅基地买卖现象严重,违规违建情况复杂,建设用地类型多样化。属于较为复杂的集体建设用地类型。针对上述情况,要在两个半月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多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我们分别在两个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多个作业组以分组包干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支村两委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为顺利的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宣传,全员培训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争取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我们采取拉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多方宣传;统一宣传口径,制作了一些群众听得懂的宣传口号;同时安排各组组长对全家外出务工的人员进行通知联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有效保证宅基地登记成果准确,少做无用功,少走回头路,组织调查人员参加了宅基地登记发证业务培训,在培训中做到人人过关。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对宗地划分、界址线的调查及界址点的标注、土地登记申请表的填写、宗地图的绘制等方法以及操作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切实保证了登记发证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全部达到基本技术规范要求,各种表、簿和图件制作规范、准确无误。
三、摸清底细,把握政策
为做到底数清,我们对试点两村的所有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台帐。通过摸底调查,掌握了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未批先建、买卖宅基地等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分居未分户、有住宅无户口、相邻界址有争议等各种类型问题的实际情况。
针对不同情况,我们建立了《宅基地确权登记台账》、《一户多宅台账》、《违法用地台账》、《权属争议纠纷台帐》等相关台账。及时请示业务部门,准确把握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统一了工作尺度。针对农户间占地不均而相互披皮的现象,我们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精神,保证确权登记发证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外业调查阶段,每个村民组选派3-5人参与本组的指界工作,会同户主指界,发现问题,当场处理,把问题化解在第一时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城镇居民借机将户口迁入原出生地等企图将违法用地合法化的行为。
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此次工作我们共计投入8 个作业组,每天早上6:00准时集中,7:00准时进组入户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具体操作程序为:
(1)村民组长及参予指界人召集每户及其相邻人指界,并对其四址进行共同认定;
(2)作业组分别对住房、辅助用房及其指定的四址进行丈量,绘制草图,标明界址边长,界址物类别,界址位置,住宅方位等;
(3)及时通知权利人到指定地点(一般在村委会)对使用权人提交的户籍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逐一审核并进行复印,扫描、归档;
(4)地籍调查经共同认定后,指导使用权人及其相邻人在《地籍调查表》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按手印,并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5)根据各作业组工作进展情况,每天晚上集中办公,对当天的权属调查成果进行内业资料的完善,确保当天的内、外业同步,图、表与实地一致。通过这种形式,各作業组之间还可以相互借鉴,相互探讨,相互促进,以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6)统一检查复核。为了确保登记质量,我们根据作业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及特长进行分工,对已经形成的土地登记档案资料安排专人单项检阅,并经全面复查无误后,送国土所和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审核。
在试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及时认真的做好总结,为全面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累经验。回顾两多月的试点工作,我们认为,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依靠村组基层干部是关键。
登记发证工作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关系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村组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本村本组和农户的基本情况,对全面完成发证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是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力量。
(2) 提高业务能力是前提。
登记发证工作有很强的技术要求,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树立认真、细致、到位的工作作风,这是更好地开展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
当地村民配合是基础。
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没有当地村民的支持和对发证工作的正确理解,就很难顺利地开展好这项“民生工程”。由于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当地村民对发证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开始不愿意主动配合。通过工作人员上门讲解物权法,介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房地产权证为依据等政策,使村民逐渐意识到登记发证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愿意主动配合这项工作,提高了配合发证的积极性,推进了工作进度。这是全面做好发证工作的基础所在。
(4)依托各级人民政府的后勤保障和部门支持是保证。
县政府以及相关兄弟单位对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派出所在出具户籍证明、民政部门在出具继承证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政府的坚强领导,部门的通力协作,为圆满完成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最为坚强的力量保证。
五、全面总结、高效推进
通过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计划,确保圆满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六、结束语
本文结合昌图县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宅基地发证的工作实践为例,并根据工作中的经验,总结了一些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供大家借鉴。
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1998年9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4日)
[3]《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8年2月1日)
[4]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289号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
[6]《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46号)
[7]《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8]《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46号)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 宣传到位全员参与地籍权属调查
中图分类号: D267.2文献标识码: A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土地管理达到凭证管理、凭证用地的目的。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省厅对发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分别召开了试点两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经过两个多月加班加点的努力,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农户申报、权属调查、审核等工作,历时两个月,完成了两个村共计840宗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工作,完成了预期的试点工作任务。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员参与
昌图县孟家村共计有8个村民组,农户 329户。该村具有典型东北农村特色,户主绝大部分为本村村民,集体建设用地只有村小学、村公共设施等,其集体建设用地类型比较单一。昌图县二道家子村共计有7个村民组,现已统计农户511户。该村为昌图镇城乡结合部,宅基地买卖现象严重,违规违建情况复杂,建设用地类型多样化。属于较为复杂的集体建设用地类型。针对上述情况,要在两个半月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多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我们分别在两个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多个作业组以分组包干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支村两委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为顺利的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宣传,全员培训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争取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我们采取拉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多方宣传;统一宣传口径,制作了一些群众听得懂的宣传口号;同时安排各组组长对全家外出务工的人员进行通知联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有效保证宅基地登记成果准确,少做无用功,少走回头路,组织调查人员参加了宅基地登记发证业务培训,在培训中做到人人过关。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对宗地划分、界址线的调查及界址点的标注、土地登记申请表的填写、宗地图的绘制等方法以及操作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切实保证了登记发证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全部达到基本技术规范要求,各种表、簿和图件制作规范、准确无误。
三、摸清底细,把握政策
为做到底数清,我们对试点两村的所有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台帐。通过摸底调查,掌握了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未批先建、买卖宅基地等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分居未分户、有住宅无户口、相邻界址有争议等各种类型问题的实际情况。
针对不同情况,我们建立了《宅基地确权登记台账》、《一户多宅台账》、《违法用地台账》、《权属争议纠纷台帐》等相关台账。及时请示业务部门,准确把握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统一了工作尺度。针对农户间占地不均而相互披皮的现象,我们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精神,保证确权登记发证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外业调查阶段,每个村民组选派3-5人参与本组的指界工作,会同户主指界,发现问题,当场处理,把问题化解在第一时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城镇居民借机将户口迁入原出生地等企图将违法用地合法化的行为。
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此次工作我们共计投入8 个作业组,每天早上6:00准时集中,7:00准时进组入户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具体操作程序为:
(1)村民组长及参予指界人召集每户及其相邻人指界,并对其四址进行共同认定;
(2)作业组分别对住房、辅助用房及其指定的四址进行丈量,绘制草图,标明界址边长,界址物类别,界址位置,住宅方位等;
(3)及时通知权利人到指定地点(一般在村委会)对使用权人提交的户籍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逐一审核并进行复印,扫描、归档;
(4)地籍调查经共同认定后,指导使用权人及其相邻人在《地籍调查表》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按手印,并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5)根据各作业组工作进展情况,每天晚上集中办公,对当天的权属调查成果进行内业资料的完善,确保当天的内、外业同步,图、表与实地一致。通过这种形式,各作業组之间还可以相互借鉴,相互探讨,相互促进,以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6)统一检查复核。为了确保登记质量,我们根据作业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及特长进行分工,对已经形成的土地登记档案资料安排专人单项检阅,并经全面复查无误后,送国土所和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审核。
在试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及时认真的做好总结,为全面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累经验。回顾两多月的试点工作,我们认为,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依靠村组基层干部是关键。
登记发证工作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关系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村组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本村本组和农户的基本情况,对全面完成发证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是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力量。
(2) 提高业务能力是前提。
登记发证工作有很强的技术要求,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树立认真、细致、到位的工作作风,这是更好地开展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
当地村民配合是基础。
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没有当地村民的支持和对发证工作的正确理解,就很难顺利地开展好这项“民生工程”。由于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当地村民对发证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开始不愿意主动配合。通过工作人员上门讲解物权法,介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房地产权证为依据等政策,使村民逐渐意识到登记发证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愿意主动配合这项工作,提高了配合发证的积极性,推进了工作进度。这是全面做好发证工作的基础所在。
(4)依托各级人民政府的后勤保障和部门支持是保证。
县政府以及相关兄弟单位对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派出所在出具户籍证明、民政部门在出具继承证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政府的坚强领导,部门的通力协作,为圆满完成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最为坚强的力量保证。
五、全面总结、高效推进
通过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计划,确保圆满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六、结束语
本文结合昌图县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宅基地发证的工作实践为例,并根据工作中的经验,总结了一些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供大家借鉴。
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1998年9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4日)
[3]《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8年2月1日)
[4]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289号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
[6]《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46号)
[7]《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8]《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