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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宝言独坐在九西餐厅的双人套间,等待着和夏余年的第214次约会,这个钟点夏余年应该正在修改下周一的例会发言。接着会打几通电话给老客户,然后巡逻一下公司,看看哪些在play game,哪些真正在加班,七点半下楼开车,八点整准时出现在宝言面前。他的生活,就好像上了弦的瑞士精工手表,一板一眼,纹丝不乱。
就连宝言身下这个位子也是第一次和夏余年约会时就固定下来的,靠窗,低头可见街上的行人匆匆,桌子背部有一处轻微的凸痕,今晚的背景音乐是《水边的阿狄丽娜》,和五年前一模一样,一刹那见,宝言有强烈的错觉,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时光并未走远?
然而她很快觉醒,长发盘起,钻石闪亮,裙角轻扬……叶宝言依然年轻貌美,却已不再是当年白衣青裙的女学生。宝言的父母早年离异,她跟着多病的母亲,小小年纪就已经倍尝艰辛,她是聪明人,知道年轻的资本稍纵即逝,挥霍是一种冒险,因为一旦步履踏错。很容易便学会沉沦。在大学里,在公司里,她永远是最勤奋的那一个。如今,她已经不再为买不起原版书和进口CD而伤心,只发愁出门要穿爱马仕还是香奈尔。
五年前遇到夏,他长她六岁,当时还是个小小的主管,办公室恋情最为尴尬,两个人谨慎小心,在公司里以礼相待,看起来只比陌生人亲近那么一点点,这番隐忍,反倒令爱情越加缠绵,甜蜜狂乱。
只是最近一年,他开始失约,有时答非所问,心不在焉,宝言过生日,他送上一套鲜红的内衣,触目惊心,妖娆耀眼,噫,他居然忘记,宝言从来只穿白色内衣。
八点钟,夏余年推门近来,俯身轻吻宝言的脸颊:“让你久等了——今天喝点儿酒,庆祝我升职吧!我终于如愿以偿坐到经理的宝座了,真累啊!”
宝言举起酒杯,透着琥珀色的液体,夏余年的脸有些变形,他在说话,以他的资力早该升了,若不是小人作怪,哪里会等到今天?又说董事会对他的新企划不够热衷,投资方吝啬又强硬,新来的秘书腼腆又迟钝……宝言边听边想,这一切,又与我何干?
餐桌上的气氛突然变得奇怪,仿佛悬着一只薄薄的气球,轻轻一碰就会爆裂。
一个月后,夏余年打来电话:“宝言,今晚,我不能去你那里了。”
“我知道,你的结婚纪念日嘛。”
“我怕她闹,我会头疼,这是给你的礼物,下周一定抽时间好好陪你。”回家的时候突然下起雨来,满街的灯光迷离,好像小姑娘的眼泪,低头看那一只修长的礼品盒,玫瑰花纹散发暗红的光泽,手链、表还是别的什么?宝言拿起它,用力地抛出车窗外。
五年时间,她就是他的家外之家,和母亲闹别扭了,和妻子吵架了,工作不顺心了,没有合适的领带搭配新衬衣了,手机过时了,家里的小狗生病了,他第一个来找她。而她呢,冷了,累了,孤独了,害怕了,流泪了,只好对着镜子发呆,因为她一开口,夏余年总会说:“宝言,你最乖了,不要像她一样烦我……”
20岁的时候,宝言以为拥有爱情就拥有了全世界,为某个男人倾尽一生,到最后念着情郎的名字死去。
到了25岁,宝言发现爱情原来有名无实,她宁愿要一份柴米油盐的琐碎幸福,要一间放满了毛绒玩具的温暖屋子,要一纸写着她的名字的婚书。这些东西,夏余年统统不能给她,现在不能,以后也不能。因为他从来不说“我爱你”,他说得最多的是“我要你”。
其实一年前就想分手了,不晓得为什么一直没说出口,怪不得天底下有那么多整日横眉冷对,依然相伴走完了一生,所有的感情最终都要变成习惯,不论是夫妻情还是偷情。但是这一次,宝言硬起心肠,换了手机号、重新申请了邮箱、辞了职、搬了家、她下定决心要把夏余年从生活里彻底删除,她的青春已经走到了尾声,她不想看到空落的舞台上,最后剩余的只是一个自己,她不想自己看这场沦落的闹剧,最后有多么荒凉。
新居在城市的另一端,宝言害怕孤独,千挑万选,找了沈西敏合住。
为什么选择沈西敏做室友?因为她年轻、美丽、爱干净、付得起房租,因为她和自己同月同日生,最重要是因为她有一种天地奈我何的快乐,宝言自己无法快乐,只得从旁欣赏别人的快乐。
西敏比宝言小四岁,已经有代沟,一天到晚穿着铁皮一样的牛仔裤,紧紧绷着她漂亮的臀部;喜欢放肆地大笑,露出亮晶晶的牙齿;迷恋红色,内衣内裤脚指甲手指甲都是红彤彤的;讨厌《红楼梦》,《蜡笔小新》倒是看得津津有味;热爱裸睡,半夜一丝不挂到厨房拿啤酒;宝言发觉爱须从“眼色暗相勾,秋波横欲流”开始,西敏则认为,即使芙蓉帐暖,共度春宵,也不见得要有爱情。
有一天宝言闲来无事,宝言在阳台上整理一些东西,无意间翻出了一个礼品盒,原来是那件红色内衣,跟夏余年有关的东西已经全部丢掉了,不知道为什么单单留下这个,可能因为颜色不合,从来不曾穿过,潜意识里觉得这内衣本来就不是自己的,如同那段感情,不管坚持到底还是抽身而退,终究是一场空。
正在抚今追昔、感叹不已,突然有人在她肩头轻轻一拍,宝言急忙收住思绪,回首一看,却是沈西敏。
西敏歪着头笑嘻嘻地问:“宝言姐,大太阳下发什么呆呀?”突然看见宝言手里的内衣,欢呼道:“CHANTELLE的,我最爱这个牌子!我最爱这个颜色!”
宝言笑笑:“我只穿白色的,从来没有穿过!”
西敏跳起来:“我有件白色的,也从来没有穿过!”
西敏把那件内衣拿来给她看,果然清丽淡雅,正好宝言的口味,于是,西敏拉住宝言撒娇,“宝言姐,我好中意这件红色的,你肯不肯跟我换?或者,我向你买?”
宝言说:“你喜欢就拿去,换什么、又买什么!”
西敏欢呼雀跃,往宝言脸上一吻,拿着那红色内衣跑回房去,然后把白的留下了。她实在不习惯穿人家的内衣。虽然还是簇新的,大不了就这么搁着吧!
经过此番的交换内衣事件,两个人似乎比以前更加亲密,女人和女人之间,很容易就能建立起友谊。一起逛两回街,说几次悄悄话,就能成为推心置腹的闺中密友。西敏的罗曼史需要从十一岁开始讲起,追求者的数目逐年增长。从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到中年的数学老师,从马路上的惊鸿一瞥的陌生男子到中文系风流倜傥的教授。西敏的魅力大小通吃,无人可挡。最致命的是她对任何男人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来之不喜,去亦无妨。这种态度令每一个爱慕者都七上八下,患得患失。像一群水中捞月的猴子明明近在咫尺,伸手去碰,却唯有波光乱影。刚刚灰了心却又出现希望,叫人欲罢不能。西敏目前大概有两至三位男友,游刃其间,不亦乐乎。还好她只留手机号给男人,也从不把他们带回家,免去了宝言很多尴尬。一天傍晚,西敏匆匆回来了,脸色有点难看,宝言并不在意,可能是和男友甲或乙或丙拌了嘴。睡一大觉,明早醒来依然快活如小鸟。
次日是周末,宝言还在上网,听见门铃响得又急又紧,好像等不及就要破门而入似的。宝言从门镜里看出去,顿时僵住——门外是夏余年的发妻,宝言曾经见过她的照片。
好奇怪,长达五年都没有泄露的秘密,如今事过境迁,苦主居然扑上门来,她觉得有点委屈,硬着头皮开门迎客,只要她不来劈耳刮,扯头发,宝言自信还是可以应付的。
“打扰了,小姐,请问沈西敏住在这里吗?”
西敏?原来她是来找西敏的,真正意外!宝言像被刺中了舌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卧室的门开了,沈西敏穿了件鲜红的无吊带的抹胸,石磨蓝的牛仔裤,青春逼人地站在门口。把门厅里的两个女人比得那样苍白。
平生第一次,宝言头听了别人的交谈。
那夏太太说道:“你可真有胆量!还没逃走,看来昨天那一掌掴的不够重。”
沈西敏冷笑一声:“你才厉害,整条街都瞻仰了阁下的泼妇面目。”
夏太太咬牙道:“我劝你死了心,我永世不会同夏余年离婚。”
西敏叹道:“你们夫妻俩还真是拎勿清!你把老夏当作宝,我才不要同他一生一世。”
叶宝言立在门外,电光石火间,洞悉了一切,原来夏余年早已移情别恋,忙中有乱。自己的离去恰好令他卸下重担,不必费力费神再三线作战了。
就连宝言身下这个位子也是第一次和夏余年约会时就固定下来的,靠窗,低头可见街上的行人匆匆,桌子背部有一处轻微的凸痕,今晚的背景音乐是《水边的阿狄丽娜》,和五年前一模一样,一刹那见,宝言有强烈的错觉,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时光并未走远?
然而她很快觉醒,长发盘起,钻石闪亮,裙角轻扬……叶宝言依然年轻貌美,却已不再是当年白衣青裙的女学生。宝言的父母早年离异,她跟着多病的母亲,小小年纪就已经倍尝艰辛,她是聪明人,知道年轻的资本稍纵即逝,挥霍是一种冒险,因为一旦步履踏错。很容易便学会沉沦。在大学里,在公司里,她永远是最勤奋的那一个。如今,她已经不再为买不起原版书和进口CD而伤心,只发愁出门要穿爱马仕还是香奈尔。
五年前遇到夏,他长她六岁,当时还是个小小的主管,办公室恋情最为尴尬,两个人谨慎小心,在公司里以礼相待,看起来只比陌生人亲近那么一点点,这番隐忍,反倒令爱情越加缠绵,甜蜜狂乱。
只是最近一年,他开始失约,有时答非所问,心不在焉,宝言过生日,他送上一套鲜红的内衣,触目惊心,妖娆耀眼,噫,他居然忘记,宝言从来只穿白色内衣。
八点钟,夏余年推门近来,俯身轻吻宝言的脸颊:“让你久等了——今天喝点儿酒,庆祝我升职吧!我终于如愿以偿坐到经理的宝座了,真累啊!”
宝言举起酒杯,透着琥珀色的液体,夏余年的脸有些变形,他在说话,以他的资力早该升了,若不是小人作怪,哪里会等到今天?又说董事会对他的新企划不够热衷,投资方吝啬又强硬,新来的秘书腼腆又迟钝……宝言边听边想,这一切,又与我何干?
餐桌上的气氛突然变得奇怪,仿佛悬着一只薄薄的气球,轻轻一碰就会爆裂。
一个月后,夏余年打来电话:“宝言,今晚,我不能去你那里了。”
“我知道,你的结婚纪念日嘛。”
“我怕她闹,我会头疼,这是给你的礼物,下周一定抽时间好好陪你。”回家的时候突然下起雨来,满街的灯光迷离,好像小姑娘的眼泪,低头看那一只修长的礼品盒,玫瑰花纹散发暗红的光泽,手链、表还是别的什么?宝言拿起它,用力地抛出车窗外。
五年时间,她就是他的家外之家,和母亲闹别扭了,和妻子吵架了,工作不顺心了,没有合适的领带搭配新衬衣了,手机过时了,家里的小狗生病了,他第一个来找她。而她呢,冷了,累了,孤独了,害怕了,流泪了,只好对着镜子发呆,因为她一开口,夏余年总会说:“宝言,你最乖了,不要像她一样烦我……”
20岁的时候,宝言以为拥有爱情就拥有了全世界,为某个男人倾尽一生,到最后念着情郎的名字死去。
到了25岁,宝言发现爱情原来有名无实,她宁愿要一份柴米油盐的琐碎幸福,要一间放满了毛绒玩具的温暖屋子,要一纸写着她的名字的婚书。这些东西,夏余年统统不能给她,现在不能,以后也不能。因为他从来不说“我爱你”,他说得最多的是“我要你”。
其实一年前就想分手了,不晓得为什么一直没说出口,怪不得天底下有那么多整日横眉冷对,依然相伴走完了一生,所有的感情最终都要变成习惯,不论是夫妻情还是偷情。但是这一次,宝言硬起心肠,换了手机号、重新申请了邮箱、辞了职、搬了家、她下定决心要把夏余年从生活里彻底删除,她的青春已经走到了尾声,她不想看到空落的舞台上,最后剩余的只是一个自己,她不想自己看这场沦落的闹剧,最后有多么荒凉。
新居在城市的另一端,宝言害怕孤独,千挑万选,找了沈西敏合住。
为什么选择沈西敏做室友?因为她年轻、美丽、爱干净、付得起房租,因为她和自己同月同日生,最重要是因为她有一种天地奈我何的快乐,宝言自己无法快乐,只得从旁欣赏别人的快乐。
西敏比宝言小四岁,已经有代沟,一天到晚穿着铁皮一样的牛仔裤,紧紧绷着她漂亮的臀部;喜欢放肆地大笑,露出亮晶晶的牙齿;迷恋红色,内衣内裤脚指甲手指甲都是红彤彤的;讨厌《红楼梦》,《蜡笔小新》倒是看得津津有味;热爱裸睡,半夜一丝不挂到厨房拿啤酒;宝言发觉爱须从“眼色暗相勾,秋波横欲流”开始,西敏则认为,即使芙蓉帐暖,共度春宵,也不见得要有爱情。
有一天宝言闲来无事,宝言在阳台上整理一些东西,无意间翻出了一个礼品盒,原来是那件红色内衣,跟夏余年有关的东西已经全部丢掉了,不知道为什么单单留下这个,可能因为颜色不合,从来不曾穿过,潜意识里觉得这内衣本来就不是自己的,如同那段感情,不管坚持到底还是抽身而退,终究是一场空。
正在抚今追昔、感叹不已,突然有人在她肩头轻轻一拍,宝言急忙收住思绪,回首一看,却是沈西敏。
西敏歪着头笑嘻嘻地问:“宝言姐,大太阳下发什么呆呀?”突然看见宝言手里的内衣,欢呼道:“CHANTELLE的,我最爱这个牌子!我最爱这个颜色!”
宝言笑笑:“我只穿白色的,从来没有穿过!”
西敏跳起来:“我有件白色的,也从来没有穿过!”
西敏把那件内衣拿来给她看,果然清丽淡雅,正好宝言的口味,于是,西敏拉住宝言撒娇,“宝言姐,我好中意这件红色的,你肯不肯跟我换?或者,我向你买?”
宝言说:“你喜欢就拿去,换什么、又买什么!”
西敏欢呼雀跃,往宝言脸上一吻,拿着那红色内衣跑回房去,然后把白的留下了。她实在不习惯穿人家的内衣。虽然还是簇新的,大不了就这么搁着吧!
经过此番的交换内衣事件,两个人似乎比以前更加亲密,女人和女人之间,很容易就能建立起友谊。一起逛两回街,说几次悄悄话,就能成为推心置腹的闺中密友。西敏的罗曼史需要从十一岁开始讲起,追求者的数目逐年增长。从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到中年的数学老师,从马路上的惊鸿一瞥的陌生男子到中文系风流倜傥的教授。西敏的魅力大小通吃,无人可挡。最致命的是她对任何男人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来之不喜,去亦无妨。这种态度令每一个爱慕者都七上八下,患得患失。像一群水中捞月的猴子明明近在咫尺,伸手去碰,却唯有波光乱影。刚刚灰了心却又出现希望,叫人欲罢不能。西敏目前大概有两至三位男友,游刃其间,不亦乐乎。还好她只留手机号给男人,也从不把他们带回家,免去了宝言很多尴尬。一天傍晚,西敏匆匆回来了,脸色有点难看,宝言并不在意,可能是和男友甲或乙或丙拌了嘴。睡一大觉,明早醒来依然快活如小鸟。
次日是周末,宝言还在上网,听见门铃响得又急又紧,好像等不及就要破门而入似的。宝言从门镜里看出去,顿时僵住——门外是夏余年的发妻,宝言曾经见过她的照片。
好奇怪,长达五年都没有泄露的秘密,如今事过境迁,苦主居然扑上门来,她觉得有点委屈,硬着头皮开门迎客,只要她不来劈耳刮,扯头发,宝言自信还是可以应付的。
“打扰了,小姐,请问沈西敏住在这里吗?”
西敏?原来她是来找西敏的,真正意外!宝言像被刺中了舌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卧室的门开了,沈西敏穿了件鲜红的无吊带的抹胸,石磨蓝的牛仔裤,青春逼人地站在门口。把门厅里的两个女人比得那样苍白。
平生第一次,宝言头听了别人的交谈。
那夏太太说道:“你可真有胆量!还没逃走,看来昨天那一掌掴的不够重。”
沈西敏冷笑一声:“你才厉害,整条街都瞻仰了阁下的泼妇面目。”
夏太太咬牙道:“我劝你死了心,我永世不会同夏余年离婚。”
西敏叹道:“你们夫妻俩还真是拎勿清!你把老夏当作宝,我才不要同他一生一世。”
叶宝言立在门外,电光石火间,洞悉了一切,原来夏余年早已移情别恋,忙中有乱。自己的离去恰好令他卸下重担,不必费力费神再三线作战了。